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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释义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事件简介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3人被烧成重

伤,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于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疑为自焚。2010年9月18日1时左右,伤势严重的叶忠诚因抢救无效死亡。现年79岁的叶忠诚是拆迁户钟如奎的大伯。目前,抚州市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与家属沟通,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事件经过

对峙

时间已到8时40分,钟如翠端着一碗蛋清坐在屋檐下,开始做脸部美容,和井台边忙碌的母亲罗志凤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井台边,罗志凤已经将鳊鱼剖好、洗净。

钟如翠一抬头,发现三四部小汽车转眼间开至家门口,十多个穿制服的民警向她走来。钟如翠认出,领头的是凤岗镇派出所的一位指导员,他对钟如翠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你们这里有汽油。

钟如翠试图向民警解释,汽油是用于发电机发电,但民警已开始在一楼进行搜查。

此时,市民邹来鹏正开着摩托去送货,经过钟家附近。他看到钟家门口已围了好多人。9时10分左右,等邹来鹏再度回到钟家房子,发现院子已经被执勤的警察围上警戒线,便站在附近的加油站处远观。

听说家里出了情况,钟家三媳妇邓香英,带着四周岁的儿子往家里走。在警戒线外,邓香英被路旁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叫住:“你到那里去干什么,跟我们去局里坐坐吧。”一面说着,一面把她往车里拽。邓香英抱起受到惊吓的儿子,喊着“打人了,打人了”,一路小跑冲进院子。

钟家院里,此时已站满了人。

“我们看到那个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李敏军,房管局长李小煌,看到公安、拆迁办、城管队的,将近有100多人来到钟家”,目击者潘俊斌回忆称:上午9点刚过,钟家外面大概已有80人,“楼里面还有几十个”。在钟家直线距离100米远的马路边,还停有一辆黄色的挖掘机和一辆红色消防车。潘俊斌看见楼内有“几十个人”,既有钟家的人,也有正在冲入楼内的警察。

慌乱中,钟家老五钟如琴和妹妹钟如九拎起两桶汽油,上了二楼,并将二楼的门死死地锁住。钟如琴掏出手机,开始录音,9时9分。

据留在一楼的钟如翠回忆,执行人员起初还比较温和,称要进屋检查汽油和“易燃易爆物品”,并要其将二楼房门打开。钟如翠展示发电机和用于发电的汽油后,工作人员依旧不肯离去。手机录音里,是持续近20分钟的争执声。

9时20分,在乡下干活的钟如奎赶回自家院子。楼内一到三楼的楼梯均已站满人。钟家人意识到,事情不像是简单的“查汽油”,连忙打电话通知外出的家属。

9时28分,在无人留意之时,罗志凤和叶忠诚各拎着一桶汽油,出现在三楼楼顶,与楼下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军带队的工作人员对峙。

楼内,正在发生激烈的争执。钟如琴的手机录音显示,钟家有人在与工作人员的推搡中喊道:“国家下紧急通知不让强拆,是中央的政策算,还是你们宜黄的政策算?”突然,一位中年男子一声断喝:“把她抓下去!”

三楼的争吵还在继续。楼顶的罗志凤、叶忠诚开始泼洒汽油。有目击者回忆,罗志凤掀起瓦片,将汽油倒在屋顶上,口里喊着,“你们走开,走开!”

局面一度缓和。楼下开始向钟家人喊话,让家属“下楼来谈”,但楼上的钟家人则坚称,要先撤走警察和工作人员。钟如九站在二楼窗口,用相机拍摄楼下的工作人员。楼底下的人则试探性地往后挪了一些。

燃烧

然而,局面突然转变。

手机录音显示,9时40分,猛烈的撞击声出现。由于钟家人关闭了通往楼顶的门,现场工作人员开始撞门。与此同时,冲上三楼的钟家老大、老三、老四被逐个从楼内押出。一时间,男人们的嘶喊声、女人和孩子的哭喊声与执行人员粗暴的呵斥声,混杂一起,院内乱作一团。

