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熊概 |
释义 | 人物简介熊概,字元节,江西吉水人(《明史》熊概传认定他是丰城人)。 1383—1434年,进士,明朝刑部尚书。 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 诗文豪劲健丽,尤善草书。《分省人物考》有记载。 明永乐9年(1411年),熊概中了进士并入仕,授御史。1418年升广西按察使,1426年升大理寺卿。 宣德七年,熊概调任左都御史,兼刑部尚书。工作兢兢业业,从不懈怠。为审查案情,他常从清晨到傍晚,连饭也顾不上吃,以致积劳成疾。卒年51岁。宣宗为熊概的英年早逝感动,下诏赐以公祭,然后派官员护送灵柩回吉水治丧。 明史记载熊概,字元节,丰城人。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永乐九年进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广西按察使。峒溪蛮大出掠,布政使议请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无捍御,顾烦王耶?且寇必不至,戒严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调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还,代以左通政赵居任,兼督农务。居任不恤民,岁以丰稔闻。成祖亦知其诬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继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还,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恶,而福不任职。宣宗召福还,擢概大理寺卿,与春同往巡抚。南畿、浙江设巡抚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长为不法。海盐民平康暴横甚,御史捕之,遁去。会赦还,益聚党八百余人。概捕诛之。已,悉捕豪恶数十辈,械至京,论如法。于是奸宄帖息。诸卫所粮运不继,军乏食。概以便宜发诸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乃闻于朝。帝悦,谕户部勿以专擅罪概。概用法严,奸民惮之,腾谤书于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纵兵扰民。帝弗问,阴使御史廉之,无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赐玺书奖励。概亦自信,诸当兴革者皆列以闻。时屡遣部官至江南造纸、市铜铁。概言水涝民饥,乞罢之。 五年还朝,始复姓。亡何,迁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顾佐疾,驿召概代领其职,兼署刑部。九年十月录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风眩卒。赐祭,给舟归其丧。 概性刚决,巡视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宪,声称渐损于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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