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 |
释义 | 学院简介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前身为在原马列主义教研室基础上于1983年创建的政治教育系,1997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法律政治学院。作为徐州师范大学第一个专业性学院,经过多年的办学和发展,积淀比较深厚,整体实力较强。 法律政治学院设有法学、国际商贸法、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等专业,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两个一级硕士学科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等八个硕士点,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方向教育硕士授予权。 学院下设政治教育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法律系、社会学系,以及伦理学与道德研究中心(校级)、中共党史党建研究所(校级)、哲学研究所、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市级)、社会调查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机构。 师资力量据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法律政治学院有教职工9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1人,硕士生导师30多人,45岁以下教师中具有博士(含在读博士)、硕士占75%以上;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140余人,在籍教育硕士生35人,本科生1100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500人。 教学情况学院学术风气浓厚,教师曾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一批科研成果获部、省级科研奖励,多项成果获团中央、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每年都有近200篇(部)学术论文或论著发表出版,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已形成良好的学术群体。 学院坚持以培养具有“一流道德素养、一流专业素质、一流实践水平、一流创新能力”的人才为办学宗旨,坚持以“正德厚生”作为育人规范,尤其注重大学生的人格塑造、实践技能训练,形成了“重人格塑造——为人诚实、重人文熏陶——素养厚实、重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院连续八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和省学联联合授予“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8月,2004级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班被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表彰为“全国先进班集体”,办学情况多次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徐州日报》等平面和网络媒体报道。 学院领导据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领导有: 院长:张明新 副院长:石海兵,魏晨 党委书记:薛跃 党委副书记:张斌 专业介绍社会工作(科文学院招生)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在企业单位中从事员工管理、员工素质拓展、项目咨询与督导、市场调查与策划等企业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在中国正处于蓬勃发展之中,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方案实用科学,就业前景良好。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个案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江苏省首批特色专业,培养中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领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研究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原理、现代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教育心理学等。 法学专业(含国际商贸法专业方向) 培养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法学应用人才。毕业生能在各级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领域从事法律实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咨询、执行和法律指导等方面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学、法律英语等。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主要培养掌握现代政府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政治思维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在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政策分析、组织人事、行政管理、外事交流、文秘宣传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管理学概论、公共政策概论、行政伦理学等。 经济法专业(社区学院招生) 通过科学实践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培养掌握经济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大型企业法律事务部、农村基层单位和城镇基层社区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商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公司法与企业法、财税法、金融法、仲裁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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