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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行为艺术
释义

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并以一定的时间延续。当今的行为艺术表现形式,大都于裸体、血腥、暴力相关,引起不少人的反感。

词语释义

行为艺术,也称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国外目前通用的用法是Performance Art,它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

基本概论

行为艺术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由个人或群体行为构成的一门艺术。行为艺术必须包含以下4项基本元素,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限制:时间,地点,行为艺术者的身体,以及与观众的交流。该艺术不同于绘画、雕塑等仅由单个事物构成的艺术。虽说理论上行为艺术可以包含一些相对而言更为主流的活动,比如:杂耍、喷火、体操等杂技,以及戏剧、舞蹈、音乐等,但这些一般归为表演艺术。行为艺术通常仅指视觉艺术范畴中前卫派(avant-garde)或观念艺术(conceptual art)的一种。关于起源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并以一定的时间延续。行为艺术的鼻祖是法国著名艺术家伊夫·克莱恩(Yves Klein,1928-1962)。1961年,他张开双臂从高楼自由落体而下,把这称作《自由坠落》。

基本特征

特定的环境和含义为依托而进行艺术创造活动的艺术形态。行为艺术相较于架上绘画、传统雕塑等艺术注重艺术行为的结果留存而言,它更是强调、注重艺术家的行为过程意义,是典型的具有表演性特征的过程艺术形态。作为行为艺术家,大多坚信——艺术家个人的艺术创造自由。其次,艺术泛化性特征。行为艺术家以自己特有的艺术创造行为

过程展示,把传统艺术从高不可攀的、精英文化高度的神圣殿堂,摆放到了普通观众心目中的“不过如此”的“平淡”状态。尤其在有的作品中,还请一般观众参与,这就更消解了艺术家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增强了观者对艺术创造行为的认同感,同时,行为艺术强调的是行为过程,这在客观上,就把艺术注重行为结果的单一视域拓展到了充分认识、注重艺术行为过程的领域。从而有助于人们完整地认识人类艺术整体行为的,合乎艺术规律性和目的性的发展运动。最后,行为艺术具有平凡中的艺术深刻性特征。即是说,行为艺术是行为艺术家“有意味的”行为过程展示艺术。我们讲行为艺术打破了“艺术与非艺术”、“艺术与生活”的传统界线,行为艺术家曾邀请观众参与到其具体作品中去共同创造艺术作品。

关于讨论

行为艺术其实也就是当代实验艺术中的一种类型,但是,由于近一二年来,有一些在视觉上比较"刺激"的行为艺术作品被冠上"病态"、"血腥"、"暴力"等称谓之后,不仅在"圈"内,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多争议。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行为艺术"的现场性、直接性的特点,在事后仅仅靠几张照片很难来完整地反映某个作品的具体实际情况,所以难免会引起别人对于行为艺术理解的片面性。关于"行为艺术"的讨论进行到现在,已经在艺术界和社会范围内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在这场讨论中,我们的一些大众媒体包括一些专业刊物在这场讨论中一直没有对所谓的"行为艺术"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介绍,道听途说、以偏概全式的报道误导了大众包括一些专业人士对于"行为艺术"的了解。

我们要客观、公正地讨论这些艺术现象,就必须要提供给业内人士包括一些对前卫艺术有兴趣的网友全面了解这些作品以及与"行为艺术"有关的评论文章和知识背景,这对于我们冷静、理性地对这一现象进行评论会有所帮助。

行为艺术采取很夸张的表现手法,用行为来表达人对世界的看法。这些行为有的是美的,有的是丑的,但不是人在正常状态下有的。

自行为艺术出现在中国以来,由于和中国人的审美观、道德观以及社会传统反差较大,始终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在“行为艺术”的发展中部分创作者更以自虐、伤害、鲜血等极端行为作为表达的主要方式,直接挑战人性和道德的极限。我们在这里列举,希望可以拓宽我们对于艺术、人的生活乃至生命的思考。

合法化问题

事实上,包括行为艺术在内的当代艺术.在本土面临着合法化存在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在行为艺术与全权意识形态及其展览机制之间,构成了压制与疏离的现代性话语紧张:另一方面。关涉到行为艺术自身从策略到语言的自我完善问题。尽管我们并不能幻想或要求行为艺术能像京剧、芭蕾舞或唐诗、交响乐那样,精湛、深邃.微妙而灵光地成为另一种经典艺术形态(那至少是下个世纪的光景了)。而且任何所谓经典之原始的、结构性的整体都和创作个体的牺牲与眼泪、绞杀与飨宴、抗争与内讧、信心与毁谤紧紧纠缠、连结在一起。

