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银川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
释义 | 1949年9月23日,宁夏解放。9月23日至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兵团陆续进驻银川。9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川市军管会”)成立,由十九兵团司令员杨得志兼任主任,国民党起义将领马鸿宾(回族)、陕甘宁边区三边地委书记朱敏、陕甘宁边区三边军分区司令员曹友参任副主任,下设军事、政务、财经、文教、公安、联络6个处,分司接管和组织领导建政等事宜。 银川市军管会成立当日,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政策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颁布的《约法八章》发出第一号布告,宣布了9条军管事项,命令迅速接管国民党政府在宁夏的各级统治机构,确立革命新秩序。布告明确了党和人民解放军对新解放区的方针政策,对各阶层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之后,银川市军管会针对宁夏新解放区的实际情况,在两个月内又相继发布了关于征粮、税收、经商等政策规定,关于成立银川市人民法院、银川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以及《关于反动敌特党团、马匪便衣悔过报名登记的公告》《关于坚决取缔妓院的通令》《银川市国民党及马匪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等共12道通告和布告,逐渐消除了人们的疑虑,澄清了谣言,稳定了人心,为军事接管和摧毁国民党在宁夏的各级政权,建立新的人民政权和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对稳定局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银川市军管会首先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国民党宁夏省军政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进行军事接管。接管的对象主要是国民党宁夏省党部、警察局、特务组织系统以及公营工厂、银行、学校、医院等单位。银川市军管会公安处根据接管工作必须收缴国民党警、宪、特人员的一切武器,解散国民党党团组织、摧毁敌特据点、安定社会秩序、维护人民利益的基本方针,确定在接收国民党宁夏省警察局的工作中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了解情况、搜集材料,为全面接管做好准备。命令旧警人员照常办公,维持社会秩序,并对现有的人员、武器、档案、物资进行清理,造册登记,等候接管。第二步,正式实施接管工作。由于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夏工委”)和三边地委派往宁夏的干部尚未到位,由军队干部进驻原国民党宁夏省警察局,先行接管。10月6日以后,中共宁夏工委和三边地委领导的接收干部陆续抵达银川,与军队干部一起开展接管工作,召开全体旧警人员大会,宣读接管命令,阐明党的政策法令,并要求旧警人员认清形势、改变立场,服从银川市军管会的命令,坚守岗位,对武器弹药、物资、档案登记造册,准备移交。同时宣布:旧警察机构暂时延用,旧警人员基本留用,原任职务暂予保留;外逃人员返回后,愿留下的都分配工作。命令宣布后,迅速安定了人心,稳定了秩序,使接管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起来。银川市军管会和地方干部在银川市接管了国民党宁夏省警察局及其所属4个分局、1个派出所、1个保安大队和1个看守所,收缴步枪217支、手枪17支、子弹万余发,接收敌警察系统的房产、办公用具等物资及部分敌伪档案、文件。 旧警人员成份复杂、思想混乱,对党的政策不了解,有的顾虑重重,持怀疑观望态度,工作中被动应付。少数有罪恶的人怕罪行败露后受到惩处,不讲真话,见了接管干部就躲着走。针对这种情况,接管干部采取召开座谈会、生活检讨会等方法,引导他们解除戒备心理,鼓励他们争取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通过教育,大多数旧警人员思想认识有所转变和提高,工作有了积极性。银川市军管会公安处还采取审查与留用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区分犯有罪恶与执行反动政府命令而做了错事之间的界限,对在接收前和接收中协助银川市军管会工作,熟悉情况和没有民愤的警员予以留用,有的继续保留职务,对于未审查清的局长、科长、队长等人暂时听候处理;对于不适合留用的人员发给路费,遣散回家;对于罪证确凿的人员,组织他们进管训队集训,对其中少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坚决予以镇压;对326名旧警人员中的303名,分别安排了工作。? 接管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协助下,银川市军管会共登记散兵游勇23932人,收缴散藏的各种火炮283门,轻重机枪1573挺,步枪和马枪18582支,各种短枪503支,各种汽车359辆,黄金442两,白银2383两,银元91485元,接收仓库粮食245169石以及一批牲畜、服装等物资。接管的公营工厂、银行、学校、医院等单位,经过初步整顿后,均逐渐复工、复课、复业。与此同时,银川市军管会与宁夏工委还派大批军地干部根据“各按系统、自上而下”的方针,对各市县进行接管。至1949年11月底,全省接管工作基本结束。 银川市军管会作为临时过渡性政权,是地方人民政权的最初形式,也是宁夏省的最高权力机关,与宁夏工委一起在接管旧政权和建党建政等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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