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央企整体上市 |
释义 | 整体上市整体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体上市越来越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模式。 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资格和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个股份公司想要上市必须达到一些硬性的会计指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股东一般会把一个大型的企业分拆为股份公司和母公司两部分,把优质的资产放在股份公司,一些和主业无关、质量不好的资产(例如:食堂、幼儿园、亏损的资产等)放在母公司,这就是分拆上市,股份公司成功上市后再用得到的资金收购自己的母公司,称为整体上市。 央企整体上市央企整体上市——催生下一波牛市的助推剂 内外动力兼具的央企整体上市行为对宏观经济的积极影响不言而喻,整体上市的央企在关键领域发挥独特优势作用,将使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经济活力将不断释放。而央企整体上市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意义也异常重大。 央企的整体上市不仅扩大的资本市场的规模,提高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率,更有效改善了其市值规模,提升了整体资产质量,为我国资本市场长久的繁荣提供保障。从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角度,任何一轮真正的牛市总是经历价值发现、价值注入、价值泡沫、价值回归四个重要的阶段,而伴随着央企整体上市的步伐加快,推动股市进入价值注入的快速发展阶段,成为下一波牛市的助推剂 整体上市优点:可以使上市公司获得业绩增长和估值溢价双方面的好处。从已经整体上市的公司看,整体上市后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改善了基本面。整体上市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有利于更好的利用和发挥集团的资源、管理优势,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其次,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并能使一些隐性的利润显现出来。 整体上市可以使上市公司获得业绩增长和估值溢价双方面的好处。 作为一种外延式增长方式,整体上市相比内生性增长方式,效果更为明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和成长性。通过外生性的资产注入,可以实现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大幅改善公司的基本面,为业绩爆发性增长打下基础。 对于有些公司,由于在整体上市之前改制存在缺陷,导致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大量占款等现象还大量存在,从而损害了其他投资者权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而在整体上市之后,此类情形将会大幅减少,一些隐性的利润可能得以显现出来。 从估值来看,整体上市后,由于注入优良资产,公司盈利能力变强,主业更加突出,行业地位更具优势,因而在估值上可以享受溢价。 实施历程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政府像中国政府这样拥有如此庞大的中央企业群和如此巨额的政府资产。数额巨大的央企资产既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更是一种巨大的责任。中国政府已清晰地意识到让国家资产创造财富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中国经济向市场化经济纵深发展的今天,如何让中央企业的财富高效率地运转并增值已成为当前中国政府急于解决的一件经济大事。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央企既是政府一笔巨大的财富,同时也是政府的巨大责任。 如何对这批央企进行管理、如何做大做强央企是当前中央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急于解决的任务,而央企整合离不开A股市场这一重要的资本运作平台。 序幕央企在第一个经营业绩考核期(2004~2006年)中就已拉开了整合序幕。 2004年6月12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央企整合的初步思路。央企整合自此拉开大幕。 央企的整合自然涉及到旗下的上市公司。当年,央企整合事件发生四起,其中三起涉及到上市公司,如一致药业(000028)、东阿阿胶(000423)等。 2005年,央企并购风生水起。通用技术集团举牌武汉健民(600976)成为2003年宝钢举牌S爱建(600643)以来第二例二级市场的并购事件。 直到2006年,以业务整合为核心的央企整合才正式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如中国石化与中国石油对旗下公司的整合。不过此阶段的整合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整合,主要还是限于央企属下的财务投资公司在A股市场上的一些买卖行为。国资委2006年12月颁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指导意见》将央企间重组方式、保持绝对控制力的7大行业、鼓励整体改制、整体上市等内容予以强化;同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提出“央企必须做到行业前三名,否则国资委给你们找婆家”。 2006年,国资委首次对央企主业进行了系统地梳理,先后分五批公布了138家央企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为央企在第二个经营业绩考核期中进行大规模的业务整合打下了重要基础。 高调启动央企在第二个经营考核期(2007~2010年)高调启动全方位的业务整合。2007~2010年是央企的第二个经营业绩考核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过修订,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央企负责人的考核无疑增强了央企整合的主动性。 2007年,国资委提出把央企整体上市作为“做大做强央企”的一个战略措施,并制定了央企整体上市的初步框架,即“两个阶段、四种模式”。2007年是央企第二个经营业绩考核期(2007~2010年)的第一年,国资委第一次对当前159年央企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整合目标和思路。 如果说2006年的央企整合,如中石化对旗下资产的整合还是因股改而出于被动;那么,2007年的央企整合则因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主动出击。155家央企的整合将会显得轰轰烈烈、声势浩大。 在2007年上半年的A股市场,央企整体上市概念股已表现不凡,先声夺人。但是故事仍在上演,好戏仍在后头,央企整合大戏将继续精彩上演。 2007年~2010年央企的整合力度将非常大,A股市场已经明确成为央企整合的重要平台,这对中国A股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投资机会也将应运而生,诸多相关上市公司将出现质的蜕变,其中酝酿的投资机会将可能超乎预期。 央企重组的重点措施和主要方式包括:中央企业之间强强联合;一般中央企业并入优势大型中央企业;科研设计院所与相关中央企业重组;非主业资产向其他中央企业主业集中;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重组。 如:中旅集团被无偿并入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简称“中纺院”)无偿并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钢铁研究总院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并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并入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种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等。重组合并后的中央企业完整目录见国资委网站 “具体要求即要求企业找到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具体措施,否则,国资委将对其进行强制重组。”权威人士表示,央企必须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完成做强主业的“规定动作”。主业外资产将通过拍卖、改制、无偿划转三种方式陆续剥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企业,此次增列“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其主业。该行业也是国有经济需要保持较强控制力的领域。主业不属于国有经济保持控制力的领域有4家,分别是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种子集团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进展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主营业务已整体上市的集团公司,要将存续企业消化之后再实现集团层面整体上市。在上市的资本市场选择上,按照国资委的计划,央企整体上市将选择“境外加境内”即A+H模式。 权威人士透露,在促进央企重组方面,国家将在军工、煤炭、电网电力、民航、航运、电信、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力,其他行业被并入国新控股的概率更大,一些规模较小的科研院所和商贸流通型企业重组可能性更高。重组将不再追求数量,而是注重质量。 