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颜真定 |
释义 | 颜真定(654-737),颜昭甫长女,颜真卿姑母。系钱塘县丞殷履直之妻。早年以“精究国史,博通礼经”选为武则天的女史。她作为颜敬仲的亲侄女,当叔父被诬害时,不顾武后之酷毒,与两位妹妹裴夫人和岑夫人割耳争讼,为叔父申冤,使颜敬仲得以免死,孝烈之举,给侄儿颜杲卿、颜真卿等一辈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颜真卿幼时,颜真定就对其进行孜孜不倦的教诲,曾以李延寿的《王孙赋》、崔氏的《飞龙篇》、江淹的《造化篇》和《五都赋》为教材,教授颜真卿等人。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卒于其子尉氏县尉殷成己官舍,年84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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