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宣城市科技局 |
释义 | 简介宣城市科技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办公地址:宣城市梅溪路51号。 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宣城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名。 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科长(主任)2名,副科长(副主任)1名。 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单列:1名。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市的战略,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二)负责全市科技执法工作,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与组织实施。选择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攻关。 (四)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管理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负责建设和管理各类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民营科技园等;参与重点科研基地、技术开发区、科技示范区以及科技系统基建工作。 (五)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负责认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成果、产品,认定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 (六)管理全市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鉴定、奖励、推广、保密工作;管理全市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仲裁工作。 (七)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市的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论证、评估。 (八)管理全市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监测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人员的政策、法规,指导干部的科学知识培训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接受省专利管理机关委托,调处专利纠纷;管理本市区域内的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配合省专利管理机关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企业专利工作,管理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规范和促进专利许可贸易,组织专利技术实施,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宣传贯彻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普及专利知识,组织培训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人员;研究制定本市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指导本市 的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市的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等。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审核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承办市政府、省科技厅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办公室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性工作;拟订科技发展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科技宣传与新闻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申报省以上奖励项目; 拟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科技攻关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管理技术市场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民营科技企业、承办对外科技交流相关事宜; 拟定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负责各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高新技术管理科组织实施火炬计划、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等科技专项;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 推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发展规划,负责科技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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