具有法学理论准备的批评家王南溟先生动议:合法化的前提至少应该在法律上保障“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本土当代艺术的不自由,不“合法化”,从根本上来说是这种艺术的自由还没有得到宪法的有力保护……从中国宪法的“言论自由”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表达自由”发展,有助于“合法化”的法律

制度建设

尤其是装置、行为等前卫艺术样式能否进入美术馆及其公共空间,就是最起码的自由权利。[1]批评家敢于向权力说法理,无疑表现出知识分子应有的道德勇气。否则,艺术批评会成为在坏日子冬眠的残次媒介。然而,在当代艺术的关联阈,把法医当成恋尸癖,把超前的思想和深刻的实验视为精神病,或以道德、良知以及种种莫名其妙的“名义”侵害创作个体的权益:或与此相反,都已司空见惯或麻木不仁。然而,法律是意识形态的表征.任何道德或者社会律法,都倾向于以利斧切割人性.唯一缺欠的就是对个体的主体性的最终理解。与艺术相反.法律不是个性的认定者,尽管法律也假借艺术的方式把个人的形象编导成扮演某一角色的某类演员,而法院恰好会把个人安装在法律符码的布景和剧情之中。

西方行为艺术

话说回来,即使行为艺术真的已“合法化”,其概念性的本质还是否能称之为行为艺术。在此.重温乌托邦哲学家布洛赫(Emst Bloch)的论断似有必要,他认为“艺术不单纯是某个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更不是其统治俯首听命的奴仆。如果将艺术当成时代的反映,对艺术作品进行所谓合理的经济分析和加以社会学图式的蒙蔽(即使以卢卡奇的文学理论形式),那么,就必然造成对伟大艺术作品的曲解和艺术意义的遮蔽。”[2]再则,合法化的前提还必须经由一个知识构型和价值论的认知整合过程。现代学术的科学性是建立在通过概念的分析来了解事物和世界的,每一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本质,本质的名称即某一事物的名称,而概念里的本质决不会既是此又是彼,也决不相反相生。”火决不能收容了冷还仍旧是火.而且同时又冷。”[3]行为艺术不仅具有自身概念的形式,也随着自身概念排斥它的反面。惟有回到现象学本原,从学理上辨析其“不可言说”的疑义,方能澄清多重附会的迷津,抵制审美专制主义妖魔化和自我妖魔化倾向,改变“前卫企业”的零售小贩身份,涤除媚俗传媒施加的无聊噱头影响。

国人向来有种根深蒂固的附会癖(“文字狱”在世界文学史和政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它反映在行为艺术的认识论上,主要存在着两种附会症候。

首要的是极“左”主义政治美学,它惯常附丽于古典主义“真、善、美”之宏大叙事准则,进而执持为兼有法治、义理、道德、艺术相互混淆而暧昧的评判标准,而实质上中外邪教之教义莫不假借“真、善、美”行使对人类的精神控制。[4]人们不会忘记,假借“革命真理”,“文革“政治美学及其美术曾经何等残酷地对人类普遍价值进行践踏。单就美学道理而言.人类社会并不存在某种适用于一切艺术及艺术品的审美本质与共同性质,把“真、善、美”假定为评价一切艺术形式和观念的“健康理性的客观性”,不仅显得虚假、空洞、贫乏,而且往往因为其错误的语言表达而受到审美专制主义的热烈鼓励和超级役使。无情压制审美多元化,绝不承认美包含并存在于美的对立面,最终危及艺术表达的自由。例如,行为艺术中的裸体问题.时常被贬斥为”淫秽“,敢问何谓“淫秽”7或日:引发性交欲望者也。如此断定,问题就简单得荒谬了一一这里就孤立地只剩下两种人裸露癖(行为艺术家)/窥淫癖(观众)。问题是,在这种弗洛伊德式俗念之外,还应当隐存着各种不同的盲域,由于每个人对于性感的对象,性趋向的环境因素反应并不一样,其中包括年龄、经验、原欲、性别、民族、种姓、阶级、信仰、道德价值观等等,对于某人是淫秽或色情,对另一些人却有可能是美丽、爱欲、活力甚至自由,如同巴特所言“盲域的存在使得爱欲影象不同于淫秽色情影像。……相反,爱欲影像不以性器为焦点.甚至根本不用亮相,只是将观众引出框外。”[5]值得回味的倒是.对行为艺术身体媒介的“淫秽”指涉,反而裸露出审美专制主义全景敞视(Panoptic Gaze)的肉体政治欲求。

