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幽闭 |
释义 |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始于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释义词目:幽闭 拼音:yōu bì 基本解释 1. [put under house arrest]∶幽禁;囚禁;禁闭。 刘向《列女传. 齐威虞姬》 虞姬者,名娟之,齐威王之姬也。威王即位,九年不治,委政大臣,诸侯并侵之。其佞臣周破胡专权擅势,嫉贤妒能,即墨大夫贤,而日毁之,阿大夫不肖,反日誉之。虞姬谓王曰:“破胡,谗谀之臣也,不可不退。齐有北郭先生者,贤明有道,可置左右。” 【注释】 1.齐威王,田氏,公元前三五七年至公元前三二一年在位。 破胡闻之,乃恶虞姬曰:“其幼弱在於闾巷之时,尝与北郭先生通。”王疑之,乃闭虞姬於九层之台,而使有司即穷验问,破胡赂执事者,使竟其罪,执事者诬其辞而上之,王视其辞,不合於意,乃召虞姬而自问焉。 【注释】 1. 恶,恶语中伤。 2. 通,通奸。 3. 闭,幽闭,单独关押。 4. 竟,追究。 虞姬对曰:“妾娟之,幸得蒙先人之遗体,生於天壤之闲,去蓬庐之下,侍明王之燕,泥附王著,荐床蔽席,供执埽除,掌奉汤沐,至今十馀年矣。惓惓之心,冀幸补一言,而为邪臣所挤,湮於百重之下,不意大王乃复见而与之语。妾闻玉石坠泥不为污,柳下覆寒女不为乱。积之于素雅,故不见疑也。经瓜田不蹑履,过李园不正冠。妾不避此,罪一也。既陷难中,有司受赂,听用邪人,卒见覆冒,不能自明。妾闻寡妇哭城,城为之崩。亡士叹市,市为之罢。诚信发内,感动城市。妾之冤明于白日,虽独号於九层之内,而众人莫为豪厘,此妾之罪二也。既有污名,而加此二罪,义固不可以生。所以生者,为莫白妾之污名也。且自古有之:伯奇放野,申生被患。孝顺至明,反以为残。妾既当死,不复重陈,然愿戒大王,群臣为邪,破胡最甚。王不执政,国殆危矣。 【注释】 1. 惓惓,恳切。 2. 冀幸补一言。《诗.大雅.烝民》: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 3. 柳下覆寒女不为乱。柳下,柳下惠,展获,字禽。寒女,寒冷之女。 4. 覆冒。冒,侵犯。 5. 伯奇,周宣王时,尹吉甫之长子。母死,后母欲立其子伯封为太子,乃谮伯奇,吉甫怒,放伯奇于野。 6. 申生,晋献公之长子,被骊姬所谮,自杀。 於是王大寤,出虞姬,显之於朝市,封即墨大夫以万户,烹阿大夫与周破胡。遂起兵收故侵地,齐国震惧,人知烹阿大夫,不敢饰非,务尽其职,齐国大治。君子谓虞姬好善,诗云:“既见君子,我心则降。”此之谓也。 颂曰:齐国惰政,不治九年,虞姬讥刺,反害其身,姬列其事,上指皇天,威王觉寤,卒距彊秦。 【注释】 1. 既见君子,我心则降。出自《诗.小雅.出车》。 2. [confine oneself indoors]∶深居家中不外出 详细解释 1. 幽禁;禁闭。 汉 蔡邕 《琴操·拘幽》:“无辜桎梏,谁所宜兮?幽闭牢穽,由其言兮。” 唐 白居易 《陵》诗:“柏城尽日风萧瑟,松门柏城幽闭深。” 震述 《女子解放问题》:“夫昔之男子,以幽闭女子为志者也,以压制女子为天职者也。” 2. 指关闭。《后汉书·高彪传》:“冀一见龙光。以叙腹心之愿,不图遭疾,幽闭莫启。” 3. 古代施于女性的宫刑。《书·吕刑》“宫辟疑赦” 孔 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女幽闭,次死之刑。” 鲁迅 《且介亭杂文·病馀杂谈》:“谁都知道从 周 到 汉 ,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 幽闭之刑、宫刑、椓刑三者的区别 幽闭:禁闭。参见刘向《列女传.齐威虞姬》。 宫刑:男去势。 椓刑:椓音啄,《说文》:椓,击也。将女性耻骨击碎(击打致耻骨骨折)。由於耻骨此处骨折,故而此处无法被触碰,以达到禁淫的目的。 起源王夫之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 鲁迅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 褚人清朝褚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辞海古代断绝妇女生殖机能的宫刑。《书·吕刑》“宫辟疑赦”孔传:“宫,淫刑也……妇人幽闭,次死之刑。” ——《辞海》 定义1、上古说——“幽闭”最早的记载是见于《尚书》:“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孔安国注:“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而孔颖达把“幽闭”解释为: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可见,“幽闭”一词的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据考证,幽闭和宫刑最初的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 2、椓刑说——《尚书·吕刑》中列举的杀戮无辜的酷刑有劓、刵、椓、黥等,孔安国认为其中的“椓”就是“椓阴”。“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摧残妇女生殖器官的椓窍之刑逐步更新了“幽闭”的内涵。 椓窍,也称椓或椓杙,《诗经·大雅·召旻》中有“昏椓靡共”一句,前人注释说:“椓,毁阴者也。”椓和杙的原意是拴牲畜的木撅子,用这样的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又叫人把他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这是对死人的手段,而对活人予以椓杙,其残酷程度并不次于男子的宫刑。 “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明代徐树丕指出,幽闭是将犯罪妇女的生殖器“剔去其筋”,像阉割雌性的马和猪等牲畜一样,使她的性欲望彻底灭绝。明朝初年常用这种刑罚,但由于做起来很危险,受刑的妇女多半被弄死,所以后来不再使用这种幽闭之刑。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清代褚人获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 综上所述,“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存疑鲁迅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那么,这种使鲁迅吃惊的技术手段究竟是什么呢? 