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阜村 |
释义 | 永阜村位于山东省高青县高城镇西北约15公里处,人口650人,党员22人,耕地面积近2000亩,人均收入6000多元。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村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永阜村党支部按照县、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群众需要为切入点,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干群齐心协力,集智聚力,扎实开展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由衷赞誉。 思想理念一、抓班子,带队伍,服务群众团结出战斗力,民主出号召力,廉洁出向心力,创新出推动力,发展出凝聚力。“致富群众”是永阜村党支部一班人的目标追求。这是张其康书记常说也是经常教导村党员干部的话。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永阜村党支部,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从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支部班子成员一道制定了《党员干部“八不准”》、《民主议事制度》等制度和措施,以制度规范言行,用制度落实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规章制度。2007-2008年先后被评为县“五好党支部”,“镇五好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二、建设施,兴产业,致富群众近年来,永阜村村容村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了不断富裕的生活。 (一)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新两委班子上任以来,争取县水务局包村,投资6万多元打深水井,解决了老百姓的吃水难问题。2006年,面对大家伙修沥青路的迫切愿望,村支部多方筹措资金完成了沥青路面改造。一是积极协调镇政府和胜利油田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通过承包土地从村民中筹集4万余元,三是借村民2万余元。2006-2007年,总计投资120余万元,本村大街小巷全部铺上沥青路面,结束了大家伙“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历史。2009年投资8万多元,对田间水渠进行疏通改造,黄河水管概率达到100%,确保近2000亩农田旱涝保收;2008年,借助电网改造的时机,投资4万元,加装100kw变压器一台,缓解用电高峰电压不足的问题,安装路灯78盏,改变了农村晚上漆黑一片的历史。 (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是党在新时期的伟大任务。为群众创造一个优良的致富环境,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永阜村党支部始终注重科技在农民致富中的作用。目前永阜村有老粗布纺织大户4户,糕点加工厂一处,养殖大户8户。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生产的老粗布产品经博兴县深加工远销全国各地。……致富的愿望、优良的环境、全方位的服务,使该村形成了干群同心奔小康、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喜人局面。 三、三个文明建设有新突破一是是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质的提高。截至目前,永阜村通电率、自来水率、安全用水率达到100%,村里每月对农户进行一定比例的水电费补贴;电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基本普及。2008年,投资近8万元,对农户进行了数字电视整体转接,家庭汽车和宽带上网也陆续进入了群众家庭。二是高度重视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村两委规定,激励约束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了入学率达到100%,通过文明一条街宣传拦、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文化教育氛围。建立起了体育活动场,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积极进行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的评选活动,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一些村俗陋习彻底得到了革除。永阜村已形成了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敬老爱幼的良好村风。三是积极提高村民社会保障水平。孤寡老人、残疾人的生活、医疗保障工作在高城镇处于先进行列,供养率达100%。农村合作医疗率达100%。 村规民约永阜村村规民约(2005年8月3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为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中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明显属于集体公坦面积,经村集体研究后,收取补偿费300-500元每平方米,收款后申报办理。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种外,报镇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婚姻、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超计划、计划外生育者,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有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补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文明城区建设进程,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保证人民生命健康。我村环境卫生管理由镇环卫所统一管理,每天清运垃圾两次,清扫路面两次,卫生管理费全年40000元(包括全村人口数及公厕运送在内),由我村上缴镇环卫所统一分配。 十、提倡无偿献血活动,参与献血者一次性补给营养费由原来的300元提升至500元。并建立村见义勇为基金会,鼓励村民积极开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正气,打击邪气,对见义勇为者酌情予以重奖。 十一、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二、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导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四、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五、不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得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 十六、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七、积极推选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八、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九、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心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二十、凡被依法外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二十一、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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