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叶昌保 |
释义 | 叶昌保同志,男,1944年出生,高级经济师,从1970年起,历任洪湖市洪林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湖北洪林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十三大、十四大全国党代表和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0年以来,他始终坚持牢记宗旨抓“班子”、实事求是选“路子”、永葆本色举“旗帜”、外引内训育“才子”,带领洪林人成功地实施了“手挽手并肩走,放开手大步走,甩开膀子跑步走”的“三步走”战略:70年代,他带领全村干群顶住极左思潮干扰,大搞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和科学种田,使洪林村由一个吃粮靠返销、种田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穷村,一跃成为原洪湖县后进变先进典型;80年代,他实事求是,力排众议,坚持集体经济不解体,稳农兴工,使洪林呈现出“农业发展工业化、村镇建设城市化、农民身份工人化”的新画卷;90年代和新世纪,他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大搞内外引联,积极参与国企改制,带领洪林人先后收购了拥有4万锭纺织规模、1200多名职工的原洪湖市最大国有企业市棉纺织总厂和拥有40台日本产剑杆织布机、1套浆染联合机,月产牛仔布30万码的原洪湖市长江利达纺织有限公司,全面盘大盘强纺织龙头,使洪林集体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1982年以来,叶昌保先后荣获省特等劳模、全国劳模、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首届中国经济改革拔尖人才(银杯奖)、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北省“十佳”村党组织书记、湖北省乡土拔尖人才、新时代中国改革之星—25名最具改革理念的中国农村改革人物等称号。 1986年被建设部授予“全国村镇建设文明村庄”称号; 1989年—2006年先后三次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1989年—1999年连续三次荣获湖北省村级党组织“十面红旗”称号; 1994年—1998年连续三次荣获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1997年—2000年连续四年荣获湖北省综合经济实力“十强村”称号; 1997年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 1999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村”称号; 1999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二届模范村民委员会”称号; 1999年—2002年连续二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4年,被中华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家乡”,与百里洪湖一水相连的洪林村地处洪湖市区东北,紧邻汉(武汉)洪(洪湖)公路,南倚长江,西南距京广线上重镇岳阳80公里,水陆通达,交通便利。 洪林村享有湖北省农村改革开放“一杆旗”之称。全村现有256户,1281人,农工商企业19家,分属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等八大行业。资产总额3.2亿元,其中自有资产积累户均81.2万元,人均21.5万元。村民享有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医疗免费、水电半价、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子女升学奖励等十多项福利。 洪林村是湖北省农村起步较早的村。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村党组织就以被人戏称为“洪林龙船七丈七,卖了买米吃”、“肩挑小贩穷叮当,有女不嫁洪林郎”的艰难困苦局面为起点,大搞“三圃生产”和科学种田,解决了全村人的温饱,使洪林村一跃为原洪湖县后进变先进的典型。 洪林村也是湖北省农村很具发展个性的村。一直以来,该村始终坚持从村情出发,坚持集体经济不解体,坚定地走着“集体经济为主、混合经济为辅,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发展之路。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稳农兴工、“集体个体一齐上,一二三产业一齐上”等发展战略相继付诸实施,从而使洪林集体经济始终稳健向前,全村现已形成村容村貌城镇化、环村道路水泥化、水电供应专线化、村民居住楼房化、座机手机普及化、家用电器现代化、交通工具摩托化。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村党委始终把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始终如一地抓好“321工程”:即不断强化员工思想政治、文化技能和法律知识教育;不断加强文体队伍和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培育“艰苦创业、奋发向上”的洪林精神,从而使全村始终呈现着村安人和、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不仅如此,该村还始终注重发挥“旗帜”作用,自1987年率先在洪湖市农村开展以“互联帮带”为主要内容的“双带”活动以为,已与全市108个村支部建立了互联关系,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双带”网络,并帮助其中34个村脱贫致富,12个村跨入省地市先进行列,捐资30万元帮贫困村建校1所。 面向“十一五”,洪林村力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征程中,谱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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