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浙江省慈溪县浒山镇法庭、县法院书记员,慈溪县政法委办事员,慈溪县普法办公室副主任,慈溪市(县)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慈溪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1993.03——1997.08,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7.08——2000.06,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副书记;
2000.06——2005.03,中共象山县委书记;
2005.03——2008.05,台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8.05——2009.04,台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9.04——2009.08,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9.08——,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2年2月2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肖培生当选市委副书记。
肖培生负责政法、统战、农村、群团、双拥、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农办、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侨联。
联系公检法司安、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侨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残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