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亚伯·塔斯曼 |
释义 | 人物简介亚伯·塔斯曼,Abel Tasman,1603年~1659年10月10日,荷兰探险家、航海家、商人。 他生于荷兰格罗宁根,在17世纪30年代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至摩鹿加群岛的航线上服务。1638年,他将妻子也接到巴达维亚(现雅加达),定居在东方。在其后的数年里,他去过日本和巴邻旁。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资助下,他于1642年和1644年进行了两次成功的远航,发现了塔斯马尼亚岛、新西兰、汤加和斐济。 如今,塔斯曼的名字被列入最伟大航海家之列,塔斯马尼亚岛和塔斯曼海都以他的名字命名。 第一次航行1642年,塔斯曼受东印度公司贸易站的总督之命,去寻找“失落的南方大陆”。一开始,他制订的航行路线(南纬47°)过于偏南,根本不可能碰到澳洲大陆或塔斯马尼亚岛。后来,由于生活在热带的船员们抱怨天气太冷,他改行南纬44°。11月24日,他发现了塔斯马尼亚岛,并以荷兰东印度总督安东尼·范·迪门之名命名其为“范迪门地”。 塔斯曼继续向东航行。12月13日,他抵达新西兰南岛,稍作探索后,他误以为这是南美洲的南端,于是继续北上,绕过了新西兰南岛的最北端费尔韦尔角(Cape Farewell),并在戈尔登湾(Golden Bay)登陆。他们观察到岛上有人居住的迹象,便决定留下来看看当地人的反应。结果遭到了一次不愉快的打击。12月18日,他的船员遭到毛利人的袭击,损失了4名水手。受此“礼遇”后,塔斯曼把此地命名为“杀人湾”。 塔斯曼船队在新西兰北岛受到的接待也好不到哪去。于是他们继续向东北航行,穿越太平洋抵达了友谊群岛(Friendly Islands)。那里的人远比毛利人热情好客。1643年1月21日,他发现了汤加,然后回航。他们在途中发现了斐济群岛,船在那里险些触礁。然后转向西航行。他经过新几内亚岛后,于1643年6月15日回到巴达维亚。 第二次航行在1644年的第二次航行中,塔斯曼决定沿着威廉·詹茨的路线,顺着新几内亚南部航行。越过了托雷斯海峡,但是他没有穿过托雷斯海峡向东航行,而是向南驶进卡奔塔利亚湾(Gulf of Carpentaria)。从那里他沿着澳大利亚海岸西行。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所见:“海岸是一片不毛之地,当地人又坏又恶......”。塔斯曼不愿牺牲船队和船员的安全去冒险探索未知海岸。他的航行虽然到了许多地方,但是没能开辟出新的贸易航线。直到一个世纪后詹姆斯·库克重新发现这些地方之后,塔斯曼的功绩才被真正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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