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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宜春市财政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宜春市财政局是宜春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指导全市财政财会业务的正处级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科级行政机构、1个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下设3个副处级、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领导10名,在职干部职工148人,离退休老干部28人;党员99人。

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山大道西路27号

邮编:336000

内设机构

秘书科: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文告、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等。

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财政系统全市性的表彰活动;指导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局机关老年体协工作。

综合规划科: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审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拟订彩票发行计划,监督彩票发行。

预算科:执行国家财政预算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预算;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拟订市级预算编制办法,汇总、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普查工作,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编制国债还本付息计划;拟订市与县市区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国库科:负责预算执行;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市级银行开户;负责管理所有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的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行政政法科: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制(修)订和组织执行全市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分管部分市级行政、公检法司、武警部队等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对对口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教科文科: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分管市级科学、教育、文化等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对对口部门或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或单位的决算;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经济建设科:分管部分市级行政事业部门或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牵头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市级物资、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对对口部门或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策。

农业科:分管市级农口部门或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负责监管市属农业企业财务;管理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对口部门或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社会保障科:分管市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对口部门或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收支;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企业科(统计评价科、市政府清产核资办):参与研究全市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有关改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直接拨付市属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管理;承办全市企业类的专项经费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和扩大非国有企业试点的统计分析,汇总有关资料;负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地方粮食、文化和农业企业除外)以及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财务;分管部分市级行政事业部门或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对口部门或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农税科(条法税政科):管理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简称农业税收),参与拟订农业税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征收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农业税收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农业税收的税收政策等。组织、参与全市性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规章的起草工作;审核其他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按照管理权限审定地方税的特案减免税;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外经科: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外债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利用外债的财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宜春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会计科: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财政监督科(监察室、市政府财检办):拟订全市财政监督办法或实施细则;负责监督全市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全市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组织实施全市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监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机关党总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以及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局机关的局属单位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等。

城市契税征收管理分局:是市财政局内设行政机构,负责市级契税收入的征缴、稽查;负责向预算科、国库科、农税科提供契税收入征缴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属市财政局内设职能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和市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管;研究制定市级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发放,指导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稽查;负责市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交易清算。

周转金管理处(信用担保中心):负责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回收;负责为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提供贷款担保。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局机关授权管理的有关工作。

财政信息中心:参与制订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承担财政业务系统培训、应用和推广;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投资评审中心:接受有关科指导,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算和标底的具体审查工作;研究提出财政专项投资项目的综合定额;组织制订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具体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进行建设项目后评价等。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定,具体实施市政府采购行为。

领导信息

杨国荣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兼管综合科、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国库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财政监督科、财政科研工作。

陈光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经济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企业科、外经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监督科。

高靖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教文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

彭细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预算科、政府采购办、财政信息中心

刘隆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乡财科(条法税政科)、城市契税征收管理分局、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鑫达典当行,协助局长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林良友

党组成员、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陈凤荣

调研员

协助局长管理国库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刘铭根

调研员

分管人事教育科、秘书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吴国和

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管理预算外收费管理处、综合科

黄清华

预算外收费管理处处长

宁惠强

市信用担保中心主任兼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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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0: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