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以儒诠经 |
释义 | 中国学术界对明清之际穆斯林学者用宋明理学阐释伊斯兰教经籍的称谓。亦称“用儒释教”。 明末清初江南与云南等地有一批穆斯林宗教学者, 他们以阿拉伯文、波斯文的伊斯兰教经籍为蓝本,吸取中国宋明理学的思想,运用儒家学说的概念、范畴、语词与表述方式,著书立说,解释经籍,宣扬伊斯兰教教义,故有此称。 简介中国学术界对明清之际穆斯林学者用宋明理学阐释伊斯兰教经籍的称谓。亦称“用儒释教”。 明末清初江南与云南等地有一批穆斯林宗教学者,既通晓伊斯兰教教义,谙熟阿拉伯文、波斯文、又热读儒家典籍,兼及佛、道各家义理。 他们以阿拉伯文、波斯文的伊斯兰教经籍为蓝本,吸取中国宋明理学的思想,运用儒家学说的概念、范畴、语词与表述方式,著书立说,解释经籍,宣扬伊斯兰教教义,故有此称。中国穆斯林将其称为‘汉学派”。 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有不同看法:(1)以伊附儒说即以伊斯兰教教义附和儒家学说立论。它首见于元至正八年(1348)立河北省定州《重建礼拜寺记》碑,碑文云:伊斯兰教“以事天为本而无象设”,“夫不惟无形无象与周雅无声无臭之旨吻合,抑且五伦全备,与周书五典五停之义又符契而无所殊焉。”从信仰、社会伦理等方面阐述了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的一致性。学术界有人认为此碑文是“伊斯兰教附儒”的开始。明嘉靖七年(1528)山东济南清真大寺的《来复铭》碑,从“无极太极,两仪五行”起文,通篇谈心性、气化与存心养性事天之说。开清代以来的汉文著述中用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附和儒家的“忠孝”、“忠恕”思想之先河。 (2)以儒释伊说认为“清真一教,不偏不倚,直与中国圣人之教理同道合”。王岱舆、刘智等人采用儒家义理解说伊斯兰教是“会通儒书,详明注释”,有的认为是吸收儒家学说,或采用了儒家思想与伊斯兰教相结合的方式,如用儒家的“三纲五常”解释伊斯兰教的天命五功。 (3)伊儒互补说认为“天方之经,大同孔孟之旨”,或“儒言中天而不官先天与后天,清真兼言先后天”。因此伊斯兰教“有补于儒教”、“隐与儒教相表里”。 (4)利用宋儒的哲学表达形式宣扬伊斯兰教教义。如“太一”是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译著特别重视“正教贵一”,以之与真、数、体合用,出现了真一、数一、体一等哲学概念,构建了译著的理论框架,突出了伊斯兰教一神论哲学,也丰富了中国传统哲学概念。前人称之为“用儒文传西学”或“原儒语以明大义”。此说在上述各家著述的序言中多有提及,有的还是汉族士大夫的看法。 (5)外儒内伊说或称为装饰说。认为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种外来思潮与学说,不乔装打扮,采用一种“保护色”,就不会见容于当时。伊斯兰教译著也是这样,“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杨仲明的《四教要括》就采用这种方法。 相关信息“以儒诠经”开始于元末,大盛于明末清初中国封建社会改朝换代之际,代表人物是《正教真诠》的作者王岱舆。之后,张中、伍遵契、刘智、马德新、马联元等人接踵而起,他们数十位学者的近百种著作相继问世,建立起了中国伊斯兰教的理论基础。结束了千余年来中国穆斯林只依赖于“习俗之渲染,口头之授受,血统之遗传,阿拉伯文之讲解”的传习方式。从此,中国人可以直接通过汉译经籍学习和了解教义、教法、教史,“以儒诠经”有利于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为当时中国伊斯兰教学术文化的发展开拓了道路,也为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学术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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