2010年12月22日,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是国资委旗下进行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的平台。国新控股管理公司将主要承担两项职能。一是作为央企重组和资产整合平台,按照成熟一家进行一家的思路,吸收排名靠后、资产质量不高的央企;二是作为央企整体上市平台,以货币出资作为发起人之一,推动改制集团整体上市。 2011年国资委将推动16家央企整体上市。 央企整体上市的四种模式比较2007年,国资委提出把央企整体上市作为“做大做强央企”的一个战略措施,并制定了央企整体上市的初步框架,即“两个阶段、四种模式”。 “两个阶段”是指先剥离托管,后整体上市。 “四种模式”分别为A+H模式、反向收购母公司模式、换股吸收合并模式、换股IPO模式。目前,“四种模式”在资本市场上均有所运用。 1、A+H模式即国有集团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后,直接IPO同时发行A股、H股上市,属于法人整体上市。这一模式要求集团公司主业明确集中、资产质量良好,在先对少量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适当处置,并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后,就直接IPO上市。采取此种模式在不同市场同时上市,公司依托的市场更为规范、监管更为严格,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A+H整体上市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中国银行。为顺利整体上市,中国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重组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2003年12月,我国政府向中国银行注资225亿美元,中国银行随后进行了大规模财务重组;2004年6月底,不良资产的处置基本结束,不良贷款率从年初的16.29%下降到6月末的5.46%;2004年8月,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整承继了中国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业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中国银行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5年,引进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瑞银集团等海外战略投资者,出售25%的银行股权。这一系列改革明晰了中国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使经营性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为发行A股和H股实现整体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6月1日和12日,中国银行在香港和上海分别发行H股25 568 590 000股和A股6 493 506 000股,实现了A+H模式的整体上市。 2、反向收购母公司模式即通过被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反向收购母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实现母公司主业的整体上市。主要有两种类型:定向增发反向收购模式和自有资金反向收购模式。 定向增发反向收购模式的代表是武钢集团。其增发方案可以概括为“定向+公募”。2004年6月,武钢股份(上市子公司,全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武钢集团(母公司,全称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12亿股,向社会公募增发社会公众股不超过8亿股,之后利用增发募集资金收购集团公司尚未上市的全部钢铁经营性资产,从而实现集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如图1所示,武钢集团整体上市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母公司把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第二步,上市子公司向母公司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和向社会公募增发社会公众股;第三步,上市子公司利用增发募集资金收购母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实现主业整体上市。 自有资金反向收购模式的代表是中软集团(全称为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中软集团首先将自身的不良资产及其他不适合进入中软股份(全称为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剥离给母公司CEIC(全称为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并将其所持中软股份的41.83%股份划转给CEIC。 2006年3月,中软股份以自有资金收购中软集团资产(当时中软股份的净资产为4.596亿元,被收购的中软集团净资产仅为0.548亿元,不再需要向证券市场募集资金)后,中软股份更名为中国软件与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软件),中软集团注销其法人资格。 3、换股吸收合并模式是将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各上市公司通过换股方式进行吸收合并,完成公司的整体上市。该模式适用于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且横向同业或纵向上下游产业链业务关系密切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兄弟上市公司实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这一合并模式的代表是百联集团。为减少旗下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百联集团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旗下上市公司第一百货(全称为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联商厦(全称为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第一百货将华联商厦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旗下,华联商厦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被注销,合并后存续公司更名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联股份)。具体合并方案为:2004年11月,华联商厦的全体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别按 1∶1.273、1∶1.114 的折股比例换成第一百货的非流通股份和流通股份。同时,公司在合并方案中还赋予股东现金选择权,即可以将手中的股票直接换成现金。 4、换股IPO模式采用集团公司与所属上市子公司的公众股东以一定比例换股,吸收合并所属上市子公司,同时集团公司发行新股。其操作可以分改制、吸收合并、首发三步实施,其中吸收合并和首发同时进行,互为前提。 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上港集团。上市子公司上港集装箱(全称为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母公司上港集团(全称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装箱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同时,通过IPO实现整体上市,换股与上港集团IPO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上港集团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装箱的换股价格为每股16.50元,每一股上港集装箱股票换取4.5股上港集团新发行的股票。同时赋予所有流通股股东以等同于换股价格的现金选择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借鉴意义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约有60%~70%的上市公司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且多是将原国企的生产环节、流程中的一部分剥离后包装上市,这使得上市子公司对集团母公司产生严重的依赖性,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隐患。笔者认为,作为大中型央企股份制改革的手段,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四种运作模式各有所长,集团企业在整体上市过程中,应根据各运作模式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1、引入市场机制应是整体上市的目的。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最终目的是让公司经营和运行处于市场化的关注和监督下,这对于改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集团公司股权流动性、提高集团公司资产经营整体质量、提高股东资本的回报率等都有好处。A+H模式是四种模式中综合效果最好、最迅速的,但这种方式对原集团公司的资产质量等有较高要求。如果集团公司主业突出、经营规范、能够被市场迅速认可且旗下没有上市公司,并符合IPO和整体上市的条件,建议采用A+H模式实现整体上市。 2、突出主业应是整体上市的精髓。