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释义 | 机构概况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管理工作。按照“三定方案”之规定,市发改委定编32名(公务员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职人员36名(其中公务员30名,后勤服务人员6名);全委科级干部13名,其中正科10名、副科3名。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挂新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发展规划科(挂新余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投资设审科(挂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对外经济贸易科、农村经济发展科(挂新余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工业交通科、社会发展科、改革上市科、新余市重点工程办公室(新余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副处。 主要职责(一)提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上市公司的呈报、推荐。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落实国家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国家、省和市安排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五)组织和管理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负责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扶助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协调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参与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培植上市资源;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股份制改革,承担新余市股份制改革和企业上市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内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三财金体改科。 四投资设审科。 五产业协调科(新余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六经济贸易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九社会发展科。 十对外联络科(驻南昌联络处)。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科。 (十二)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副处级。 (十三)市能源局,副处级。 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人员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2名;按有关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能源局局长1名(副县级);正科级职数13名(含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能源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职数3名。 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负责人实行兼职,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 其他事项一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二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市科学技术局与教育、科研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计划等建议;市科学技术局与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相关沟通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市物价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部门管理机构。 四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等非常设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领导信息张 健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工作; 何志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农村经济发展科、对外经济贸易科工作,负责与渝水区的联系; 刘超杰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社会发展科、工程咨询中心工作,负责新余铁路货运扩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与仙女湖区管委会的联系; 姚成弘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工业交通科工作,负责与新余经济开发区的联系; 苏威敏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投资设审科、改革上市科工作,负责与分宜县的联系; 漆 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及全委宣传工作; 叶兴志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招商引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会、信访、法制、老干部、青年、妇女等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发展规划科工作,负责与仰天岗管委会的联系; 肖 刚党组成员、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 负责重点工程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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