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光下之家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 |
释义 | 阳光下之家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是国内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也是国内最专业的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帮教志愿服务的NGO组织。中心由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北京2008年奥运火炬手王金云2003年9月创办。中心主要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犯罪在逃人员、服刑人员、劳教学员、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提供社会帮教服务。多年来,凭借着出色的成绩,中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机构介绍阳光下之家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国内首个更生人士矫正服务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机构全称: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现有两名专职、四名兼职工作人员。中心主要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犯罪在逃人员、服刑人员、劳教学员、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提供心理辅导、临时宿舍、教育矫正、法律咨询、职业指导、权益维护以及个人创业机会等社会帮教服务。在深圳有100多名由大学教授、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社工、五星级义工、律师、社会学者、司法工作者、退休干部、部分事业有成的服务对象等组成的专业志愿者,在全国有8000多名志愿者。到目前为止,有近千名成功典型案例,海内外600多家媒体对该机构进行了宣传报道。荣获了从地方到中央政府颁发的30多项荣誉。 机构性质由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自愿的从事对服刑(包括社区服刑)、劳教人员(在囚人士),和刑释解教人员(更生人士)及其亲属开展社会帮教(矫正服务)工作的公益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NGO)。 服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等为前提,组织社会帮教志愿者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并对他们的家庭进行帮扶,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探索社会帮教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立法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设立世界更生人士关爱日,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服务理念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和谐一个街道。 核心价值爱心 公益 法治 和谐 服务项目六个主要服务项目: 1.投案自首及预防犯罪服务 投案自首服务是指使用阳光下之家目前公布的所有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信、电子邮件、热线电话、QQ网聊、留言板、见面“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对中国大陆境内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主动与阳光下之家联系的犯罪在逃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减轻心理压力与负担,使其对自己的罪错及将来能有深刻的认识,在逃亡的路上不要再犯罪,旨在减少社会成本,尽可能劝服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早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2.监狱帮教及亲属服务运用阳光下之家创始人王金云先生多年实践总结出的“王金云帮教模式”,不定期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社工等到阳光下之家帮教站(武江监狱、市第一劳教所等)或者被邀请的监狱(包括劳教所、看守所等)开展面对面社会帮教活动,通过会见在囚人士,向他们介绍阳光下之家的帮教服务,提供励志讲座、法制宣传、心理疏导、释前辅导和其他服务。对其他没有条件会见的在囚人士的求助,阳光下之家将为其提供“二对一”的书信帮教、亲情电话帮教等服务。 3.就业安置及职业发展服务 就业安置服务是通过阳光下之家组建的“更生人士安置就业合作企业(单位)网”, 以分散的形式对部分求助的更生人士进行就业培训和安置;创办阳光下安置基地和联合全国各地已有的安置基地,按照相关管理原则对另一部分求助的出狱人员进行过渡性就业安置,并进行跟踪服务,以帮助他们真正地融入社会,通过自食其力做一个守法的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4.