褚人获所说的妇女体内坠下来堵塞阴道的东西是什么,并未讲清楚,若把它理解为子宫脱垂或阴道前壁脱垂似乎也不大确切,因为这两种脱垂不至于根本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又提出独特的见解。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平时不曾坠下来,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住阴道,无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还可以用针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坠。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姓齐的乞丐医术非常高明,人们都叫他齐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个儒生,娶的妻子却性情极其淫荡。有一天,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从外边回来知道了这一情况,他难忍羞辱,又不愿张扬,在门外徘徊,进退两难,烦闷至极而昏死过去。齐叫化正好赶到,把儒生救醒,问明情况,大笑着对儒生说:“对付这种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唤出来,我给她治治病。”儒生叫门。妇人从屋里走出来,齐叫化突然上前,用针刺中她的小腹,妇人大惊,急忙转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后,她感到阴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从此断绝。儒生看透世事,不愿进家门,就拜齐叫化为师,云游四方。数年后,儒生回到故乡,得知妻子谨守门户,不再有外遇,并且为他操持家业,井井有条,就和妻子相见。妻子痛哭流涕,诚心悔改。儒生找到齐叫化,齐叫化又给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针法扎了一针,使阴道复原如常。儒生夫妇和好,不久生了一个儿子。吴芗讲述这个故事之后说,幽闭之刑和齐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区别在于幽闭能“关闸”不能“开闸”,不像齐叫化那样开启自如。鲁迅所查出的材料,就是指徐树丕、褚人获、吴芗等人的著作。但是,吴芗所说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现在的人体解剖学,需要现代医学进一步考证。 案例鲁迅说幽闭决非“将它缝起来”,固然不错,但是,在任何残忍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古代社会里,缝起来的做法并不是没有。 案例一“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清初亳州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阴道里,又用针线把阴道口缝起来。婢女痛苦不堪。邻居们知道了,非常愤慨,一起向官府告发。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妇,又叫来个皮匠,带着锥子、线绳等对象,要把她的阴户也缝起来。儒生害怕玷辱家门名声,极力请求官府赦免。官说:“我这城门楼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来,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尽家中财物,雇用了许多工匠民夫,把城门楼修造好了。后来,当地人戏称这城楼为“缝阴楼”。 案例二“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褚人获《坚瓠集》记载,顺治年间,常州有个官员和府中的一名奶妈发生了性关系,这官员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锥子在奶妈的阴唇上钻两个孔,用一把锁锁上,把钥匙丢到井里。奶妈惨叫,痛不欲生,人们不得已,请来铜匠用铁条打开了那把锁。后来常州人说起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称做“锁阴奶奶”。 案例三清代朱梅叔还记述了他亲眼见过的一桩锁阴的事。竹墩这个地方有位沉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无赖,长大后放弃学业,专事游荡。他性情淫毒,娶妻后常把妻子的妆奁拿去变卖,得钱便到花街柳巷去挥霍。其妻闵氏,相貌端正俊美,沉某置妻子于不顾,在乡里间到处渔色,人们畏惧他的横暴,敢怒而不敢言。闵氏怕丈夫闯祸,经常婉言劝阻他,沉某大怒,说:“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杰吗?竟敢这样吃醋?”于是将闵氏剥光衣服,痛加鞭笞,直打得体无完肤。闵氏哀哭恳求饶命,沉某说:“今天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还是未能满足,你在家中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而我又经常不在家里住,哪能保证你不生邪念?”说罢,就把妻子捆绑起来,取出一把钻,在她的阴唇上两边各钻一孔,用一把小锁锁上。闵氏被打伤重,加上下体带锁,寸步难行,但害怕沉某继续虐待,仍然坚持每天为他做饭。闵氏的哥哥有一天来看望,见妹妹步履蹒跚,面容憔悴,问她怎么了,她无法回答,只是垂泪。小外甥女向舅舅讲了母亲受苦的实情,闵兄急忙回去告诉母亲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约集多人,乘船来到竹墩,这时,闵氏已僵卧不起,看见母亲,痛哭一场,竟气绝而死。沉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来,族长下令抓到沉某,堆积柴薪把他烧死,才平息了众怒。 这些案例,虽然不是官方执行的幽闭之刑,但和幽闭具有相似的性质,都是对妇女的非人的摧残。可见,“幽闭”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手段无不用其极,肆虐面很广。缝、锁之类,算是“幽闭”的衍生物。而官方执行的幽闭之刑的全貌究竟是什么样的?至今还有很多谜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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