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议事会 |
释义 | 澳门议事会(或称澳门议事公局,葡文称忠贞议会)是葡萄牙在澳门地区成立的自治机构,此机构现已不复存在。昔日澳门议事会主要管理澳门社区的一般事务,还负责处理葡萄牙人社区的事务。自19世纪40年代,澳门议事会改名为澳门市政厅。澳门议事会的办公大楼现已成为澳门历史城区之一部分。 历史沿革 自葡萄牙人居留澳门后,在澳的葡萄牙人经耶稣会会士的鼓励,便于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当时成立的澳门议事会,是未经明朝政府同意的。但其后于1586年,澳门议事会却获印葡总督所确认。 在1623年澳门总督到澳门到任就职时,澳门总督亦只负责澳门防务事宜。直至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一世的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后,澳门议事会的权力逐渐削弱,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大。到1933年,葡萄牙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颁布《海外行政改革法》。此时,澳门议事会的权限受到更大的制约,及后澳门市政厅在市政委员会管辖下,只管理澳门之市政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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