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仪制清吏司 |
释义 |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朝廷诸礼仪式、清宗室封赠、贡举、学校等事。仪制清吏司是明清时期礼部下设的机构。掌嘉礼、军礼及学校、科举等事务。宣统时因避溥仪讳,改为典制清吏司。其职官有郎中 3人(满 2人,汉 1人),员外郎 4人(满 3人,汉 1人),主事 2人(满、汉各 1人),笔帖式若干人,经承15人。司下分设建言科,王府科、印信科、学校科以及火房等单位,分办本司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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