社区矫正及志愿者服务 社区矫正服务是在服务对象户籍或暂住地所在辖区内,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后,阳光下之家采取“社工+社区义工+网络义工”的服务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面谈、电话、通信、网络聊天等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释前辅导、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就(创)业指导等方面服务,鼓励其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协助相关部门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等,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增强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5.法制宣传及心理疏导服务 绝大部分的犯罪缘由都与其法律意识淡薄或心理障碍有关。故对服务对象开展法制宣传及心理疏导服务,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我。同时在志愿者的帮扶下从基层做起、从小做起,不沉迷过去、不抱怨、不仇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不抛弃、不放弃,用持续的积极行动去赢得社会的尊重,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6.中途宿舍服务 阳光下之家中途宿舍为社区矫正人员和更生人士提供过渡性住宿服务,力所能及协助他们面对及处理住宿、就业,改善个人与家庭关系等回归社会过程中的紧迫问题。通过提供临时住宿、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及对社会有用的人。 服务成绩到2010年4月止,阳光下之家创办人王金云及其团队成员被邀请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学校、工厂等单位现身说法和作法制宣传讲座400多场次,累计有200多万人次听过他的法制宣传演讲,并向听众发放了10万多份法制宣传资料;共接听热线电话和回复电子邮件40000多个(封);组织向监狱服刑人员赠书2万多册,他个人赠书2500多册;收到失足者及其亲属来信3000多封,回信4000多封;已帮助103名出狱人员找到了工作,他们中无一人重犯罪;还帮助700多人走出了服刑的阴影;劝服15名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劝导250多人放弃了犯罪或重犯罪的念头等。此共费了王金云和太太60多万元打工积蓄。(到目前为止,阳光下之家暂没有接受社会任何的捐赠。) 服务目标在2008年9月到2013年9月的第二个5年计划中,阳光下之家将完成在北京、重庆、武汉等城市开设分支机构,在深圳建立一个阳光下安置帮教基地,同时力争申请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阳光下爱心帮教基金会。 阳光下之家的终极目标是:把阳光下之家打造成中国最知名的帮教出狱人员融入社会的民间公益机构,把阳光下之家的理念和服务传播成为一种爱心、公益、法治、和谐的精神文化品牌。 经费来源阳光下之家暂不接受社会的捐赠,其经费全部来源于创办人王金云自己企业的10%纯利润,以及其个人文化产品销售和稿费的部分收入。 获奖介绍1.2007年12月,荣获广东省武江监狱“爱心帮教”单位; 2.2009年11月,荣获联想公益创业计划三等奖; 3.2009年12月,荣获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主办的“深圳首届优秀公益创意项目电视选拔大赛”50强。 4.2010年01月,荣获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青年联合会2009青年社团“网络嘉年华”活动三等奖。 帮教分站1.2005年,阳光下之家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帮教站成立; 2.2007年12月,阳光下之家武江监狱帮教站成立; 3.2012年03月,阳光下之家更生人士(宝安)安置帮教基地成立。 联系地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054-12信箱 邮编:518054 发展历程2003年-2009年2003年9月29日,创办中国第一个失足者帮教公益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2003年10月20日,阳光下12·4法制宣传广东万里行启动; 2003年12月10日,阳光下12·4法制宣传广东万里行结束,途经深圳、惠州、汕头、韶关、广州、珠海等21个城市; 2003年12月12日开通深圳第一条失足者心理咨询热线,服务时间为晚8点到晚10点; 2004年4月12日,《法制日报》第七版以《阳光下的心灵洗礼》为题整版报道了王金云的故事。这是中央媒体第一次详细全面报道他的故事; 2004年5月16日,王金云与中华失足者热线网友“江林”第一次见面; 2004年9月,王金云诗集《一个情人的自白》由重庆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4年6月20日,受深圳监狱邀请,王金云为200多名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作了一场80分钟的义务法制讲座。这是他第一次受邀请到监狱作法制讲座; 2004年11月4日,王金云向深圳第五届读书月组委会赠书100册; 2004年12月3日,“阳光下12·4行动”即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为期三天。4日上午,王金云与南山司法所等单位合作,在南园村广场举行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 2005年1月10日,申请开通广东省第一个失足者心理辅导信箱——广东省深圳市054-12信箱; 2005年1月,王金云纪实小说《走出高墙》由海天出版社面向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005年1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购买300册《走出高墙》赠送给深圳监狱服刑人员和深圳第一、第二劳教所劳教学员; 2005年1月20日,香港惩教署署长彭询元先生致信王金云,肯定他为失足者群体所作的努力,并在协助更生人士顺利回归社会等方面达成交流合作共识; 2005年4月,王金云作品《走出高墙》被新浪网评为2005“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2005年5月17日,中华失足者热线通过信息产业部审核,获得ICP备案证书:粤ICP备05020321号; 