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轩艺书法协会 |
释义 | 协会简介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轩艺书法协会成立于2000年9月,原名翰墨轩书画协会 ,2004年更名为轩艺书法协会。是社团管理委员会的非直属学生社团,协会下设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3个部门,各部门设有部长,副部长,常务理事。为我院书画爱好者提供了一个练习、交流书画的平台。并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书法、绘画型人才。依照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科学的管理制度,轩艺书法协会正朝着一流的学院社团目标阔步前进! 由殷定和首任会长(创始人)兼书法指导老师,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江西省分会会员,协会自成立以来多次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级书画比赛,并多次组织会员与省、市书画家面对面交流。 为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协会每年都举办各种活动,如"轩艺杯" 个性签名大赛、“轩艺杯”书画大赛、“轩艺杯”书画展,在每年的春节前夕为了回报师生举办的送春联活动,并邀请省书法家殷定和老师、青云谱区法院城南法庭庭长殷奋进、廖苏丽现场指导。 协会背景协会在成立的十多年里,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正一步一步完善.已成为学院具有影响力的协会。 协会宗旨倡导毛笔书法、绘画教育,提高学生书画水平,促进与外界文化艺术的交流,弘扬国粹! 历届会长第一任2000年9月-2001年7月 殷定和 第二任2001年9月-2002年7月 黄 辉 第三任2002年9月-2003年7月 廖苏丽 第四任2003年9月-2004年7月 古 剑 第五任2004年9月-2005年7月 袁文海 第六任2005年9月-2006年7月 赖龙金 第七任2006年9月-2007年7月 苏容容 第八任2007年9月-2008年7月 周 剑 第九任2008年9月-2009年7月 李敏标 第十任2009年9月-2010年7月 谢 里 第十一任2010年9月-2011年7月 高胜财 现任会长:阮倩倩 常务副会长:江民云 副会长:王琼娇 副会长:周露 常务理事:邱津汉 协会组织结构宣传部: 1. 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包括横幅悬挂、海报、宣传单制作与分发等)工作 2. 社团博客的更新与维护,如社员优秀作品、活动信息等 3. 协会的交接工作 策划部: 1. 各种社团举办的活动的策划工作及协助各部门活动开展与控制工作 2.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外联部: 1. 解决协会活动经费问题(包括赞助拉取、经费申报等) 2. 外校兄弟社团的接待和出访工作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江西司法警官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规定》。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本协会在江西司法警官学院全体在校学生中招收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会议的权利且参加活动有优先权;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3、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与解决的权利; 4、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3、必须服从协会的安排,认真完成协会部署的任务,对协会负责; 4、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协会的名义对仪器、设备进行操作; 5、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6、会员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希望保留会员资格须继续申请; 7、协会领导阶层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要视自己为一名普通的会员,对会员、协会负责,诚心为协会争光,为协会奋斗。 第三章 组织 第五条 本协会设有三大部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这三个部门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对会员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活动中做到会员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各成员明确分工,团结互助,高效运作。 第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部长以及干事均要经过有关规定考核,择优提拔。部长对属下干事负责,会长对本协会负责,副会长及团支书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 第八条 为利于工作的开展,本协会请书法家当任顾问。 第九条 内部成员的组织纪律: 1、出席有关会议及活动时,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要事,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如无法完成须及时向上级报告,以采取最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 3、内部成员组织每年选举一次,由会员全体大会大会投票决定; 4、协会全体成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团委、社管委最新精神指示,总结协会发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战略目标。协会高层干部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每次会议须有记录;各部门内部会议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及时传达协会精神,贯彻落实协会的各项决议。 5、不认真完成工作或不称职,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可由会长及内部成员组织决定罢免。对认真工作,为协会作出特别贡献者,可由会长及内部成员组织决定给予提升。 第十条 换届与选举 每年举行一次全体大会,进行换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扬民主集中制,选举德才兼备的优秀会员担任各级干部。 在换届选举前,协会将对各部门推荐的优秀会员进行专业培训,严格把关,通过考核的会员方可具备参选资格。 第十一条 人才培养 1、协会将联合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旨在丰富会员课余生活,扩展会员视野,提升会员综合素质。 2、协会将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与社会知名企业构建一个广阔的实践平台,提升会员社会实践能力,将理论与实践完美融合。 3、协会不定期举办高层培训班、部长培训班、优秀会员培训班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会员管理水平与综合技能。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30元; 2、校内有关部门的资助,或校外有关公司、企业的赞助。 第十四条 经费的管理: 1、办公室根据团委、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负责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2、每次活动后,办公室须即使整理财务收支情况,报知会长,并在公布后存档; 3、外联部筹集资金期间产生的费用,协会给予适当的补贴。 4、本协会所有经费,只能用于办公及日常事务中,并且要先得到会长的批准。经费开支全由发票或收据为依据,作为报账的证明材料。 5、详细内容遵照《江西司法警官学院轩艺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施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协会解析权归本协会内部成员组织。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内部成员组织审议,并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过。 第十六条 奖惩、绩效评估与量化考核 遵照《江西司法警官学院轩艺书法协会会员绩效评估与量化考核制度》施行。 协会活动2010年10月15日,轩艺书法协会在青春广场举办了第三届个性签名大赛,此次活动参赛同学多达两百多人。 2010年10月21日,轩艺书法协会在314多媒体教室举办了第三届个性签名大赛颁奖晚会。 2010年11月30日,轩艺书法协会在学院大礼堂举办了第六届“轩艺杯”书画大赛,参赛同学多达一百多人。此次活动邀请了省书法家殷定和老师、青云谱区法院城南法庭庭长殷奋进、廖苏丽现场指导。 2010年12月22日,轩艺书法协会在学院报告厅举办了学术交流会暨第六届“轩艺杯”书画大赛颁奖晚会,此次活动邀请了文友联谊会理事长陈建华,江西省硬笔书法家袁文海老师、华东交大理工学院书法协会会长元婷婷。并为获奖同学颁奖。 2011年3月3月19日,会长高胜财前往省政府大院参加文友联谊会,参加此次活动的有省政协委员、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方国兴、江西电视台主任编辑雷学锋等省知名人士,谈了自己的人生感悟,在此次活动中受益匪浅。 2011年3月27日,轩艺书法协会会员在会长高胜财的带领下前往华东交大理工学院参加南昌市各高校书画交流会及江西交大理工学院第三届“墨彩杯”书画展开幕式。2011年4月17日,轩艺书法协会会员前往赣江学院参加南昌市高校万人书画创作艺术节。 2011年4月24日,轩艺书法协会会员前往华东交通大学参加南昌市第四届高校书画联展开幕式。 2011年4月27日,会长高胜财和会长助理阮倩倩参加南昌理工学院美术协会八周年庆典晚会。 2011年5月5日,南昌市第四届高校书画联展在我院展出,此次活动邀请了学院徐院长徐院长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1年5月28日,会长高胜财和外联部长黄剑宇前往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第四届南昌市高校书画联展闭幕式。 2011年10月17日,在学院报告厅举办了“公益知识讲座”,有一百三十多名同学聆听了此次讲座。 2011年10月20日,在青春广场举办了第四届“轩艺杯"个性签名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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