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鼎 |
释义 | 简介将刑法铸在青铜器皿鼎上,成为国家的大法,昭告于天下,增加法律威信,这样的鼎就是刑鼎。 历史背景郑简公十二年(前554年)子产为卿,二十三年(前543年)子产执政郑国。郑简公三十年(前536年)3月,子产铸大鼎,将国家法律条文铸在上边,把鼎放在城中繁华之处向世人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 《左传》: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范)宣子之刑,夷之蒐(注:音、意均同搜)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可见孔子对其做法极不赞成。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的刑鼎概述总高:1.6米 鼎高:1.2米 口径:边长1.01米,宽 0.66米 座 :(长×宽×高)1.1×0.76×0.4米 总重量:600公斤 敬立日期:1997年10月 置放地点: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门前 特点及意义为配合国家重大法规新刑法实施,决定铸立刑鼎。宝鼎设计效法古今,引古为今,其出典选自商周鼎器,用于行刑的方鼎。经从五六十件方鼎筛选,决定以商周的司母辛方鼎为主要模式,采用商周晚期西周早期最为盛行的饕餮纹(辟邪)、牛首纹和夔龙纹。还延用商周兵卒作战时戴的防卫帽造型(注古称青铜胄;江西新干县出土的青铜胄,现存江西省博物馆), 进行合理布局、组合设计。 刑鼎高为1.2米,寓意为:公安卫士一年四季十二个月,日日夜夜守卫待命、执法,径口长1.01 米,宽0.66米。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试行,祈求“六六大顺”顺顺利利之意。重约400公斤。 座高为0.4米,长1.1米,宽0.76米,青铜铸造,重约200公斤。并配置石坛,高1米,长1.27米,宽0.92米。 鼎内篆铸金文铭文:“鼎新求治 创安为民”。鼎座正面刻铸鼎名“刑鼎”,背面刻铸署名: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一九九七年八月敬立。 石坛配置与周边建筑风格融合,背面刻有立此鼎记事。 刑鼎在现代虽属中型鼎器,然而,它却以古老的纹饰布局,独有的造型气势,显露权威,道出其丰富的文化内涵。 据此,刑鼎的构想设计达到了古代记载重大历史事件的“记事”功能,是一尊颇具“民族特色”、“时代特征”,又具行业特点,即配合国家重大法规实施的鼎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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