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释义 | 单位简介安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安庆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履行地方志编纂和地方志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行政定编20人,内设4个科室。其主要职能是:编纂出版安庆市志、编辑出版安庆地方年鉴、编写出版地情书籍、整理出版旧志,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和决定,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划及规则,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制订市志、市地方年鉴和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方案,组织任务落实,负责组稿、编写、总纂、审稿以及出版发行等工作。 三、指导各县(市)区的修志业务,负责县(市)区地方年鉴和其他各类志书的审定工作。 四、不断积累各种地情资料,开展地情调查研究,整理、点校、出版旧志,开展读志用志活动,为领导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五、培训队伍,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一、人秘科 协助办公室领导管理单位日常工作,协调单位内部事务;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工作简报的编印、分发;负责办公室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卫、保密、财务、文印、劳动人事、老干部服务、后勤管理和联络接待等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外相关事务。 二、方志编纂科 负责制订市志总体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市志各分志(专业志、行业志)的撰稿工作;负责对方志撰稿人的业务辅导;对市志专题资料组织调查研究;负责市志的编纂、修改、校对、定稿等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各县(市)区的修志工作,参与培训各县(市)区修志人员;负责县(市)志、区志、山志和其他各类志书的审稿;负责整理市旧志;指导县(市)旧志整理;参与年鉴、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工作,参与方志年鉴等学术理论研讨活动。 三、年鉴编辑科 负责制订《安庆年鉴》编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定稿等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年鉴的业务指导和审稿工作;参与地方志、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工作;参与年鉴、方志等学术理论研讨活动。 四、资料科 负责各种地方志、年鉴、地情丛书等图书报刊资料的征集、保管、借阅、编目、摘录、上网、交流工作;筹建方志馆(地情资料库)前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开展地情资料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志鉴资料(库)室的的建设和读志用志活动的开展。 五、机关支部 组织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制订学习计划,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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