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沂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新沂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稽查局,1个纳税服务中心,6个分局,共有干部职工143人,为全市16066多纳税户服务。十余年来,经过全局同志的顽强拼搏,税费收入从1994年的2831万元到2009年的9.2亿元,15年翻了32倍多,至2009年底,已累计组织各项收入40多亿元,为新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局连续八年被江苏省委、省政府命名为 “文明行业”,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县行业”、徐州市“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第四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地税系统8个基层单位全部建成徐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青年文明号”,其中3个分局建成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分局建成省级文明单位,树立了地税良好的社会形象。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本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6、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本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7、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8、管理本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负责本区各级地税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9、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 局 长 宋传江: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稽查局,联系 第七税务分局的工作。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陈宗祥:分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联系第二税务分局、 第四税务分局的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邹明:分管局人教育股、机关党总支,联系第五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的工作。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陆猛:分管局办公室、监察室、税政法规股,联系第三税务分局的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机关财务;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呆帐税金、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以及欠税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5、税政(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6、信息管理科 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7、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检举揭发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8、机关党总支 负责总支系统党务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妇女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总支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我市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业、“二手房”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市区出租车行业的税费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 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新安镇和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辖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无锡-新沂工业园、北沟镇、唐店镇和棋盘镇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双塘镇、高流镇和阿湖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马陵山镇、新店镇、邵店镇、马陵山风景名胜区和时集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第七税务分局 负责瓦窑镇、草桥镇、合沟镇、港头镇和窑湾镇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纳税服务中心(第六分局) 负责全市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辖管纳税人的税、费申报征收和发票的发售,以及上述三个分局范围内的其他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市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宣传工作;涉税事项咨询的受理及答复;12366远程坐席业务的处理,税政科不再负责此项工作;新沂信息网网站的组稿、编辑和日常维护;做好对应上级局涉及内外网资料的传递、更新维护等工作;上述事项以外的各种涉税服务工作;指导并考核其他分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徐州市局和本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开发区分局 负责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辖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重点税源户管理;日常税收稽核工作;纳税评估管理;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协税护税工作。 直属机构稽查局 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市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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