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 |
释义 |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现有下属部门六个,两个直属志愿服务大队,下设分会16个。共有干部44余人,干事近百人,全校志愿者八千余人。在新疆志愿者协会的领导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我校志愿者协会先后众多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此出色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并多次获得各项荣誉称号。 目录组织名称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 获得的荣誉 组织名称【中文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 【英文名称】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XAUVA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简介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现有下属部门六个,下属分会16个。共有干部44余人,干事近百人,全校志愿者八千余人。历经五载春秋,如今已成为一个具有独特影响力的学生组织,在全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已经成为新时期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并以出色的志愿服务工作获得了各方好评。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是“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英文译名为:XinjiangAgricultural University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XAUVA)。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全校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校规校纪的范围内组织活动。 第三条 本协会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的领导,由共青团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力所能及的方面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提高全校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提倡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加强本协会自身的建设,力求形成一个具有规范性、纪律性、组织性的具有当代大学生特色的青年学生团体。 第六条本协会标志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标志。会歌为《青年志愿者之歌》。 第七条本协会誓词: 我志愿加入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 我承诺: 积极配合协会工作,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传播先进文化,树立文明新风,共建和谐校园,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八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新疆农业大学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为各类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策划、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志愿者。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第二章 会员 第九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青年大学生。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四)承认并且拥护本章程,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并提交入会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 (二) 经委员会讨论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 经审核合格,申请人进行志愿者宣誓,领取本协会章程、志愿者帽子、会员徽章和志愿者服务证。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一)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活动。 (二) 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三) 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 有选举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委员会和被选举为志愿者协会委员会的权利;并享有各项会议中相应的表决权。 (五) 有优先得到被志愿服务的权利。 (六) 有根据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 (七) 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派的任务。 (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要起先锋模范作用。 (四) 每年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8小时或参加本协会集体活动三次以上。 (五)发扬团队精神,维护团队利益,处处要以团队为重,坚决反对出现一切破坏团队作风的现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第十四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退会必须提前1个月上交退会 申请书(注明原因)。 第十五条会员以本协会的名义组织活动,须经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委员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组织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是协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 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构成。 名誉会长:由校团委或本协会的名义邀请校党政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为本协会名誉会长。理事长:由校团委书记兼任。副理事长:由校团委副书记兼任。秘书长:由校团委负责此方面工作的老师担任,对本协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常务理事: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服务大队大队长及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沟通联系工作。第二十一条特殊情况下,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可以允许兼任,但原则上只允许兼任一职。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筹备召开理事会,听取常务理事的工作报告。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组织构成。决定各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决定邀请协会顾问、名誉会长,接纳有关人士为本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展开工作。审议、修改本协会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三条关于分会: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实际情况,本协会与各学院分会共同受理事会领导。 