目睹被押到一楼的钟家兄妹,每人被五六个人控制,楼顶上的罗志凤和叶忠诚情绪变得激动起来。罗志凤继续将汽油泼洒在屋顶瓦片上,点着了火,屋顶开始燃烧……

“他们不抓人的话,就不会有事,本来都平静得很,也不会有自焚。”事后,钟如九回忆道:“我妈妈看到孩子们都被抓了,认为马上就要拆了……”

9时50分。撞门声还在继续。最为悲惨的一幕发生了——

“她母亲听到下面在撞门——撞门的声音非常大,就往自己身上倒汽油,然后就点着了。”目击者潘俊斌目睹了楼顶罗志凤和叶忠诚往身上泼洒汽油的动作,其中,罗最先着火。

两秒钟后,叶忠诚身上也着了起来。

站在侧面的目击者邹来鹏,看到叶忠诚拿着汽油桶从头顶往下浇的动作。“我看到大爷(叶忠诚)在楼顶上,叫了几句,他自己拿了油桶倒在身上,马上就着火了,然后就倒在屋顶上。”邹来鹏说。

一楼的钟如奎看见了楼顶的火光,连忙大呼救人,却被死死扣住。

楼顶火光闪过约20秒,钟如琴将一件点燃的毛衣扔下一楼,随即一抬手,将汽油洒遍全身。录音显示,钟如琴在点燃汽油前,曾高呼,“有本事你们就来”;紧接着,是一声惨叫。

钟如琴在家中七个孩子中排行老五,是姐妹四人中的老二,但她被家人视为最能吃苦耐劳,而且比老大还有担当。

1979年出生的钟如琴,和许多女孩一样,喜欢拍照,喜欢鲜花,喜欢流行歌手王力宏。如果家中没有强拆事件的纷扰,她极可能依旧安静地在南昌一家花店打工,学习插花工艺,在假期和朋友们出游。她最近一次旅游去的是云南,在石林的一片湖水旁,留下了自己最后的美丽身影:美人鱼般坐在水边,长发,白衣,看着镜头,笑靥如花。

惨剧

钟如琴自焚前几分钟,远在南昌的老八钟如凤接过她的电话。电话里,钟如琴情绪从未有过的激动,声音中透露着难以形容的紧张。她告诉钟如凤说:“家里来了很多人,赶紧回来!”

火苗嗖地燃烧起来,几秒钟之后,钟如琴从二楼窗户坠落地面。楼下人群涌向坠地的钟如琴,但无人近前。目击者拍摄的现场视频显示,钟如翠欲向前去救坠地的钟如琴,但被几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拽住,她赤脚蹬在泥地上,拼命挣扎。

挣脱后的钟如翠和大哥钟如满一起,迅速用草和泥沙扑救钟如琴身上的火。由于角度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此刻,楼顶上的罗志凤和叶忠诚,也正身陷火海。

路过此处的当地赤脚医生周某,看见钟如满孤独地抱着被烧伤的妹妹钟如琴,周围竟无人施救,遂高喊了一声:“怎么没人管啊?”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已经叫急救车了。”

现场图片显示,此时,众多穿制服者正在楼下静观罗志凤和叶忠诚在屋顶的自焚。“你们快救我妹妹啊,我娘还在上面啊!”现场视频中,钟如奎一边和工作人员撕扯,一边高呼。

“从头到尾就没听到下面有人说,楼上着火了,要救火。”钟如琴说,她一直到母亲衣服全部被烧光,在楼顶呼救时,才知道楼顶上也起火燃烧了。

9时56分,老三钟如奎出现在屋顶上。据钟如奎回忆:他上楼顶后,先将伤势严重的叶忠诚托下楼,接着在现场消防队员的辅助下,将母亲罗志凤从楼顶救下。幸亏屋檐边的水槽挡住,他们没有从三楼坠落。

