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8号)精神,设置宣城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责。 2.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通行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互相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营运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规费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按规定承担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宣传、通讯报道、信息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政务公开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公路、水路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及公路重点养护工程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牵头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统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综合运输科 承担全市综合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运输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牵头组织节假日客货运输工作;承担城市客运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和运输企业等行业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防汛抗旱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职称承办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考核和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劳动保护、卫生监督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六)交通法制科 承担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承担相关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申办和年审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投融资办法拟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收费管理和水上交通规费稽征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交通战备科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市内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以及拥政爱民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九)行政审批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全局行政审批职能,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初审事项。 机关纪委(监察)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 1名,系统工会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科长9名,副科长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2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