2005年9月7日,创办国内首个民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专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法律咨询、职业指导、权益维护以及个人创业机会等帮助; 2005年9月12日,深圳南山司法所所长彭晓红到阳光下之家调研工作; 2005年10月17日,在南山司法所的支持下,成立国内首个民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基金——“阳光下之家帮教基金”; 2005年10月25日,广东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李晓,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局长吴燕姗、宣教科科长肖国肃、基层科科长刘文斌等到阳光下之家调研工作; 2005年11月8日,“阳光下法制宣传进100社区”大型普法活动启动; 2005年11月15日,王金云在阳光下之家接受香港《成报》记者专访,这是他第一次接受境外媒体专访; 2005年12月2日,“向100所监狱服刑人员赠书10万册爱心行动”正式启动。爱心人士李新华先生向梅州监狱等监狱服刑人员赠书500册; 2005年12月21日,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与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签订《安置帮教合作协议》,此标志阳光下之家第一个帮教分站正式成立; 2005年12月23日,王金云借到北京领奖之际,作客“爱心导航”,与其创办人潘锐交换了帮教失足者工作经验; 2005年12月29日,王金云当选《南方都市报》2005年度十大新闻人物; 2006年1月25日,到深圳打工遭老板欠薪逃走,无钱回家过春节的湖南籍刑释人员杨燕(化名)在王金云的劝说下放弃重犯罪念头,并在阳光下之家的呼吁和帮助下顺利乘上了回家的客车。这是在王金云劝说下放弃重犯罪或犯罪念头的第80个帮教对象; 2006年2月14日,王金云与网友“江林”(原名蔡玲子)喜结连理; 2006年2月24日,深圳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办主任张仕安、南山司法所所长彭晓红、南山街道办事处妇联主席林静等到阳光下之家调研工作; 2006年3月14日,阳光下之家举办“致全国服刑人员亲属及出狱人员的一封信”座谈暨新闻发布会; 2006年4月5日,王金云夫妇在莲花山公园《深圳特区报》读者林种植阳光下之家希望树; 2006年4月13日,开通国内首条出狱人员就业服务公益热线; 2006年9月26日,阳光下之家根据三年的帮教工作实践,第一次提出“王金云帮教模式”理论; 2006年9月27日,王金云和志愿者海哥到阳光下之家市第一劳教所帮教分站接写信向他求助的帮教对象海鸥(化名)出所。4月、7月份,王金云曾两次到劳教所帮教海鸥,在多方努力下,现在他开办了一家小型手袋厂。他是阳光下之家帮教分站第一位重点帮教对象; 2006年12月4日,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单位在广州英雄广场联合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受广东省司法厅邀请,王金云作了《普法,让我生活得更阳光》主题演讲; 2007年1月22日,王金云和深圳司法局张仕安主任、南湾司法所所长胡泽准前往联创厂看望帮教对象小骆。小骆是阳光下之家帮教的第5位深圳户籍的刑释人员,现在他已成为阳光下之家志愿者; 2007年2月11日,深圳南山首届“青工文化节”启动,王金云以阳光下之家创办人及优秀青工代表身份获邀参加; 2007年3月11日,外逃一年的重庆犯案少年蒋立(化名)在王金云的劝说下前往深圳南山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是在王金云劝说下投案自首的第一位未成年犯案在逃人员; 2007年3月25日,中央电视台《半边天》主持人张越在王金云办公室对他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专访。这是中央电视台知名主持人第一次亲临他的办公室录制节目。 2007年4月16日,中华失足者热线帮教人数首次突破100万人次; 2007年5月17日,王金云携其作品《走出高墙》参展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2007年5月5日,王金云为一直关注阳光下之家成长的患重病的广西柳州爱心记者妈妈熊倩捐款2000元; 2007年5月25日,王金云夫妇参加第四届关爱行动颁奖晚会,他们因在义务帮教失足者工作领域成绩突出,被评为“十大最具爱心家庭”; 2007年7月1日,王金云与朋友合作创办的再生资源公司开业,阳光下之家随之从南山搬迁至龙岗办公; 2007年8月17日,王金云收到浪子亮求助信,之后他在阳光下之家的跟踪服务和个人努力下,创办了正道生态养殖场,过上了幸福生活; 2007年9月5日,阳光下之家收到跟踪服务两年多的刑释人员恩翼的感谢短信,他还在新疆的监狱服刑时,王金云亲自多次对他进行书信帮教。出狱后,恩翼开展了“归正人员新生赎罪万里巡回行动”,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2007年9月13日,王金云候选可口可乐广东省赛区奥运会火炬手,并出席了可口可乐公司在广州亚洲国际大酒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2007年9月17日,抢劫犯罪在逃人员李伟(化名)在王金云的劝说并陪同下,前往宝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7年9月19日,王金云前往东莞第二看守所探望自首后的李伟; 2007年11月2日,王金云入选第十一届“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2007年11月11日,王金云入选可口可乐广东省赛区奥运会火炬手,并出席了在广州英雄广场举行的揭晓典礼,同时接受了奥运会冠军郭晶晶的颁奖; 2007年12月3日,王金云率阳光下之家近20名知名志愿者在武江监狱开展了以“感恩回馈 阳光帮教”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帮教活动,受到了广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新建,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滕春誉等领导的高度赞扬; 