“妈妈,你怎么这么傻?”钟如奎看见母亲身上已经全身烧脱皮,不禁脱口而出。罗志凤说:“头好晕,想吐。”钟如奎把她扶下来,用一块单被把她包住,没法扶她,只好把屋顶的瓦掀开,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将罗志凤救下。

期间,老大钟如满一直抱着妹妹钟如琴,钟如满回忆说:“老五身上皮都烧脱掉了,她一直说,‘不要动我’,‘身上痛’。等了20分钟,没有人动,也没有人救。”

救护车迟迟未到。在钟家人的请求下,10时10分左右,政府工作人员终于同意用一辆灰白色的面包车运载钟如琴。一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将钟如琴抱进面包车。尾随拍摄姐姐伤情的钟如九,则被四五名工作人员从身后围住,将记录下事件全过程的相机强行夺去。

11时,钟家老六钟如田从外地赶到家中。迎接他的是,一座被烟火熏烧过的房子,以及家中三口人自焚受伤的噩耗。

事件背景

条件未达成,成为最后一个拆迁对象

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农科所23号。这是一栋三层的小楼,住着钟如奎一家,共三套房产证,拥有人分别是钟如田,钟如奎,钟如满三兄弟。

宜黄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钟如田一家二十多年前购买了现在居住的地块,建了一幢三层楼的住宅,宜黄县政府相关部门为其颁发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2007年宜黄县政府兴建河东新区客运站,项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于2007年开始对涉及该项目的居民住宅进行拆迁,由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拆迁工作。

报道显示,一直到2009年年底,该公司拆迁范围内的大部分居民住宅才得以拆除,而钟如田家的三层楼房则成为了最后拆迁的对象。协调多次,双方无法就安置和拆迁条件达成一致。

当地政府曾向钟家提供三个安置条件

李小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宜黄县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钟如田家提出了三个安置条件。

第一:在钟如田现在所居住的位置向郊区前进五十米,建造一栋七层楼的安置房,按照钟如田家现有的面积,提供三套住房给予钟家,平均每套一百三十平方米左右,总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持平。

第二:在离钟家现有住址的下方1000米处,现较偏僻地段,按照钟家现有的十三口人的总数,提供300平方米左右的集体用地,可以建筑三层楼的房屋。

第三:为钟家十三口人提供十年左右的低保。

但这些条件遭到了钟如田的拒绝。鉴于现实情况,为了让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宜黄县政府给宜黄县供电公司下了政府抄告单,要求供电公司不准给钟如田一家开户供电,准备强制拆迁。

伤者情况

进展:伤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9月12日,伤者家属钟如翠说,“医生称三名伤者2个月内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仍在监护室内,三人都开了喉管。”

亲人只能站在走廊上远远探视。“我大声喊他们,妹妹能回应两句。但精神很差,说几分钟就要休息了。”钟如翠称。

钟家曾与政府部门商谈治疗事宜。“有两位城管局负责人答应先垫付治疗费,我说,我们被逼到这个份上只垫付?后来他们答应政府来出治疗费用。目前我们还没出钱,不知道相关费用是谁出的。”

钟如翠称,“家里房子还没拆,我嫂子跟侄子在家看着,仍然没有电。关于拆迁补偿这块目前还没新的说法。”

宜黄县政府表示,县领导已经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善后救治工作协调会,成立了医疗救治工作小组。并派出医疗专家和城建工作人员将伤者送往南昌大学一附院救治。同时,安排了专人日夜陪护,帮助伤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目前,该3名患者病情稳定。据了解,目前宜黄县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事情经过。

各方说法

就在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后的两天,宜黄县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向公众“解释”了事件起因、经过以及善后处理情况。然而这份12日下午1时挂在网上的文件,几天后就被撤下。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其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

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

其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虽然未见拆迁设备,但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此外,关于着火原因。宜黄县有关方面与拆迁户也是各执一词。

