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09——1980.08,江苏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0.08——1992.12,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2.12——1996.11,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
1996.11——1998.02,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兼公安巡逻警察总队总队长;
1998.02——2001.02,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公安巡逻警察总队总队长兼公安水上警察总队总队长(其间:1998.09—2001.11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2——2004.12,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其间:2000.09—2004.01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4.12——2008.12,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刑事侦查局局长、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
2008.12——2009.01,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市级 注:南京市属于副省级城市,副市级即正厅级。);
2009.01——2009.12,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维稳办主任;
2009.12——,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维稳办主任。
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一次。
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助分管市信访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