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
释义 |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高尔夫、保龄球、地掷球、台球、藤球、橄榄球等项目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并赋予其对所属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 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高尔夫、保龄球、地掷球、台球、藤球、橄榄球、板球、壁球等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二、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 1.全面负责所管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所管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和指导所管运动项目的普及和优秀运动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所管运动项目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所管运动项目的国家队; 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管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转会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工作; 4.组织所管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所管运动项目的国际活动和交流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6.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体育市场管理,规范管理体育经营行为,积极开展与所管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所管项目的优势,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7.搞好所管运动项目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运动一部、运动二部、运动三部、财务部、经营开发部等6个中层机构及国家男女手球队、女子垒球队、女子曲棍球队。 四、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关训练竞赛和一般性的日常工作由竞技体育司综合管理和指导,其他有关外事、财务、人事、党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别由国家体委有关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中心内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五、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所需经费,实行国家拨款和自筹相结合。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设施以及无形资产等所管运动项目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创收与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中心要充分利用协会的组织形式,广泛开展活动,调动协会成员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性,促进运动项目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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