对于这起拆迁事件,钟如奎的代理律师王令还提出了一些问题。他认为,当地对钟家房屋的评估是政府单方面确定,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应是双方协商选定。同时,宜黄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迁主体也存疑,而且拆迁规模大于车站建设项目实际用地的需要。此外,当地政府的裁决程序有问题,包括钟家在内的9家拆迁户曾集体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说,官员被“问责”涉及人员之多,处理力度之重足见政府重视。但他同时表示,这一事件已过去十余天,对于事件的起因、发展,乃至对做出处理决定的缘由都避而不谈,不能不说是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大遗憾。

处理决定

9月17日

2010年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

宜黄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

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负有一定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10月10日

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日前有了进展,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李智富调任宜黄县委书记。另据中新社报道,宜黄县长苏建国也被提名免去县长职务。昨日,宜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邱建国和苏建国的去向不知情。

书记县长同被立案调查

9月10日,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9月18日凌晨,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

江西省委已提名县长人选

10日上午,江西“全省县级公安局长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上,江西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披露,邱建国已被免去宜黄县委书记的职务。李智富将出任抚州市委常委、宜黄县委书记。10日,李智富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证实,昨日下午已正式到岗。

此外,江西省委决定提名免去苏建国的宜黄县长职务,并提名毛宗保任宜黄县长。毛宗保此前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任免结果

受江西抚州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影响,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提名免去苏建国宜黄县政府县长一职。10日下午,江西省委宣传部向中新网记者确认上述消息。

江西省委宣传部提供的消息表示,经中共江西省委研究,决定:李智富任中共抚州市委委员、常委,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书记。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决定,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与此同时,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毛宗保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任宜黄县政府县长;免去苏建国同志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宜黄县政府县长职务,县政府县长的职务任免,需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人民时评

如何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这一处理结果让人看到了决心。然而,此前一天发生的“围堵”事件,依旧让人无法释然。9月16日,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上访,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

当女厕充当起公民讨要说法的最后屏障,我们既惊讶于一些地方干部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其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也不禁感叹当地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给力”防范自焚,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就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城镇房屋拆迁立项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土资源部更是一再发文,严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遗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确禁令,都没能化作一些地方的执行力、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的“土霸王思维”。 就在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余波未了之际,不签字就停薪停职的“株连式拆迁”又在山东鄄城重出江湖。

《物权法》颁布数年后,许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却阻挡不了推土机。纵观多起拆迁悲剧,本该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却一次次在商业拆迁中冲锋陷阵。“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这些出自地方干部的蛮横言语,不仅把自己摆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也损害着政府依法治国的权威,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和风险。

从“野蛮拆迁”到“暴力反抗”,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使命,必须能够正确处理和应对这一矛盾冲突。一方面,要恪守职责本分,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彻底切断官商瓜葛的“强拆利益链”;另一方面,在处理拆迁纠纷时要时刻省察:对被拆迁人的利益考虑是否周详,是否为其提供了公平顺畅的利益诉求通道?决不能把民众当对手,把维稳大局“地方化”乃至“个人化”,并以此排斥司法救济、干预媒体监督。

“在21世纪初期,影响世界最大的两件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如此判断。在我国城市建设的持续进程中,如何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我们希望这一条例早日出台,实现拆迁思路的“根本性变化”,扼制“拼命抢拆”,为拆迁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专家看法

拆迁法规待完善

近来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事件屡有发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王锡锌教授认为,当地政府启动对事件本身和责任干部的调查程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调查组意见中立的基础上,必须排除“自己人调查自己人”的情况,客观揭示公众关注的核心事实非常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类似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特别是物权法实施以来,行政征收征用法和集体土地征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台,加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仍在修改中,这客观上使依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不断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王锡锌等专家表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快拆迁制度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以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为先,处理好招商引资和民生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谐拆迁。

回归常识

10日宜黄“一把手”被免职,让公众看到了拆迁问责回归常识的开始。然而,这不应只是个案意义上的,公众需要看到可以复制的制度性的进步。

据报道,从拆迁自焚到网络轰动,从机场截访到微博营救,充满戏剧性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悲剧在媒体追踪一个月后,终于有了一个能让受害者家属和舆论欣慰的结果:受拆迁自焚事件影响,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两个最高领导被免职: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委副书记苏建国被免职,苏建国的县长职务也被提名免去。

