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许天锡 |
释义 | 生平许天锡(?~1558年)字启衷,号洞江,闽县东山乡(今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东山)人,宋状元许将的后代。高祖父定安,寄养在母亲娘家,所以改姓王,直到锡出仕,才恢复许姓。天锡祖居洞江,故号许洞江,但至天锡时,已迁居嵩山(今鼓楼区仙塔街)。 相关事件天锡幼时学《易》于陈豸、史崇蓝。弘治六年(1493年)登进士,授庶吉士。弘治十一年为吏部给事中,极言直谏,同何天衢、倪天明一起称“台省三天”,并负时望。他曾上书“整肃图书”,刊行经史;又视察兵事,据实上报;还营救徐淮冤狱,反对文森等人以直言交“部议”。弘治十七年,凤阳大雨,死者1000多人,朝廷大惊,说天变有异,广求直言七策。天锡乘机上奏人事考核等策,经采纳,令两京四品以上官员皆自己检查侯令;五品以下6年考核一次。嗣后天锡又深入调查牛马房,上奏14条改革意见,付诸实施,每年节省饲料费50余万两。 正德元年(1506年),天锡升工部左给事中,奉命册封安南国王,途中又升都给事中。安南国王厚赠金银,但他分毫不受,纪诗曰:“青茅又喜重苞贡,薏苡何须满载归”。安南国建“却金亭”纪念其高风亮节。正德三年,天锡回国,刘瑾当权,国事大变,敢言者皆受贬斥。天锡愤极,他连夜草疏弹劾刘瑾贪污的几十个情节,进行“尸谏”。但这一夜妻子和儿子都不在家,唯有一个侍童在侧,天锡把奏疏交给侍童,令他托人交给朝廷,后即自缢身死。侍童怕惹祸烧身,藏了奏疏逃避他方。事过3天,锦衣卫点卯检查,才发现天锡已经身死。死得不明白。嘉靖时,刘瑾被诛后,天锡的儿子许子春才上疏辨冤。朝廷诏赐祭葬,大书墓碣:“赐一品祭葬洞江许公之墓”。 主要作品天锡著有《黄门草》诗集,其中有18首被选入清郭柏苍的《全闽明诗传》。 明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授庶吉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任吏部给事中,转任工部给事中。弘治十三年(1500年),福建建安书林火灾,焚烧书版甚多,天锡上奏请派员检查,刊行有益经史书籍,停刊《论范》、《论草》、《策海》、《文衡》等陈腐文钞书籍,礼部同意施行。次年五月,鞑靼火薛攻大同,明军连续失利,朝廷派天锡前往视察。天锡据实上报,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王尔土等均受处分。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天锡奏改官员考核制度,又与御史何深检查牛马房,上奏应行改革十四事,每年节省饲料费五十余万。武宗继位初,天锡上疏,请广求直言,升工部左给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奉命册封安南国王,途中进都给事中。至安南,国王赠以金,天锡辞不受,安南人为建“却金亭”。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初,核查内库,得刘瑾贪污数十事,自知奏疏一上,必获大祸,决定以“尸谏”,乃夜草弹劾刘瑾疏,而后自缢死,但侍童惧祸,藏疏而逃,疏不能上。嘉靖中,其子许春上疏讼冤,诏赐祭葬,墓碣大书“赐一品祭葬洞江许公之墓”。天锡好诗,有晚唐风格,著有《黄门草》、《旅途杂咏》,已佚。今存遗诗18首,见于郭柏苍《全闽明诗传》。 安徽省巢湖市市政协副主席许天锡,男,汉族,1953年5月生,安徽和县人,无党派,MBA在职研究生,会计师,197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三届市政协副主席。 1971年8月先后任和县二轻局主办会计、审计股长、财务股长;1993年10月任和县工商联副主委;1995年11月任和县工商联主委;1997年6月任和县工商联会长;1998年1月任和县政协副主席;1999年10月任巢湖地区工商联办事处主任;2000年1月任巢湖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会长(其间:2001.09—2004.06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函授部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12月至今任巢湖市政协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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