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时,女,海门市德胜镇人,1957年11月生,198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4年9月,海门县德胜乡复圩村团支部书记、会计;
1982年1月,海门县德胜乡自行车链条厂总账会计;
1983年1月,海门县德胜乡新凤村党支部书记;
1983年12月,海门县德胜乡国家试用干部;
1985年1月,海门县新海乡党委副书记;
1985年9月,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89年8月,海门县(市)江滨乡党委书记;
1995年5月,南通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6年9月,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年4月,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残联主席;
2003年4月,海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6年6月,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7月,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治办主任;
2010年12月,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治办主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2011年1月,海门市委常委、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依治办主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2011年6月,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依治办主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2011年7月,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树勋镇、余东镇、正余镇人大;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农资局、粮食局、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