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志先 |
释义 | 简阳师范高级讲师杨志先 男,1939年生,四川简阳人。中共党员,简阳师范高级讲师。 湖北省孝威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志先 男,1931年12月生,武汉市蔡甸区人。湖北省孝威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院长(原),法学副研究员。1949年8月参加工作。1950年随“湖北革大”参加“土改”、“司改”任组长。1955年至1957年在中央政法干部学院司法系毕业后任县法院任副院长、院长至1993年。司法工作40年,审理各类刑事案计6000余件。遵照“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的原测,不枉不纵,不徇私情,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罪犯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文革”后期,社会秩序较乱,遵照邓小平提出的“严打”要求,严格依照“两法”审判各类刑事案1200余件。其中大要案108件,均亲自参加案案依法公开审判,从严从重从快从惩教育群众震慑罪犯,为改革开放建立安定社会秩序,经上级复查,无一错案,1/4的干警受到在功奖励。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章。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万件。遵照“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方针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多数案件到基层解决,群众极为拥护。孝感是百万人大县,每年为山林、土地、水利等发展群众性械斗20余起案发,必亲率干警赴当地、宣传法律、化解矛盾,平息战斗。“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朱自清的话对已近古稀之年的他济入活力,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退休后组建“孝感有为法律咨询义务服务所”每年为4000余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深到当事人的好评。 陕西省定边县县长杨志先,男,汉族,1962年9月生,陕西府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198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2年7月至1985年10月在府谷二小任教1985年10月至1991年7月在府谷团县委、信访局工作 1991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府谷县府谷镇副镇长,新民镇镇长、党委书记 1997年11月至2006年9月任府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任中共定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任中共定边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年1月12日在定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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