第二十四条委员会是本协会常务工作机构,原则上由学生在理事会的指导下展开具体工作。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的构成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秘书长:由校团委负责此方面工作的老师担任,监督和指导协会日常工作,审核主席及委员会的决议,对主席的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协会的重大决定做出最后决定权。主席: 一名,由熟悉志愿者工作的在校学生担任,负责本协会全面工作,指导各分会开展活动,协调各分会之间的关系,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签发荣誉和批评意见,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根据协会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出协会干部人选;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校团委取得联系,以求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副主席:五名,由熟悉志愿者工作的在校学生担任,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和修定章程,对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做出决定,并选出年度优秀的会员,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决定本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制定本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并通过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设立办公室,宣传部,管理部,外联部,失物招领志愿服务大队,雪莲花志愿服务大队。各学院分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两名。各分会会长、副会长须经校志愿者协会审核。各分会会长负责本院志愿者协会的各项活动,接受校志协的领导,定期向校志协汇报工作;各分会副会长协助各分会会长开展工作。第二十六条在两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由委员会主持协会会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负责志愿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并向全体会员报告工作。 (五)经全体会员大会选出委员后,对下一届委员进行培训、指导。 (六)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七)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主席决定,但应与秘书长、委员会其他成员商议。 第二十九条办公室:负责处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各种文件、报告、条例的起草、打印、登记、分发工作,建立并管理协会各种档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管和使用协会印章。 第三十条宣传部:负责海报制作和张贴、宣传板及视频短片的制作、活动后期的报道宣传,依时做出有关活动事宜的宣传及海报工作、志协网站的制作宣传。 第三十一条管理部:负责全校志愿者的招聘、注册及管理监督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管理办法》在全校学生中进行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收集服务单位反馈意见并及时汇报委员会,并提出处罚或奖励方案,并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监督和认证。 第三十二条外联部:负责志愿活动的方案策划和开展、与志愿活动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部分活动经费的筹备。收集社会中志愿者招募的相关信息。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组织以及校外各非赢利性组织保持联系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志愿者精神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三十三条失物招领志愿服务大队:负责对各招领点失物的收集、登记、归还等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借助校园广播以及校BBS等方式及时将近期内的失物信息告知广大同学。对于易归还的物品,失物招领志愿服务大队会及时与失主联系并归还。定期收集各招领点老师对本志愿服务大队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雪莲花志愿服务大队:组织服务大队志愿者参与校内外志愿活动,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校志协布置的各项工作,提高我校志愿者大学生综合素质,并负责校园短期招聘会相关工作,定期召开校园短期招聘会。 第四章 经费 第三十五条经费来源 学校拨款、社会捐赠、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使用时需委员会审查,经费收支情况要定期向校团委汇报,主动接受其监督,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和委员会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收集会员意见→委员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校团委审议→修定新章程 第四十一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校团委审查同意,并报秘书长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条例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内容发生分歧,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内容为准。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近几年来,通过不断探索,我校志愿者协会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积极传播“奉献并快乐着”的志愿文化,认真对校内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并积极开展了各类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一、2010年6月14日,为积极响应自治区共青团组织社区共建工作的有关部署,应我校团委号召,充分发扬我校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充分挖掘我校志愿资源,规范志愿团队和服务站点建设,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组织策划了“和谐社区,志愿先行”活动并正式进入沙依巴克区红十月小区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二、2011年4月1日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约100天的“百日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此项活动旨在组织全校学生参与到校园环境及校园文明的建设。 三、在2011年4月9日完成了新疆农业大学第五届志愿者协会的换届工作,组建了新的执委会。志愿者协会为了更好的开展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于2011年4月18日在二号教学楼前开展了校志愿者协会的招新工作。 四、2011年4月28日完8点半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雪莲花大队在二号楼2425召开了2011年上半年的全体大会。参加此次大会的共有85名志愿者。雪莲花召开此次全体大会是为了促进大队内部志愿者之间的相互了解,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打好基础。 