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条未走的路 |
释义 | 《一条未走的路》是一首在中国脍炙人口的诗歌,作者借对树林里两条小路的选择寓意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的种种选择,无论如何选择,人生之路在选择之后就不可重来,因此在人生面前应学会豁达,乐观和珍惜。 作品名称:一条未走的路 创作年代:现代 文学体裁:诗 作者:弗罗斯特 基本信息【作品名称】一条未走的路 【作品国别】美国 【创作年代】现代 【作者姓名】弗罗斯特 【文学体裁】诗 诗词原文译文(版本一)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译文(版本二)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原文 The Road Not Taken by 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鉴赏人的一生中,常常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时候。职业、爱情、婚姻等等,人生面前摆着两条或更多的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各有各的吸引人之处,而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时人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人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去走,心里想着万一此路不通,还可以退回来,重新走另一条路。然而生活常常跟人过不去,一旦走上了一条路,想要回头恐怕难上加难了,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颇有一种悲壮的感觉。 但有时人们会停下来,回头看看,不禁感慨万千,心想要是当年选择了另一条路,现在不知会怎样了。这时的人,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就像科幻影片中那样,该有多好。这种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过的经验,被一位诗人敏感地捕捉到了,写成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名作。就是现在读到的这首诗,这位敏感的诗人就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代表人物之一、四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 弗罗斯特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朴素,他“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他的诗行”,走了一条与其他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这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一些代表作品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我曾在美国一位总统的演说词里见到过引用他的诗歌的片段。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 但他的诗又与现在有些人提倡的口语诗不同,这主要表现在诗歌的内容及情感方面。他的诗大多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哲理,有很丰富的内涵,其基调是幽默、积极和乐观的。他选择的题材大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因而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他的名言是“与众相通的经验,与众不同的表达”,他要写的是“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的东西。这与我国诗坛上的一些口语诗的自恋、无聊、空洞、插科打诨和玩世不恭有很大的区别。读他的诗,常常感到的是一丝会心的微笑、一种豁然的领悟、一声轻轻的叹息、一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幅笔触清淡的画面和一曲发至肺腑的歌谣。心浮意躁的人读不了他的诗,阅历太浅的人也读不懂他的诗。只有把人生当作一壶好茶细细品味的人,才能读懂他的诗。 作者简介弗罗斯特,即罗伯特 ·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主要诗集有《孩子的意愿》、《波士顿以北》、《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理智的假面具》、《慈悲的假面具》、《林间中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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