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行政组织体制 |
释义 | 概念行政组织体制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行政组织体制类型决策权归属划分根据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权所属人数可分为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1)首长制:又称为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归一个行政首长执掌的组织体制。 优点:权力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灵敏有力,易于保守秘密,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损耗,能迅速完成任务。 缺点:①行政决策大权由首长一人独揽,导致滥用权力,营私舞弊而无人牵制监督。②首长个人在精力、体力、知识、智慧、才能方面的局限,不利于对行政事务的周密考察与恰当处理。 (2)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的委员通过委员会议集体执掌的组织体制。 优点:能够集思广益,容纳多方面的意见,处事考察周全,委员互相牵制,有利于权力监督。 缺点: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争功诿过的弊端,委员间相互协调不易,力量难以集中,决策迟缓,并且容易泄露决策机密。 功能性质划分行政组织构成单位的功能和性质可分为层级制和职能制。 (1)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指行政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上下层业务性质相同,但有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由上至下逐层缩小的组织体制。 优点:①组织系统业务相通,便于沟通领导。②权力集中,从上到下辐射开来,有助于统一指挥。 缺点:①上级任务繁杂,往往顾此失彼。②缺乏专业分工,工作弹性小。③各层级行政首长权力集中,要求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容易造成独断专行。 (2)职能制:又称分职制。指行政组织横向依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职能而平等划分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小基本相同的组织体制。 优点:分工明确,有助于工作专业化,提高行政效率,行政首长也有精力进行组织的宏观管理。 缺点:分工单位无力进行全局直辖市,责任不明,过细的分工还促使部门主管过多,政出多门,使下级部门无所适从。 权力划分行政组织体制构成哪个单位的权力可分为集权制和分权制。 (1)集权制:指行政决策权由上级掌握,下级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指令处理政务的行政领导体制。 优点:有一个总的中心,防止下级错误的频频发生。 (2)分权制:指行政决策权由上下级机关合理划分,下级机关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自护处理政务的行政领导体制。 优点:分工明确,各尽其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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