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官员因工作不力引发恶性拆迁案将追责。这是《紧急通知》下发后,首位县级一把手因为拆迁被免职。

记得半年前曾有媒体在盘点近年来一系列拆迁事件后悲哀地发现,无论是拆迁户自焚还是其他惨剧,当地一把手都无人被问责,书记县长个个都在———即使是震惊全国的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不久后亦官复原职。这个严重违背制度常情和常识的现实一直让舆论耿耿于怀,一把手不被问责,拆迁惨案岂会休止?

宜黄“一把手”被免职,让公众看到了拆迁问责回归常识的开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代价,此次发生在宜黄的拆迁悲剧,显然不仅是因为当时在场的公职人员的威逼,公众还是能隐约看到其背后当地主要官员强势的身影。悲剧发生之后,宜黄又企图掩盖真相,推卸责任,机场截访,率众抢尸……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网友甚至悲愤地说: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生前被邱建国强拆,死后被苏建国抢尸。

对于这起恶劣的强拆案件及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丑闻,宜黄主要官员当然必须承担责任,否则对不起正义和法律。

同时回归常识的,还有对拆迁自焚事件的真相还原和事实描述。宜黄自焚悲剧发生后,舆论一片哗然,而当地官方竟然颠倒黑白,发布新闻通稿称自焚是“不慎误伤”———这样的解释显然不符合常识,面对劝导,钟家怎么会愤然点起汽油;点汽油威吓别人,怎么会烧到自己身上?在舆论的强烈质疑下,官方通过调查开始承认逼迁导致自焚的事实。

不再限制被拆迁者及其亲属人身自由,让其接受媒体采访;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抚慰受害者家属情绪;对自焚事件中负有责任的官员进行调查和追究,这些都是尊重常识的表现。宜黄一把手被问责了,最重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期待事件朝着回归常识的方向去发展,从赔偿到抚慰,受害者家属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正义。

然而,这种常识的回归,不应只是个案意义上的,公众需要看到可以避免类似悲剧、可以复制到类似事件上的制度性的进步。

宜黄拆迁事件能够发展到今天“让一把手受到问责”这个很不容易的结果,有不小的偶然性。如果不是受害者家属坚持不懈的上访,不是媒体持之以恒的关注,不是微博这种新兴传播工具的强力介入,结果难以如此。

拆迁事件中的正义要回到常识,只有依赖法治。如果法律有足够的尊严,有些地方官员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如果法律有牙齿,让每个激起民愤的官员受到问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拆迁就不会像如今这样惨烈。这,才是更根本的常识。

事件后续

那是一个灰蒙蒙、细雨纷飞的早晨。

早饭后,钟家大女儿钟如翠 一边帮母亲收拾餐桌,一边心不在焉地向窗外张望。同一时间,宜黄县 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李敏军,率领宜黄县房管局、拆迁办、公安局、城管大队等部门的近百名人员,正在赶来钟家的路上。

8点45分,眼尖的钟如翠发现,自家楼房左侧的土路上,出现了几辆警车,而更远处的滨江大道旁,则停着黄色的大铲车和红色的消防车。此时,从警车车里下来的人,正快步朝自己家里走来。“不好,拆房子的人来了,快上楼”,听到钟如翠的呼喊,二女儿钟如琴 、小女儿钟如九及母亲、大伯快速跑上二楼,并反锁上了楼门。

此时,楼下的政府人员欲冲上二楼,并扭住了钟如翠和及时赶回家的弟弟钟如奎 和钟如田。三姐弟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场面一度相当混乱。楼上的二女儿钟如琴、母亲罗志凤 及大伯叶忠诚 见自家人被抓住了,以为接下来就会拆房子,便用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点燃了自己……

