词条 | 又诫子书 |
释义 | 作者诸葛亮 原文夫酒之设,合理致情,适体归性,礼终而退,此和之至也。主意未殚,宾有余倦,可以至醉,无致迷乱。 译文宴席上的酒的设置,在于合符礼节、表达情意,适应身体和性格的需要,礼节尽到了就该退席,这就达到和谐的顶点了。主人的情意还未尽,客人也还有余量,可以饮到酒醉,但也不能醉到丧失理智而胡行乱来。 谈的是饮酒应尽兴而不乱性。 世之为蚕不为蛛者寡矣夫 唉,世界上宁愿像蚕(那样为别人吐丝做衣)而不像蜘蛛(那样织丝结网为自己牟利)的人实在太少了! 之:助词,译为“的”,作用:取消句子独立性 一个主谓短语充当一个句子成分的时候,在这个短语的主谓之间加一个“之”。其作用就是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因为文言文中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以便于读者理解。 取消句子独立性,简而言之就是“之”处于主谓之间时,此句子不能成为完整一句话,或是话还未说完。 出处陈寿《诸葛亮集》 《太平御览卷四九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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