附会癖的另类表现则是泛行为主义.即使在相当专业的艺术媒体中。时而也会冒出一些“博学先生”,使出附会的解数,一直把行为艺术“索隐”、“考据”到傩戏、社火、酷孝、封禅、埋尸会、佛教仪式、帝王行乐,[6]乃至希特勒纳粹军事化的“cI形象”,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种附会除了显耀作者聪明的饶舌功力和稗史知识外,在学理上没有任何价值。制造伪知是一种不失风雅的智力游戏,它始于附会,终于媚俗。历史上,“古已有之”论 “革命功利主义”以及莫名其妙主义的附会,也不乏风流显要——康有为就曾指认欧洲油画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元代携入欧陆、又于万历年间由传教±引入本土.并言之凿凿论证宋代就有的“中国油画”,他在《万木堂藏画目》中收录了这种数量可观的“油画”佳作——几乎都是赝品。

学理边界

从艺术史的史实考释,行为艺术(Performance Art)是发轫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而多相衍化到当今的一种国际化的艺术形态和样式.它与装置艺术(InstalIation Art)同步生成而早于录影艺术(Video Art)。西方行为艺术的经典文本大多产生在七十年代,尤其是1 968年法国“五月风暴”后的欧美国家。八十年代.由于西方艺术界的新形象(New image)运动使然,遂趋于偏锋地位,但它在九十年代的亚洲却获得了无可替代的先锋精神,反过来又在国际艺术格局中激发出新的命题。

尽管某些中外行为艺术家们反对任何为之理论上的定义,以便于从策略上僭越艺术学的学科规诫.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但行动(Action),能够成为艺术(Art).本身即已在艺术范畴之内(而非政治学或精神病理学)决定了它的样式、语言、方法,只不过每一次对其边界的逾越.都丰富了自身定义的内涵,扩大了原有的概念。这也是行为艺术能够被匡正为艺术史和艺术批评对象.并得以在诸多国际艺术大展中成为独立的展示类项的主要原因。

作为正在被历史化的一种民间性新传统的艺术形态和样式,行为艺术的学理定义虽有中外各家学说上的分殊。但其基本概念大致可做下述梳理——行为艺术是传统架上艺术形式(绘画、雕塑)的观念化移置或拓扩,尤其是抽象表现主义之“行为绘画”(Action Painting)和“无形式艺术”(Art informal)的延伸和变异。它突破了架上艺术单纯靠二维或三维视觉感知创造静态艺术空间的限囿。[7]将空间的物像延异为时间的事像,将静态的被动接受转换为动态的交互关系.并借此达成易于和观者交流、对话的场所和情境。

就行为艺术的形式变化而言,它衍生并凸现于现代艺术史背景.除了脱胎于“行动绘画”、“无形式艺术”,它还秉承了现代主义艺术的诸多创造形式:达达的表演、美尔滋建筑(Merzbau)、无意识自动写作、包豪斯剧场、超现实主义电影等。行为艺术在新传统的艺术堂奥里寻求可能性,而传统架上/手工艺术必须多死几次,才能在艺术史中得以再生和转生.这本身符合全部现代艺术史规律和史实。但也无可否认,以“新”为新的达尔文式语言进化论和线性历史进步观已经同时终结。

悖谬逻辑

行为艺术以参与性、日常性和事件性(Events)体现艺术社会的民主精神,这种性质和意向,在欧美发达国家始终是对博物馆、美术馆展览/收藏机制的反动,对权力与资本合谋下的资本主义市场意识形态最直接的嘲弄和疏离。在“全球化”了的艺术市场神话中,随便一幅梵高的油画,都可以炒作到上百万美元.而这位传教士出身的荷兰画家生前穷困潦倒,最终投于精神崩溃。他终生淤积的激越的道德力量,充其量被兑换成风格化的利率,变为中产阶级“消费苦难”的符号,成为商战优胜者一一跨国资本的身份化标签。