五、于2011年6月5日下午4点,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雪莲花大队组织志愿者到乌鲁木齐市爱德敬老院进行文艺表演及卫生清扫。在端午节之际,志愿者们带给老人的不仅仅是欢乐还有爱心。 六、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3日新疆农业大学校运动会隆重召开,在本次开幕式上校志愿者协会首次以方队的形式展现在全校师生面前。在本次运动会期间,为了更好的开展服务活动校志愿者协会首次在检录区设立了“校志愿者协会服务站”,服务站包括失物招领服务大队和卫生清洁小分队,在展示志愿者风采和保持运动会的良好环境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七、2011年5月15日在新疆农业大学大礼堂举行了“新疆科技活动周”的启动仪式。校志愿者协会共有60名同学参与本次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志愿者们充分发扬了服务精神,给前来的参会的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展现了校志愿者协会的风采。 八、2011年5月25日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志愿者工作部现面向自治区高校公开招募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志愿者。在自治区团委的号召下,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于2011年5月25日在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召开本次招募工作的动员大会。此次会议受到了乌鲁木齐市电视台记者的关注,在会议中对校志愿者协会成员进行了采访。随着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于2011年6月5日至10日在校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进行了志愿者面试,来自16个学院的1200余名志愿者顺利通过此次面试。在本次招募工作得到了广大志愿者的积极响应,同时也提高了志愿者的服务意识,为本次亚欧博览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九、2011年5月30日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在校团委的安排下,参加了校计生办组织的工作汇报。校志协15名志愿者,身着校服佩戴绶带,代表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中,乌鲁木齐市及沙区领导首先发表了讲话,随后,校党委副书记对计生办上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此次活动圆满结束。 十、2011年6月2日在我校大四学生即将离开学校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关于“捐赠书籍,传递知识”的图书回收工作,宣传志愿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素质,我校志愿者协会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了大型捐赠书籍活动。在本次活动中,校志愿者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将回收的书籍送的图书馆及边缘山区,本次活动收到了广大师生的高度赞扬,同时也为建设和谐校园贡献出校志愿者协会的力量。 十一、2011年6月3日下午4点,由我校志愿者协会带领的25名志愿者在博物馆附近参加了“展沙区风采做文明市民迎博览盛会创文明城市”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每人领取了一百多份沙依巴克区“喜迎中国-亚欧博览会,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并在博物馆附近道路两侧进行了发放活动。 十二、2011年6月4日我校教职工运动会在校运动场召开,本次运动会校志愿者协会共有30余名志愿者参加,主要担任裁判、记分员、计时员等工作,得到校领导及老师的一致好评。 十三、2011年6月10日,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农业大学轮滑场地举办自治区首届“雷鹰杯”大学生轮滑比赛,新疆农业大学的志愿者也加入了这次体育盛会,在本次大赛中共有15名志愿者参加,主要担任裁判的工作。 十四、2011年8月12日-23日,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深圳举行。8月8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外赛会志愿者服务中队抵达深圳。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的4名志愿者在志协主席李靖的带领下,积极发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五、2011年8月23日在新疆大学本部大礼堂举行新疆首届“中国 亚欧博览会”志愿者授旗仪式;8月24日起, 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150余名志愿者正式上岗。 十六、2011年由国家环保部举办的“中国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西北地区培训”在宁夏银川正式启动,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5名志愿者在自治区环保局领导的带领下前往宁夏银川参加培训。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不仅组织并参加了很多社会及校园的服务活动,其次还能带领各分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在校志协的带领下水利、机交、草环、计算机等志愿分会都相继开展了许多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2011年5月31日机交学院志愿分会组织并开展 “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和谐校园”活动通过此次“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宣传活动旨在让广大同学深刻的认识到吸烟对人体的危害,志愿者协会希望经过自己的努力使大家对吸烟的危害有更深刻的认识。2010年12月1日,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志愿者分会为宣扬“正视艾滋,尊重权益,点亮反歧视之光”这一主题,在校志协及该分会的积极努力下,在我们学校举行了一系列活动,已尽我们的努力来让更多的人了解艾滋,珍视生命,从而奉献出自己的爱心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0年12月22日草环学院“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分会在校志协的指导下在校内举办了由中国高校环保联盟、香港环境保护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全国“水果贺卡”活动,这次活动在校内吸引很多师生的关注,除此之外,新疆广播电台、天山网、新丝路网站、晨报、都市报等多家媒体也对此活动进行了报道。 2011年9月计算机学院志愿分会在校志协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面向大一新生电脑知识普及讲座,使大一新生对电脑有一个初步认识及简单操作。 2011年5月28日,管理学院志愿分会在煤矿医院进行志愿活动。并举行了志愿服务的启动仪式。此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了志愿精神,为我们接触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让我们将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宗旨践行到底。 获得的荣誉新疆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经过五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支成熟的志愿服务团队,协会的每一位成员以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参与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在2010年12月获得了“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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