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心理干预 |
释义 | 痛失亲人是人生的重大事件。居丧会引起情绪、思维、行为各方面的改变,也包括人际关系和社会功能的改变,有时还转化成慢性状态,给家属及其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提出对居丧者早期干预的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度过正常的悲哀反应过程,使他们能正视痛苦,正常地表达对死者的感情,找到新的生活目标 第一阶段为居丧者提供支持一般人认为,失去亲人后,家属情绪反应激烈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此时不吃不睡、痛苦万分或沉默不语等表现是不足为奇的,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危机干预呢?痛失亲人是人生的重大事件。居丧会引起情绪、思维、行为各方面的改变,也包括人际关系和社会功能的改变,有时还转化成慢性状态,给家属及其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提出对居丧者早期干预的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度过正常的悲哀反应过程,使他们能正视痛苦,正常地表达对死者的感情,找到新的生活目标。那些比较激烈的反应,如茶饭不思、沉默不语其实是不正常的表现。此时,居丧者最需要的是别人不加评论的倾听,这能促进其情感的表达和回顾与死者的关系。 居丧早期的心理干预怎样进行呢?危机干预有很具体的策略和方法,大致有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向家属通报死讯,此时应采取逐步开放消息的办法。像这次空难,要给死者的孩子透露母亲已不在人世的消息,应先给他一个不确定的答案,告诉他他的母亲可能出事了,现在正在想办法寻找。过一段时间再告诉他确切的消息,这种处理办法可以使孩子有一个缓冲期来接受现实。当得到失去亲人的确切消息后,家属多处于感情“休克期”,主要表现是麻木或激烈的情绪反应,此时治疗者应致力于与居丧者建立关系、提供支持。居丧者在经受了难以承受的打击之后,往往无力主动与人接触,因此必须动员他们周围的亲友提供具体实用的帮助。无论是治疗者还是居丧者的亲友,在提供帮助时都应作好被拒绝的准备。居丧者在此特定状况下往往难以对关心和安慰作出适当的反应或表示感激,照顾者万万不可因遭拒绝而放弃。 治疗者和亲友们在表达情感上的安慰与关心的同时,可以轻轻握住他们的手或保持其他的身体接触,不仅使居丧者感受到他并非独自面对不幸,而且可以帮助居丧者保持与现实状态的联系,不至于把全部的心思放在故去的亲人上。在居丧的几周或几个月之后,这种接触和支持将再度成为帮助居丧者的重要手段,因为到这个时候,失去亲人的现实影响和真正意义才显现出来,对居丧者来说又是一次重大打击。 失去亲人仅仅是居丧者应激的一个部分,居丧者还要面对一些与死者密切相关的问题,如过去都是死者交水电费、电话费,或去银行办理存取款,现在要让居丧者去办,会再次勾起其失去亲人的痛苦。如果早期干预做得好,这种痛苦就小得多。 虽然治疗者和亲友要鼓励居丧者表达情感,但不宜过早,以免使居丧者的精神完全崩溃,无力去应付各种事务。在干预中,应循序渐进,每次帮助居丧者集中解决一个问题,首先解决易于解决的问题,并为过渡到更为复杂的问题奠定基础。有时,需安排亲友暂时接替居丧者的日常事务,如代为照看孩子,料理家务。必要时还需提醒居丧者注意饮食起居,以保证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帮助他们分出事情的轻重缓急,就料理后事提供尽可能的帮助等。 第二阶段明确干预目标在心理干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治疗者和亲友应该怎么面对这些难题?在干预中,治疗者不应依据自身价值观念作假设,必须从居丧者的独特立场出发认识问题,这是干预的前提。治疗者必须帮助居丧者确定对他们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他们想首先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尽其所能进行干预。为了有效地帮助居丧者,治疗者对于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居丧者的痛苦必须抱现实的态度,治疗者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居丧者的一种支持。