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尹翁归传 |
释义 | 简介出自《汉书》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原文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也,徙杜陵,翁归少孤,与季父居。为狱小吏,晓习文法,喜击剑,人莫能当。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令有文者东,有武者西。阅数十人,次到翁归,独伏不肯起,对曰:“翁归文武兼备,唯所施设。”功曹以为此吏倨傲不逊,延年曰:“何伤?”遂召上辞问,甚奇其对,除补卒吏,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举廉为缑氏尉,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译文尹翁归字子兄,是河东平阳人,后来迁徙到杜陵。尹翁归小时死了父亲,跟他的叔父住在一起。他担任办理诉讼的小吏,通晓法令条文。喜爱击剑,没有谁能抵挡他。当时大将军霍光主持政事,霍家人住在平阳,家奴门客拿着兵器进入街市殴斗闹事,主管官员无法制止,等到尹翁归做街市的主管官吏,没有谁敢违犯法律。他公正廉洁不接受贿赂,商人们都畏服他。他后来离职回家。刚好碰上田延年担任河东太守,巡视属县来到平阳,将当地旧吏五六十人全部召集起来,田延年亲自去跟他们见面,叫他们有文才的站在东边,有武略的站在西边。考察了解了几十个人,轮到尹翁归,只有他伏在地上不肯起身,他对答道:我文才武略齐备,您只管吩咐。功曹认为这个小吏傲慢不谦逊,田延年说:这有什么关系?于是叫他上堂来,设下文辞让他回答,田延年感到他的回答很不一般,授任补职让他做了卒史(官名),于是带他回到郡府。他调查事情揭发坏人,彻底了解事情的底细,田延年十分器重他,田延年自己感到才能比不上尹翁归,调任他做了督邮。河东郡属下二十八个县,分成两部,闳孺主管汾北一部,尹翁归主管汾南一部。尹翁归检举揭发他人时都符合法制规定,掌握违法者的犯罪事实,属县长吏虽然受到他的制裁,也没有谁怨恨的。他被推举廉能担任缑氏县尉,曾经做过郡中太守,他任职的地方都治理得很好,升职补任都内令,被推举廉能担任弘农都尉。朝廷征召他任命他做东海太守,他去拜访辞别廷尉于定国。于定国老家在东海郡,他想将两个同乡后辈托付给尹翁归,请他关照,就让这两个人坐在后堂等着出来见尹翁归。于定国跟尹翁归谈论了一整天,始终不敢让那两个同乡出来拜见尹翁归。尹翁归离开之后,于定国才对同乡后辈说:他是一个好郡守,你们没有能力在他手下任职,他又是不能用私情去请求的。 词语孤:幼年丧父 为:办理 狱:诉讼案件 晓习:通晓熟习 文法:法令条文 秉:执掌 居家:赋闲 阅:考核,考察 次:按次序 伤:妨碍 招:叫 上:上前 辞:文辞(名次作状语) 除:授予官职 补:候补 督邮:官职名 举:检举 应:按照 虽:虽然 中伤:处罚 历:历任 居:管辖 迁:升职 都内令:官职名 征:征召 过:拜访 既:...以后 将:太守 任:胜任,担当 干:求 私:私交 练习根据文中的事迹,尹翁归这个人物形象具有(不畏强权)(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的品格,文中用“廉”和“公”两个字评价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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