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省动漫协会 |
释义 | 安徽省动漫协会由安徽电影制片厂、省电视台、省广院等5家单位共同发起,由省广电局业务主管,于2008年6月在合肥正式成立。自成立以来,协会积极开拓进取,逐步扩展影响力,现已有20多个会员单位和近百名个人会员,基本覆盖了涉及动漫产业的相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动漫机构、动漫社团、知名动漫工作者。 安徽省动漫协会2009年,为推进省动漫产业发展,省动漫协会组织参加了首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及第四届中博会动漫产业高峰论坛;参加文化部组织的两届国家原创动漫高级研修班。并且还组建了动漫产学研培训基地,为省动漫产业发展储备后续力量。 协会各会员单位陆续创作出优秀的原创动漫作品,并获得全国及省市级各项荣誉。其中,《嘻哈三人行》登陆央视,在全国播出后市场反响热烈。《十二生肖》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并获得2009年度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优秀动画片。 另外,协会会员单位搭建的动漫音库共享平台已初步成形,新增声音标本4000个,累计70小时。同时,《奥特曼》、《敢达》、《晶能战士》、《喜洋洋和灰太狼》、《托马斯和小火车》等知名动漫作品的衍生产品也已经投入经营。协会目前正组织有关会员单位积极创作即将推出的4D电影《未来恐龙》、动漫电视剧《三十六计》、《十二生肖》(续)等作品。 安徽省动漫大赛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要求,2010年8月至12月,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安徽省首届动漫大赛”,安徽省动漫协会承办。 一、大赛宗旨本届大赛以“原创、活力、融合”为主题,突出“原创为本、产业依托、融汇时尚、共享交流”办赛理念,分“比赛、展示、论坛、颁奖、推广”五大板块开展多项活动,努力办成我省动漫产业精彩圆满的盛会。 二、活动名称与主办单位活动名称:安徽省首届动漫大赛。 主办单位: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动漫协会。 三、活动内容分“比赛、展示、论坛、颁奖、推广”五大板块,将开展多项系列活动,努力把将大赛办成我省动漫产业精彩圆满的盛会。 (一)动漫作品大赛 1.比赛项目。按照动画、漫画、游戏3种类型,分别设立若干子项进行比赛。组织动漫衍生产品、动漫表演赛。 2.征集参赛作品。征集范围为:安徽本地动漫企事业单位(含省外企业在安徽分部),在皖从事动漫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安徽各高校师生的动漫原创作品。比赛细则另行制定。 3.评奖。大赛设常设奖项4类(动画类、漫画类、游戏类、组委会特别奖)和非常设奖项2类(动漫周边、表演类)。分初评、终评、颁奖3个阶段进行。 (二)动漫作品展示 1.高校cosplay秀。在省内高校组织开展cosplay秀活动,流程统一规范。 2.评选最佳cosplay秀优秀团队或个人,走进校园,互动联欢。 3.获奖作品巡展。动漫大赛获奖作品在省内动漫基地和高校巡展。 4.举办形式多样的室内和户外动漫公益活动。 (三)动漫产业论坛 1.举办专家论坛。召开安徽动漫产业发展专家座谈会,为安徽动漫产业发展献计献策。 2.召开获奖动漫作品研讨会。组织专家、动漫创作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对获奖的优秀动漫作品进行交流研讨。 3.设立主题网站。上传参赛作品,组织专题论坛。 (四)颁奖活动 1.动漫大赛获奖作品展示并颁奖。 2.高校cosplay秀优秀团队(个人)演出并颁奖。 (五)推广活动 1.获奖作品巡展。在省内动漫基地和高校巡展。 2.印制画册、光盘在省内外媒体进行宣传。 3.推荐获奖作品向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动漫产业项目扶持计划,推荐参加国家优秀动画片、精品动画节目、优秀漫画、图书等奖项的评比。 四、参赛范围本省动漫公司、省外在皖动漫分公司、在皖高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皖从事动漫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高校师生,均可参赛。 五、作品要求1.原创动漫作品。 2.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1)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内容的;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的; (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4)违反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 六、比赛项目按照动画、漫画、游戏3种类型,分别设立若干子项进行比赛。组织动漫衍生产品、动漫表演赛。 七、作品提交1. 动画视频类作品提交要求:格式为SWF的Flash动画;格式为MPEG-2(分辨率为720×576、25帧/秒、无场)的视频动画(多集系列动画片除外);内含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参赛作品创作相关材料(如:设计图、分镜、脚本等)。 2. 漫画、插图类作品提交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或PSD。 3. 游戏类作品提交要求:参赛作品相关资料,或根据动画视频类要求制作光盘。 4. 动漫剧本、动漫音乐类作品提交要求:内含相应作品形式的电子文件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动漫剧本作品电子文件为word格式,音乐作品电子文件为mp3、wav,并附带曲谱。 5. 动漫周边产品设计类作品提交要求:设计作品实物;DPI 300、A3大小的JPG格式设计效果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 6. 参赛单位和个人须提交参赛作品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证明或声明书。如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法律责任自负。经查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取消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奖励、追回奖金。 7. 参赛单位和个人须提交书面参赛报名表(报名表和相关文件请从大赛官网下载)。作品创意设计说明要求精练,以不超过200字为宜。 8. 参赛作品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参赛高校院系统一提交,参赛单位或个人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形式自行提交均可。邮寄请在信封注明“安徽省首届动漫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光盘背面请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注意妥善包装,以免损坏。寄出后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 9. 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10.截稿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 八、奖项设置1.常设奖项 (1)动画类。设优秀动画片奖、优秀动画短片奖及单项奖若干项。 (2)漫画类。设优秀漫画奖及单项奖若干项。 (3)游戏类。设优秀手机游戏奖、优秀电脑游戏奖、优秀网络游戏奖各若干名。 (4)组委会特别奖若干名。 2.非常设奖项 (1)动漫周边。设优秀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奖若干名。 (2)表演类。设优秀cosplay社团或个人奖若干名。 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及安徽省首届动漫大赛网站上公布,并在相关高校巡展。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指定媒体上发表。 九、评奖颁奖1. 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2. 获奖名单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3. 举行颁奖活动。 4. 获奖作品在相关高校巡展。 5. 部分获奖作品在指定媒体上发表。 十、作品使用大赛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权利用报纸、电视、录像、展示会、结集出版等传播手段,进行非商业性展示宣传。 十一、司法保障为保证本届大赛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聘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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