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就此发生。

自焚事件发生多日来,宜黄县政府发布“误伤论”、钟家姐妹欲进京上访而被“机场堵截”、大女儿钟如翠向县长下跪、政府“抢尸”、钟家五兄妹“被软禁”等一些列事件相继发生。

局面仍未平复,争论依旧不止,回到事件发生的最初,到底是什么力量,令年仅31岁的钟如琴及母亲和大伯点燃身上的汽油?为什么宜黄会出现如此极端事件?9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赶赴江西南昌及抚州市宜黄县,对“9·10”拆迁自焚事件进行深入采访。

自焚者的前半生

1985年秋天,身有残疾的钟家诚,拖家带口从老家安徽农村迁移到了江西,在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一个偏僻的山地里,钟家人 搭起了茅草屋,算是为自己安了家。随后,钟家把户口从安徽老家迁到了宜黄县,从此,一家人算是真正的宜黄人了。

由于钟家诚身有残疾,干不了体力活,生活的担子便落在了妻子罗志凤的肩上。那时,36岁的罗志凤不但要照顾有病的丈夫和3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带着十几岁的大儿子到附近的小砖瓦厂打短工。一个女人,和男人一样挖土、和泥、烧窑、搬砖瓦,干的都是粗活儿。

紧巴的日子过了大约六七年, 钟家的孩子们渐渐长大成人,老大钟如满后面的两个弟弟和大妹妹也能出去打工挣钱了,家里的情况渐渐好转起来,这期间,钟家又接连添丁了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

1995年,钟家盘下了家附近的一个小砖瓦厂,罗志凤从“干粗活的”女人,摇身变成了砖瓦厂的老板。而此时的宜黄县,也迎来了大发展的时代,城市化进程风起云涌,招商引资形势日新月异,昔日落后的宜黄县,正在快速地摆脱贫穷。

由于宜黄县的大规模建设,钟家的砖瓦生意曾一度红火。1999年,钟家关闭了小砖瓦厂,并用积蓄向政府买下了桥头村福泉岗一块荒地,建起了3层小楼。小楼拥有合法手续,户主的名字是二儿子钟如奎。3层小楼,钟家3个儿子各住一层,而4个女儿,(钟如翠33岁,钟如琴31岁,钟如凤26岁,钟如九22岁)则都先后去了南昌,在服装商场里做导购员。

日子好起来,母亲罗志凤终于可以安心照顾家庭,不用再去做粗活了。

钟家还有一个人重要人物,那就是大伯叶忠诚。叶忠诚是湖北人,终生未婚,是钟家诚的结拜弟兄。20多年来,叶忠诚一直生活在钟家,与钟家人亲如一家。

2007年,随着宜黄县城市东扩,钟家居住的地点,由原来的荒无人烟,一下被划进了新城区最核心地带。

但今年9月10日, 钟家人身上熊熊燃烧的火焰,宣告了这个家庭幸福的终结,也灼烤着这座拥有1700年历史的宜黄小城。

拆迁谈判破裂

事实上,从2002年开始,宜黄县征地拆迁的步伐就已开始加快。据了解,这一年的12月,宜黄县与浙江恒昌集团签订合同,前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者投资8亿元,整体开发河东新区。2003年春天,河东新区建设项目正式开工。自此,大规模的征地拆迁,从宜黄河东岸,逐渐逼向钟家所在的福泉岗。

宜黄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按照客运站的整体设计方案,钟家的这个地块,将成为进入客运站广场的通道。对此,钟家人却似乎并不在意,“其实到底用我家这块地方建设什么,我们并不关心,如果补偿合理,我们愿意搬迁。”钟家大女儿钟如翠向记者坦言。

但补偿的条件却与钟家的预期相差甚远。

按照宜黄县政府的通报,政府对钟家给出了两种安置方案:一是货币补偿,给予钟家货币补偿414612元,装修价值及各项安置补偿费另行计算;二是房屋产权调换,在与钟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进行房屋置换,同时为钟家在凤岗镇农科所范围内批建三户宅基地供其建房,总面积为360平方米,并将钟家13人全部纳入低保。