通过对武钢集团和中软集团整体上市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整体上市模式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了集团公司主业的上市,建立了一个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持续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为其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如武钢股份通过收购武钢集团钢铁主业资产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成为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型上市钢铁联合企业,为其在钢铁制造主导产业领域适时寻找兼并重组与合资机会提供了雄厚的支持。同样,百联模式中其上市子公司间横向合并实现整体上市后,带来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更加显著。 3、整体上市应兼顾中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武钢股份将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增发流通股和收购大股东优质资产相结合,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大股东认购“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与“社会公募”均为6.38元/股,而且做到全额认购。中软模式的反向收购避开国有股如何定价的问题,不仅实现了中软集团整体上市的目的,也避开了以往整体上市让流通股股东买单的模式,没有损害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敏感的国有股退出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百联模式吸收合并最大的创新之处是区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确定两个折股比例进行换股,充分平衡了合并双方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四个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同时,换股吸收合并和换股IPO模式中,现金选择权的使用也较好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合并期间因市场因素导致股价大幅震荡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4、整体上市应是低成本的快速扩张。除了A+H模式外,其余三种模式都是通过发股收购资产或吸收合并等方式上市,上市成本较低。中软模式不涉及再融资的问题,没有IPO也没有增发,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收购。因此,中软股份的反向收购可以看成是一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较小,只需股东大会通过。上港模式则是上市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实现整体上市的典范。由于被合并方上港集装箱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上港集团换股合并无需考虑子公司的非流通股问题,待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后再与原先的流通A股一并和母公司发行的A股交换,大幅度地降低了合并成本。 央企注入资产和整体上市列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核科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机电、航天动力、火箭股份、中国卫星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航天信息、航天晨光、航天电器、航天通信、航天长峰、航天科技、中兴通讯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西飞国际、中航精机、力源液压、贵航股份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飞亚达、深南光A、深天马、*st宇航、哈飞股份、洪都航空、东安动力、昌河股份、南方摩托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广船国际、江南重工、沪东重机(资产按类注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风帆股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辽通化工、新华光、北方天鸟、北方创业、晋西车轴、凌云股份、北方国际、长春一东、北方股份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长安汽车、中国嘉陵、天兴仪表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深科技A、深桑达、夏新电子、中国软件、上海贝岭、华东科技、天通股份、中电广通(重组可能性大)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上海邮通、成都电缆、南京普天、东方通信、波导股份、东信和平、上海普天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中卫国脉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大唐电信、高鸿股份 彩虹集团公司 彩虹股份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烽火通信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国际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河池化工、沧州大化、黄海股份、蓝星清洗、星新材料、蓝星石化、天科股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能源、华电国际(可能在华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电电力、长源电力(可能在国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吉电股份、漳泽电力、九龙电力、国投电力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天地科技(非常有可能)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一汽夏利、一汽轿车、一汽四环、长春一东(可能在一轿) 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科技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阿继电器(非常有可能)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轴研科技、中工国际、鼎盛天工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时代新材 南方汇通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铁二局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建设、振华港机(可能在路桥)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常林股份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钢天源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安泰科技、金自天正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五矿发展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股份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有研硅股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北矿磁材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中金黄金 长沙矿冶研究院 金瑞科技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海发展、中海海盛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南京水运 长航凤凰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中房股份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水渔业、中牧股份、ST中农(可能注入资产) 港中旅(集团)公司 中青旅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中国服装 中国材料集团公司 中材国际 中材科技 天山股份 赛马实业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四川金顶 北新建材、中国玻纤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国药股份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现代制药 三九企业集团 S三九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公司 中技贸易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中成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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