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家从行为艺术的“民间立场”发现了别样的悖谬,认为行为艺术家时常把观众和警察同时当作动态事件要素设计在内,是试图为国家找出资本与劳动合法化的同一性,行为艺术及其相关新艺术(过程艺术、地景艺术、录影艺术、贫困艺术等)所尊祟的艺术自由化、民主化、公众化.结果变成了资本的官方改革策略。德国艺术史学家马丁·达尔姆(Martln Damus)指出:”要求艺术作品对人类生活塑造有所贡献,就如艺术与科学表面上的自由被用来作为形式民主的幌子一样,其实都是用来维护统治的。两者都为企业家所利用,他们容许艺术家在其领域内工作。”[8]由此可见,与中国自汉代以来逶迤贯穿至今的“儒法互补”实用理性主义(“成教化,助人伦”)不同,西方当代资本主义 Eve rything goes(怎么都行)的终端底牌,翻过来就是:以艺术的名义行使什么权力都不必干预,但必须保障我在你的“行为”中获利。典型的事例,如意大利行为艺术家曼佐尼(Piero Manzonl)的《100%纯艺术家粪便》(1961年),被当成顶级艺术品收藏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1968年,以巴黎“五月风暴”为核心而形成的全球化反体制运动,主要以前卫艺术的形式——海报、标语、涂鸦创造了自己的形象,那些为自由而设计的革命海报,变成收藏家们急切搜罗的收藏项目,展示在纽约博物馆的墙上。越是前卫的海报就越是批量复制.廉价出售。它们不再是自由传播的免费媒介,革命性的“行动”冲击被消解殆尽。生前被批评家视之为“耶稣与萨满的当代联袂“的德国前卫艺术家博伊斯(Joseph Beuys)的全部行为艺术“道具“,被杜塞尔多夫的”博伊斯艺术纪念馆”收藏。他倡言并践行的“社会雕塑”观念涵项,如绿色政治、直接民选、大学自治等至今仍是未遂的普遍社会理想,其遗存物却成为以消费主义为价值依归的文化代码,资本对于艺术主体的客体化铸压机能,在上述个案中略见一斑。马克思曾评论说,商品绝对没有躯体.只存在于一种形式化的交换行为中。生产不仅把人当作商品.当作商品人、当作具有商品的规定的人生产出来:它依照这个规定把人当作既在精神上又在肉体上非人化的存在物生产出来。[9]在商品的时间里,疏离或反抗的“行为”,都可能被虚构成商品的专横而不允分辨的“超验价值”,而这种被特许的艺术等于商品大于交换价值的等式,又不断填充了意识形态权威所必需的象征资源。

中国形式

所谓行为艺术是一种艺术家用思维和行为过程来进行创作的艺术形式,现代行为艺术兴起于西方,是西方当代社会的一个奇特现象,行为艺术在本质上可以定义为一种自由的生命活动。

中国的行为艺术是中国艺术现代化进程中向西方拿来的一种艺术形式,从1985年新潮美术时期?(1985—1989)它就已出现。这一时期宋永平、宋永红兄弟的“一个场景的体验”、丁乙等人的“街头布雕”等具有行为展演倾向的艺术活动,普遍采用包扎或自虐的方式,这与80年代年轻艺术家企图通过反文明、反艺术的手段来求得精神自由的价值取向有关,透露出对“文革”、对精神压抑的反抗,表达了艺术家寻求思想解放的时代愿望。

90年代行为艺术

90年代行为艺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艺术家参与社会活动的行为过程,一种是艺术家展现自身生存生活状态的行为活动。

第一种往往是规模较大、参与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的社会性行为,例如有一群艺术家从大都市来到贫困山区,在老乡家的炕头上创作,用来表达艺术家们厌恶商业文化希冀回归自然的心态,这整个过程就是一项行为艺术;一个名为“新历史小组”的团体出售自制的“集邮牛仔服”和著名企业家肖像画,用来说明消费时代艺术家与艺术欣赏者的关系;更有人把成千上万的红伞挂在公园的树上,让游人漫步其中,使观众成为行为艺术的一部分。或许您在不经意间也搞了一把行为艺术呢。但是这种行为艺术在进入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往往受社会、市场、公共秩序甚至法律的限制,所以这种行为艺术目前很难举行大规模的活动。

第二种形式,因为是艺术家展现自己生存生活状态的行为艺术,所以越来越成为行为艺术家热衷的形式和手段之一,结果就有了赵半狄与玩具熊猫就环保问题展开对话;舒勇在情人节找花草树木谈情说爱;王晋与一头骡子结婚等千奇百怪、层出不穷的行为艺术与行为艺术家。