宜黄政府方面表示,这种补偿安置条件在宜黄尚无先例。但钟家对两种方案均不接受。

宜黄政府称,钟家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二是如不能在原址自建,就要在规划的商业街中置换四块总计480平方米的可做店面房的商业用地,并准许他们自建和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其房屋价值及装修等按市场价格另行补偿;三是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必须补偿300万元作为安置费。否则,拒不接受拆迁。

9月21日,钟家姐妹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政府的上述说法是“撒谎”。

钟如奎告诉记者,“我家从来没有提出三点要求,这完全是颠倒黑白,我敢与房管局长对质。”

钟家二儿子钟如奎表示,政府提出的条件没法让人接受:钟家整栋楼将近400平方米,一共才评估41万多元,算下来每平方米只有1000多元。而周围的商品房毛坯房已经是2700多元,这样的货币补偿方式根本不合理。

至于给三套安置房子的方案,即与原来同等面积,另外再给拆迁补偿每平方米480元,钟如奎告诉记者,这套方案只是口头说过,从来没有书面协议。而且,安置房至今没盖,准备盖安置房的土地还是一片荒地,“拆迁后搬到哪里去住都不知道。”钟如奎说。

钟家拒绝了政府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案。

采访中,钟如翠曾不止一次告诉记者,他们家提出的补偿方案是,在被拆迁房屋的马路对面给一块和现有房屋土地面积一样大的土地,由他们自行建筑房屋。

“蓄意”的自伤?

9月20日,黄昏时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抚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驱车进入宜黄县,在去往事发地——钟家的3层小楼的途中,负责指路的工作人员,把司机小徐直接指引到了宜黄县委,在县委大楼门口,等候多时的县宣传部两位女干部,跳上了记者乘坐的汽车,一同前往钟家。

钟家的小楼距离县委大楼不足1公里。在滨江大道北侧的一个高坡上,小楼孤零零地矗立着。西面不远处,新建的汽车客运站主体工程已然完工,小楼的对面,过去曾是丘陵地带,如今是正在建设中的商住楼盘。

小楼显得很安静,在楼角的背阴处,几个男人在默默抽烟。两天前,钟家大伯叶忠诚因烧伤严重离开人世,此时,钟家的厅堂已变成了叶忠诚的灵堂。见有生人到来,老大钟如满连忙出来寒暄,二儿子钟如奎则头也不抬地烧着纸钱。

“家里人死的死伤的伤,身体没事的都到医院照顾伤者去了。”钟如满告诉记者,那几个抽烟的人,是钟家媳妇的娘家人和钟家的朋友们,“多亏大家来帮忙,要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采访期间,抚州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及宜黄县委宣传部的两位女干部自始自终 “陪同”着记者。对此,钟家人的反感表露得很明显,钟如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目光中甚至充满敌意。

走出钟家,就在记者观察周围环境时,3名陪同的干部们纷纷就事件发表看法。年纪最小的女干部对记者说,她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照片的拍摄角度、拍摄的专业水准,推断只有事先爬上对面的建筑工地,并架好三脚架,才能拍到如此清晰的自焚及跳楼照片。“以我的专业常识(指摄影专业),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他们(钟家)蓄意而为,早已准备好了汽油,准备好了拍照的。”

这一观点得到另外两位同事的赞同。为了向记者证明钟家的“蓄意”,3位干部强烈要求记者爬到对面的建筑工地顶上去“体验一下角度”。

另一位年纪大一点的女干部则向记者表示,当时,钟家人点燃汽油是为了恐吓政府人员,不小心才点燃了自己的,而且,跳楼的不是“火人”,而是烧着了的棉被。

当天晚上,钟如奎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听到了宣传干部们在院外的讲话,心里气得要命,“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大伯已经死了,我妹和我妈还躺在医院里没过危险期,他们不但没有一个人来我家看望一下,现在反倒说出这样的话。这里的官员,心里从来没有老百姓。”钟如奎气愤地说。

