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亚洲合作对话 |
释义 | 亚洲合作对话是一个新的泛亚区域合作对话机制,主要特点是非机制化和非正式协商。这是一个持久的开放的论坛组织,对所有亚洲国家开放,目的在于推动亚洲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促进亚洲的发展,提升亚洲在国际事务中的整体实力和地位,并与区域外的国际组织就共同利益展开合作。 历史由来“亚洲合作对话”这一概念是由泰国外长素拉革于2001年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34次东盟外长会议上提出的,此后,泰国总理他信又倡议建立这一机制,并获得了亚洲主要国家的广泛支持,从而诞生了亚洲合作对话外长会议。在2002年的首次合作对话外长会议上,面向全亚洲的官方合作与对话机制——亚洲合作对话机制建立了起来。 亚洲合作对话第一次外长会议于2002年6月19日在泰国差安举行,17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会议,就亚洲合作及亚洲合作对话的未来发展广泛交换了意见,并确定了对话机制性质和任务。 亚洲合作对话主要以“牵头国”形式开展具体领域合作。目前已有16个国家自愿担任18个领域合作的牵头国。一些国家已提出了牵头领域合作的概念文件,主办了相关研讨会或论坛等活动。 国际意义出席第二次合作对话外长会议的有亚洲地区18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除区域金融合作、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等问题外,本次会议还要讨论关于亚洲地区在农业、旅游、能源安全、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减少贫困等领域开展合作的现状和前景的报告。会议将发表《清迈宣言》,宣告亚洲债券基金正式启动。 亚洲合作对话前两次外长会于2002年6月和2003年6月分别在泰国差安和清迈召开。亚洲合作对话第三次外长会议于2004年6月在山东青岛举行,并发表了关于亚洲能源安全问题的《青岛倡议 》。 成员国东盟10国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 日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巴林、卡塔尔、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阿曼 、科威特、伊朗、蒙古、俄罗斯、沙特阿拉伯、阿联酋。 出席第二次合作对话外长会议的有亚洲地区18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除区域金融合作、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等问题外,本次会议还要讨论关于亚洲地区在农业、旅游、能源安全、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减少贫困等领域开展合作的现状和前景的报告。会议将发表《清迈宣言》,宣告亚洲债券基金正式启动。 主要机制及活动(一)外长会:第一次非正式外长会于2002年6月在泰国昌安举行。第二次非正式外长会于2003年6月在泰国清迈举行,会议通过丁关于亚洲债券市场的《清迈宣言》。中方将于2004年6月在青岛主办第三次外长会。 2005年4月5日至6日,亚洲合作对话第四次外长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会议重点关注亚洲范围的经济合作并为亚洲合作对话会议以成员国间及其他亚洲国家间的合作提出远景规划。 (二)领域牵头国:ACD以经济合作为重点,各国自愿牵头进行具体领域合作。目前,已有14个国家表示愿担任19个合作领域的车头国。中国是农业领域合作的牵头国,将于 2004年5月在北京举办亚洲合作对话农业部长级研讨会,通过了《亚洲合作对话农业部长级研讨会联合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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