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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澳门立法会
释义

澳门立法会,是澳葡政府的立法机关,实行与总督分享立法权的双轨立法体制。

简介

澳门立法会,是澳葡政府的立法机关,实行与总督分享立法权的双轨立法体制。由1976年到1999年间组成了六届立法会。

职权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暂停实施和废除法律;(二)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三)决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担义务;(四)辩论施政报告;(五)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六)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七)如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将依法指控和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八)在行使上述各项职权时,可传召和要求有关人士作证和提供证据。

立法会主席按基本法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决定全体会议议程,并行使法律及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权。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代理。

议员可依照基本法规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议案,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立法程序

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政府或议员提出的法案或议案经立法会主席接纳后,交由全体会议作一般性讨论及表决。一般性讨论前先由政府代表或提案议员就提案作引介。法案或议案获得一般性通过后,主席批示将法案或议案发给工作委员会作细则性研究并撰写意见书或报告书。意见书或报告书送交全体议员五日后,主席将法案或议案细则性翻译列入全体会议议程作细则性讨论及表决。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少於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

经全体会议细则性表决通过的法案,在送交行政长官签署颁布后即成为法律。

立法会采用中、葡两种语言运作。

行政管理

立法会的行政管理机关为立法会主席、执行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

立法会主席监督立法会的行政管理。

执行委员会由立法会主席、副主席及第一秘书、第二秘书组成。第一秘书及第二秘书由全体议员互选产生。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行政管理的一般政策和措施;监察立法会的财政管理,领导立法会辅助部门;决定辅助部门人员的聘用、工作调整及依法执行纪律措施等。

行政委员会共三名成员,由全体议员互选一名议员担任主席,秘书长为当然成员,另一成员由执行委员会从辅助部门编制内人员中委任。行政委员会的职责为编制立法会的预算案和账目报告、管理立法会的财政。

立法会辅助部门向立法会行政管理机关及议员提供技术及辅助。

辅助部门设: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人负责调谐辅助部门的工作。

辅助部门包括:顾问团、一般行政及财政管理处、翻译办公室、记录及编辑办公室、公关办公室、资讯办公室和图书馆等。

组成

第一届立法会(1976年-1980年)由17名议员组成:

由直接选举产生6名,即宋玉生(Carlos Assumpção)、费文安(Diamantino Ferreira)、曹其真、黎祖智(Jorge Rangel)、顾得烈(José Patrício Guterres)、罗朗日(Joséda Conceição Noronha)

由间接选举产生6名,即李碧露(Lídia Ribeiro)、罗方志(Francisco Rodrigues)、崔德祺、马万祺、彭彼得、李世荣

由总督委任5名,即何贤、邝秉仁、马义瑟(Mário Figueira Isaac)、林绮涛(Anabela Fátima Xavier sales Ritchie)、彼莉丝

第二届立法会(1980年-1984年)

唯一一次由总督解散立法会。

直接选举:宋玉生、欧若坚(Joaquim Morais Alves)、林绮涛、费文安、华年达(Joaquim Jorge Perestrelo Neto Valente)、李安奴(Leonel Borralho)

间接选举:李德勋(Delfino Ribeiro)、马丁士(Joaquim Martins)、崔德祺、马万祺、彭彼得、李世荣(吴荣恪)

总督委任:何贤(崔乐其)、邝秉仁、施利华(Eduardo Tavaresda Silva)、彼莉丝、申齐士(Cavaleiro Sanches)

第三届立法会 (1984年-1988年)

向无葡萄牙国籍人士开放选举权,何思谦当选议员。

直接选举:宋玉生、波治(Manuel Mesquita Borges)、刘焯华、欧安利(Leonel Alves)、欧巴度(Alberto Dias Ferreira)、何思谦

间接选举:马万祺、崔德祺、彭彼得、吴荣恪、曹其眞、崔乐其

总督委任:申齐士、许世元、施满士(Luis Simôes)、(庇乐 José Belo)、罗比度(Pedro Ló da Silva) (华年达)、艾维斯(Rui Afonso)

第四届立法会 (1988年-1992年)

民生派直选连取三席 (何思谦、梁金泉、汪长南)。1991年在委任、直选 (梁庆庭、高开贤)及间选 (彭为锦、戴明扬 José Manuel Rodrigues)各增补两名议员。

直接选举:何思谦、宋玉生(Carlos Assumpção)、梁金泉、刘光普、汪长南、欧安利(Leonel Alberto Alves)

间接选举:马万祺、刘焯华、彭彼得、吴荣恪、曹其眞、何厚铧。

总督委任:安娜·彼莉丝(Ana Perez)、林绮涛、华年达(Neto Valente)、许辉年(Philipe Xavier)、艾维斯

第五届立法会 (1992年-1996年)

选举方式修改后首次选举,亲北京阵营以分拆名单取胜;民生派惨败。民主派 (吴国昌)首次进入议会。

直接选举:梁庆庭、唐志坚、高开贤、吴国昌、崔世安、曹其眞、罗拔度(Alberto Madeiro Noronha)、何思谦

间接选举:马万祺、何厚铧、彭彼得、吴荣恪、刘焯华、彭为锦、欧安利、林绮涛

总督委任:罗新耀(Rodrigues Rosário)、罗立文(Raimundodo Rosário)、施白蒂(Beatriz Bastoda Silva)、华年达、郭栋梁(António Correia)、潘志辉(Felix Pontes)、艾维斯

第六届立法会 (1996年-1999年)

选举受贿选传闻困扰。除陈继杰 (当年直选得票最多者)外,所有直选及间选议员顺利过渡到回归后首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至2001年。1999年立法会拥有自己的办公大楼 (原设于澳督府)。

直接选举:陈继杰、梁庆庭、唐志坚、冯志强、周锦辉、吴国昌、廖玉麟、高开贤

间接选举:何厚铧、吴荣恪、许世元、曹其眞、刘焯华、关翠杏、欧安利、林绮涛

总督委任:华年达、艾维斯、潘志辉、罗立文、罗新耀、欧若坚、戴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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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