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永达,男,汉族,1962年7月生,吉林扶余人,1988年1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法学学士学位,三级高级法官。
1980.09——1984.07,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生;
1984.07——1989.06,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
1989.06——1989.07,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正科,1990.12);
1993.03——1994.08,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其间:1993.09—1994.07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进修刑事专业研究生课程);
1994.08——1997.06,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7.06——1998.05,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1998.05——2002.0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
2002.04——2006.11,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6.11——2011.6,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