在当下这个多元文化的时代,行为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形式,理所当然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但当生活被艺术家们作为艺术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却又是那么出忽我们意料,甚至远远超越了我们对常态生活的理解,猛烈地撞击着我们感官和精神的承受极限。他们用艺术的方式对我们的生活进行追问:我们是谁?我们在干什么?我们要往何处去?但同时我们也对艺术的底线提出了巨大的疑问。

回望几百年前的传统艺术家,伟大的在历史上留名者往往反映当代现实者,行为艺术作为当代新兴艺术形式,更应该担当起这个责任,可以嬉笑怒骂,可以玩世不恭,可以做很多出乎人们预料的事情,不怕引起争议,不怕当局禁止。艺术是个很伟大但却很平凡的东西。再看如今中国行为艺术,普遍并没有平凡化,恰恰相反,一个个都装得高深莫测。行为艺术是需要观众的,当绝大部分观众对其厌恶反感的时候,此时的艺术已不能称之为艺术。血腥暴力色情并不是人们审美情调的主体,过多靠渲染如此的小众群体者,在人们普遍审美情趣上便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说即使很多参与行为艺术的人自己本身便不以为然。

通过行为艺术的含义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非视觉审美性就的审美,既行为含义审美,这种形式有些类似中国水墨写意的意思,重点是在一个意字。这个意字必须服从于审美性之下。而一般从学富五车的学者到大字不识者心中,都有一个人类普遍审美性,也就是非丑恶性,这是个人类共性,不丑既为美。当人们在审视他所看到的行为艺术作品时,当所看到的作品超出这个审美共性时便会感觉难受,厌恶。而中国当代行为艺术作品很是不乏此类作品,这也是中国当代行为艺术糟人非议的原因。这种现象最终将导致行为艺术为大众所难以接受,影响行为艺术本身的前途。

行为艺术的身体论如今已成为负担

年轻艺术家王军对行为艺术的思考:其实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行为艺术新的趋向性,行为艺术的身体论在今天年轻艺术家身上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一个圈子套着,没有新意,老年化的状态。我们对身体无尽榨取透支,就是过去行为艺术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不断地透支自己的身体,而忽视了作品的观念性。室内封闭型空间里的行为造就的可能性已经不是太大。行为艺术走到今天思想观念性将会是以后行为艺术一个最重要的元素,以后的方向将会越来越多元,有可能完全放弃掉身体,甚至只是一个观念,简单的生活都要比身体的强调性更重要。中国的早期行为艺术对国外的模仿痕迹很重这是必然,因为行为艺术本身就起源于西方,但是只要是优秀的艺术家就会不断的去思考和研究行为艺术跟自己的最根本的生活现实有关的,这样的作品才能首先说服自己,能说服了自己才能去说服别人嘛。当然艺术家跟艺术作品也有好有坏,不乏有艺术投机分子。

可以说行为艺术是中国当代艺术的最后的一道底线了,它的艺术形式是动态的不可复制的,它可以直接和观赏者或参与者产生互动和交流(也可以与自我交流),更容易使人产生共鸣。还可以通过其他载体(摄影,录像)记录它或瞬间或偶然或必然的事件过程,它独一无二的发生。也正是它独有的纯粹性保持着自己独特的魅力。也正是这种魅力吸引着许多艺术家一直坚持到现在。

因为社会在发展,生活在进步,而当代艺术已经很少有打动人的事情了,也很少出现激愤人心的架上作品了,但行为艺术依然保持着他的前瞻性和刺激性。不只是艺术爱好者,普通大众也开始慢慢的接受甚至直接参与到艺术家的创作。因为行为艺术活动也越来越开放,去过现场的观众看到了都受到了感染,就是一种理解和接受!反而许多艺术家还不如普通大众,还在陈旧的思维当中。

我策划行为艺术活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国内的职业策展人以艺术批评家的身份居多,而他们很少参与及实施行为艺术节的策划,主要原因是行为艺术带来的商业利益太少,还有对行为艺术的了解程度还不够,为了某些暂时性的利益而回避问题。其实策展人在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充其量也就是个跑腿的。已艺术家的身份来策划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为艺术家策展最了解艺术家需要什么。特别是行为艺术,比较典型的有周斌、陈进、舒阳、王楚禹等,都对行为艺术活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还是我刚才说过的问题,我们一直在思考行为艺术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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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3: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