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言语行为 |
释义 |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 言语行为理论 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 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a) 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 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 b) 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 c) 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 a) 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示例:I have never seen the man before. / the earth is globe. b)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示例:Open the window! /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the picnic with us? c) 承诺类:说话者自己承诺未来要有一些行为。 示例:I promise to come. / I will bring you the book tomorrow without fail. d) 表达类:表达对某一现状的感情和态度。 示例:I’m sorry for the mess I have made. / It’s really kind of you to have thought of me. e) 宣告类:通过说话引起骤变。 示例:I now declare the meeting open. / I fire you. 每一类中的行为都有同样的目的,但具有同样目的的言外行为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言外之力。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