由于居丧者发现治疗者无法满足他们最大的愿望———与死者重聚,治疗者还需要学会处理居丧者指向自己的强烈愤怒、不满和敌意情绪。治疗者应避免在言行中表现出试图将居丧者从悲哀中拯救出来,这样做或许能给居丧者以暂时安慰,但终归对其顺利度过悲哀反应过程没有益处。当然,治疗者不应忘记随时播撒希望的种子:痛苦终将减弱,有一天,生活将会赋予新的意义…… 第三阶段鼓励居丧者宣泄情感失去亲人后,人们不愿意面对和接受这一事实,此时治疗者应该怎么办? 治疗者必须帮助居丧者认识、面对、接受失去亲人这一事实,这是成功干预的第一步。居丧之初,居丧者往往存在否认失去亲人的心理,为了让他接受这一事实,需要对居丧者与死者的关系及其他有关事件进行回忆。例如,一位痛失爱子的父亲通常会强忍悲痛,不允许自己失声哭泣。此时应告诉他,哭泣是人在痛苦时的一种很自然的情感表现,这不是软弱。居丧者在悲哀反应过程中,表达愤怒、不满或是内疚时,往往会遇到来自自身的阻力,因为居丧者不愿正视与死者关系中曾有过摩擦或矛盾,不愿表现出让自己感到内疚的一面。 此时可以告诉居丧者,处理好与死者有关的消极情绪,将有助于发现他们关系中值得永远怀念的一面。内疚感在所有居丧者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在失去孩子的父母中尤为严重。在干预中,要让居丧者表达出内疚感和引起这种内疚感的想法、行为、事件,可帮助他们分析,是否已尽了最大努力。让他们学会原谅自己,以积极的方式消除内疚,改变不现实、不合理的信念。 治疗者应该允许并鼓励居丧者反复地哭泣、诉说、回忆。 亲人的故去,会带来一系列变化,那些继发的丧失往往容易被忽略。 例如,丧子的父母失去的不仅仅是孩子,同时还有为人父母的角色,有的人同时感到失去了自身的一部分。对这些父母来说,必须对孩子所怀的梦想、希望、期待加以适当处理后,才能健康地适应失去孩子的生活。有时,居丧者会有一些对死者想说而没能说的话,想做而未能做成的事,此时必须鼓励他们表达出来。治疗者应能帮助居丧者确定在亲人亡故后的种种丧失,如孩子先父母而去,父母必须了解由于居丧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应避免相互指责,并能互相鼓励、互相体谅,认识到双方都处于一种十分脆弱的状态,需要的是耐心与理解。 治疗者的身份不同于居丧者的亲属,他需要了解居丧者的人格,这样虽然会耗费一定的时间,但了解他的独特反应是必不可少的。治疗者向他提供有关居丧过程的情绪反应的宣传资料,会有一定的帮助作用,能减轻居丧者害怕会因此发疯的恐惧,也能帮助他们了解将要面临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现继发性丧失的可能及减轻他们的应激,应建议居丧者在居丧的第一年里尽量不作重大变动的决定。 在提供干预时,治疗者有时会遇到阻力,原因之一在于居丧者认为自己不应放弃悲哀。此时应使他们了解到,从悲哀中解脱,从事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并不是对死者的背叛。这一点需要向居丧者反复强调,因为有不少居丧者由于自觉有愧于死者而用悲哀惩罚自己。 应使他们了解到周围有许多人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可以主动寻求帮助。 第四阶段帮助居丧者投身新生活逝者已去,怎样才能鼓励居丧者更好地活下去呢?随着悲哀反应过程和干预的进展,治疗者要将治疗重点转向帮助居丧者与死者保持一种健康的关系上。与死者的健康关系意味着:他曾是我们中的一员,但现在已离去,只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以健康的方式保持与死者的联系至关重要,既可寄托居丧者的哀思,同时还能积极地生活。周年纪念、家庭仪式、有意义的捐赠都是可采用的方式。帮助居丧者重建信念十分重要,治疗者可帮助居丧者重新发现生活中有意义并能给予他们积极回报的事情。目标的确认或重建是居丧者走向康复的重要步骤,在这个过程中,可将其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融合到今后的生活目标中。在什么时候开始鼓励居丧者投入新的生活,取决于居丧者的个人特点、丧失的性质以及干预的进展是否顺利。 专家强调,以上提到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正常悲哀反应的干预,各种复杂的、迁延的和其他病理性的悲哀反应,有待于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辅以更为深入的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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