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泰之 |
释义 | 简介杨泰之 ,字叔正,号克斋,眉州青神(四川眉山市青神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宁宗嘉定初前后(约公元1208年前后)在世。 少刻志于学,卧不设榻将十年。庆元元年,(公元1195年)召试,授泸州尉。累知晋、果二州,皆有异政。理宗时,迁大理少卿,屡发谠论。诏直宝谟阁,出知重庆府,主管千秋鸿禧观。 泰之著有《克斋文集》及论语解、老子解、春秋列国事目等,凡二百九十七卷,今多佚。《宋史》有传,黄宗羲《宋元学案》也有《大理杨克斋先生泰之传》。 《宋史》—杨泰之传《宋史》卷四百三十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杨泰之传 杨泰之,字叔正,眉州青神人。少刻志于学,卧不设榻几十岁。庆元元年(1195年)类试,调沪川尉,易什邡,再调绵州学教授、罗江丞,制置司檄置幕府。吴猎谕蜀,泰之贻书曰:“使吴曦为乱,而士大夫不从,必有不敢为;既乱,而士大夫能抗,曦犹有所惮。夫乱,曦之为也;乱所以成,士大夫之为也。” 改知严道县(今四川雅安荣经县),摄通判嘉定。白厓砦(将王埙引蛮寇利店,刑狱使者置埙于法,又罥絓余人当坐死。泰之访知夷都实迩利店,夷都蛮称乱,不需引导,固请释之,不听。乃去官。宣抚使安丙荐之曰:“蜀中名儒杨虞仲之子,当逆臣之变,勉有位者毋动。言不用,拂衣而去。使得尺寸之柄,必能见危致命。”召泰之赴都堂审察,以亲老辞。差知广安军,未上,丁父忧。免丧,知富顺监(今自贡市富顺县)。去官,以禄禀(数千缗予邻里,以千缗为义庄。知普州(安岳县),以安居、安岳二县受祸尤惨,泰之力白丙尽蠲其赋。丙复荐于朝,召赴行在,固辞。知果州(南充市)。踦零钱病民,泰之以一年经费储其赢为诸邑对减,上尚书省,按为定式。民歌之曰:“前张后杨,惠我无疆。”张谓张义,实自发其端,而泰之踵行之。 理宗即位(1224年),趣入对,言:“法天行健,奋发英断,总揽威权,无牵于私意,无夺于邪说,以救蛊敝,以新治功。本朝德泽,迩来斫丧无余,民无恒心,何以为国?陛下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使天下以言为戒。臣恐言路既梗,士气益消,循循默默,浸成衰世之风,为国者何便于此?”上奇其对,以为工部郎中。其后言事者相继,无所避忌,自泰之发之。迁军器少监、大理少卿。 绍定元年(1228)入对,谓:“风雨为暴,水潦(溃溢,此阴盛阳微之证。而台臣诿曰霅川水患之惨,桀之余烈也。”后又言:“巴陵(今湖南岳阳)追降之命,重于违群臣,轻于绝友爱。陛下居天位之至逸,则当思天伦之大痛。秦邸殁于房陵,既行封谥,又录用其子。今乃曰‘不当为之后,以贻它日忧’,何示人之不广乎?”又曰:“今日不言,后必有言之者。与其追恤于后,固不若举行于今也。”是日,诏直宝谟阁、知重庆府。为书以别丞相曰:“宰相职事,无大于用人有道,去自私之心,恢容人之度,审取舍之理而已。”至官,俗用大变。主管千秋鸿禧观,卒。 主要著作所著《克斋文集》、《论语解》、《老子解》、《春秋列国事目》、《公羊》、《谷梁类》、《诗类》、《诗名物编》、《论》、《孟类》、《东汉三国志南北史唐五代史类》、《历代通鉴本朝长编类》、《东汉名物编》、《诗事类》、《大易要言》、杂著,凡二百九十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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