2007年12月3日,阳光下之家武江监狱帮教站在武江监狱挂牌成立; 2007年12月15日,王金云接受21CN关于第六届“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专访; 2008年1月28日,王金云参加被自己劝服投案自首的李伟的抢劫案庭审; 2008年2月26日,王金云前望东莞第二看守所探望被自己劝服投案自首的李伟; 2008年2月28日,由中青网和南方网推荐,王金云候选中国网络媒体首届“感动中国人物”; 2008年3月21日,抢劫犯罪在逃人员周三石逃亡四年后,在王金云劝服和陪同下前望上海公安局刑侦总队投案自首; 2008年4月18日,王金云候选第十届“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 2008年5月8日,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在深圳举行,王金云作为第52棒火炬手参与传递; 2008年5月13日,王金云作为爱心人物代表,参与了深圳关爱行动办公室组织的为四川汶川灾区捐款的行动,并现场捐款; 2008年5月20日,王金云在宁波朋友的公司举行的为四川灾区捐款的活动中,第八次为四川灾区捐款,现场捐款1000元; 2008年5月24日,王金云到深圳机场为由团深圳市委组织的赴四川灾区的青年突击队送行,并捐赠了礼物; 2008年6月1日,由深圳慈善会、深圳电视台、深圳新闻网等单位主办的“汶川儿童救助资金专项募捐义演”活动在金光华广场举行,王金云现场做义工4小时,并再一次捐款; 2008年7月24日,被王金云劝服自首的周三石抢劫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9庭开庭审理,王金云赴上海参加庭审; 2008年8月7日,王金云家庭参加由深圳市妇联组织的甘肃文县灾区“百户家庭手拉手心贴心关爱行动”; 2008年10月13日,在北京抢劫逃亡三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曲正(化名)在王金云劝说和陪同下前往深圳南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8年10月20日,首届全国社会帮教志愿者联谊会在阳光下之家召开; 2008年10月22日,阳光下之家全国社会帮教志愿者在武江监狱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2008年10月29日,王金云前往东莞监狱探望在自己劝说并陪同下投案自首的服刑人员李伟; 2008年11月3日,王金云赴北京探望在自己劝说并陪同下投案自首的曲正,并为其寻找辩护的志愿者律师; 2008年11月21日,中华失足者热线帮教人数首次突破200万人次; 2008年12月5日,“阳光下义工队”申请成立; 2008年12月30日,王金云作为特邀代表旁听深圳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 2009年1月8日,受深圳福田司法局的邀请,王金云在由福田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迎新春座谈会”发表主题演讲; 2009年1月20日,王金云作为爱心市民代表应邀参加中共深圳市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9年“深圳市各届人士迎春茶话会”; 2009年2月24日,阳光下之家专职志愿者刘聪赴北京参加在王金云劝说并陪同下投案自首的曲正的抢劫案庭审; 2009年3月25日,广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李晓副处长、刘洪群科长,《法制日报》深圳记者站长游春亮等领导到阳光下之家调研工作; 2009年3月25日,广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李晓副处长、潘晓明副处长,深圳龙岗司法局游远良等领导到阳光下之家调研工作; 2009年4月1日,中国寻人第一人,安徽十大杰出志愿者沈浩做客阳光下之家,并与王金云进行了友好深入交流,还分享了各自从事的公益事业的经验; 2009年4月26日,服务对象小张、小刚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2009年5月1日,阳光下义工队参加深圳龙岗区团委组织植树活动; 2009年5月5日,曾被《南方都市报》采访报道的服务对象阿强作客阳光下之家; 2009年5月7日,王金云赴东莞监狱探望服务对象李伟; 2009年5月17日,王金云应邀参加好友深圳知名义工高正荣婚礼晚宴; 2009年5月28日,王金云参加“爱满鹏城希望小学”募捐活动,志愿服务时间超过6小时; 2009年8月4日,王金云与服务对象周三石一起赴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心理访谈》节目录制; 2009年8月26日,王金云应邀参加惠州志愿者联合会一窗灯火暖人心分会在海滨温泉度假村举行的2009年度工作会议; 2009年10月16日,王金云应邀做客深圳市关工委,并向刘秋容主任汇报他七年来的社会帮教工作成果及经验; 2009年11月6日,王金云赴四川成都锦江监狱参加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主办的“千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日”活动,并与服刑人员吴刚(化名)结成“一对一”帮教对象,同时还与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进行了会谈; 2009年11月26日,王金云参加深圳市第三届交通文明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09年11月28日,王金云率阳光下之家工作人员参加联想公益创业计划深圳赛区决赛,并获三等奖。 2009年12月4日,阳光下之家开通“王金云普法热线”; 2009年12月10日,王金云借出差成都的机会,探望了帮教对象锦江监狱服刑人员吴刚; 2009年12月28日,王金云率阳光下之家工作人员参加深圳公益在行动“优秀公益创意项目50强”颁奖仪式。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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