邱建国的感慨

9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南昌见到了正陪抚州市主要领导安抚、探视烧伤人员的抚州市委宣传部部长黄晓波 。

“市领导非常重视(自焚事件),不过说心里话,领导的压力很大很大。”黄晓波说。

近年来,宜黄,这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小县城,与中国大多数县市一样,把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主要的发展思路。

2003年开始,随着河东新区的建设,钟家附近的大规模征地拉开序幕。7年的时间里,钟家人目睹了附近万亩稻田的消失,目睹了附近轻工综合厂被推土机夷为平地,目睹了邻居房屋被拆……

在宜黄采访期间,钟家人及附近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城区东扩项目,在征地中出现了大量的纠纷,“可以这么说,哪里有拆迁,哪里就有强拆,哪里有强拆,哪里就有人上访,如果拆某个地方没有出现上访情况,那倒是新闻了。”

9月20日上午,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中心,一位由宜黄县政府派到医院值班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钟家小楼西侧的宜黄县轻工综合厂,原来是一个集体企业,实际占地30多亩,却被宜黄县政府以国有企业方式改制并强行拆迁。包括30亩的土地在内,连同30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仅给该厂职工总计178万元的补偿款。“职工至今仍在上访。听说去年都进京了,跪了3天,没人管,后来县里去人给带回来了。”

自焚事件发生后,宜黄官方第一时间将该事件定性为拆迁户“不慎误伤”。9月20日,抚州市委宣传部向记者提供的新闻通稿中称:对钟家的拆迁行动“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尽管对事件的定性各方仍有较大理解差距,但最新的迹象表明,宜黄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正在展现出积极的一面: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今后的发展思路中,一定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宜黄:跑得太快?

2000年之前,宜黄有“六无”,即:无过境公路、无国道、无高速公路、无铁路、无水运、无空运。此“六无”,犹如压在宜黄县历任领导心头一块石头,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

近年来,这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小县城,与中国大多数县市一样,把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主要的发展思路。

从2000年开始,宜黄的招商引资、城市扩容、交通建设全面启动,“招商引资和道路建设都离不了土地,所以,土地资源既是各项工作的保证,又是重要的资金来源。而就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很小的宜黄而言,土地资源显得尤为重要。”9月21日,宜黄县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

据宜黄县政府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宜黄全年申报建设用地1623亩,收储土地771亩。而当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认为,这个数据并不“全面”,2009年,是宜黄政府下大力气“赶超”的一年,仅建设河东新区的用地面积,就起码超出申报面积3000亩。

同时,宜黄也因其快速的发展,获得过不少的荣誉,2009年为例,宜黄全县财政收入完成2.53亿元,收入总量位列江西省第88位。就在拆迁自焚事件发生的一个月前, “世博城市之星——2010中国百佳最具投资潜力县(区)评选”结果在上海揭晓,宜黄县名列第七,成功晋升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县。

宜黄县在获得各项荣誉的同时,却不合时宜地表现出自己的另一面。宽阔的马路、成排的高楼、美丽的花园……宛若风景画一样的新城区,却由于缺乏人气,没有足够的商业配套,显得异常安静和寂寞。

不远处的空地上,用于安置拆迁户和进城农民的简易小区,却显得拥挤而寒酸。小区结构单一、设施简陋,垃圾成堆、气味令人窒息。由于没有及时完善电力设施, 蜘蛛网一样电线伸得到处都是。

一边是如火如荼的县域经济发展,一边是失地百姓的怨声载道,这两种情景交织在一起,令宜黄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9月21日下午,在新建成的宜黄县委大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一边向记者展示刚刚从抚州市传过来的“关于自焚事件的情况说明”,一面向记者感叹:“城市化本身是件好事,但是,一个城市的发展,还是应该量力而行,不能急功近利,否则,一些社会矛盾就会显现出来,而且会愈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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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