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
释义 | 简介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是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诚信、勤勉、专业、执着是本所的执业理念,规范化、规模化、团队化、专业化、品牌化是本所的努力方向。 本所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置地投资广场21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现代化的办公环境是我们向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外在条件。 本所拥有一批品行端正、业务精湛的律师。既有业精资深的高级律师,久负盛名的法学教授;又有崭露头角的律师新秀,开拓进取的学界骄子。一流的律师团队是我们向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内在基础。 本所注重办案质量管理,有一整套配套齐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坚持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一案一卷及时归档。从案件受理到办理过程直至卷宗归档均有系统规范的管理要求。严格的质量管理是我们向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制度保证。 本所以公司、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为主要的专业方向。在公司、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特长与优势。 本所致力于弘扬徽商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将维权护法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将公平公正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我们坚定履行自己的职业使命,愿意成为您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所文化所徽所徽:见右图(所徽) 所徽含义 徽,代表徽商律师继承、弘扬和发展徽商精神。 篆书和印章,寓意徽商律师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内方外圆,象征徽商律师坚持原则,又追求和谐。 人、文、山、系,体现徽商律师以人为本、崇尚文化、追求正义、团结一心。 红色展现徽商律师热情、淳朴、执着。 所训所训 : 诚信 勤勉 专业 执着 所训释义 诚信:是律师的准则,也是律师的根本。徽商律师要以诚待人,以信立行。 勤勉:是律师的态度,也是律师的责任。徽商律师要笃志勤学,恪尽职守。 专业:是律师的分工,也是律师的水准。徽商律师要精诚合作,术有专攻。 执着:是律师的努力,也是律师的追求。 徽商律师要勇于担当,锲而不舍。 五化建设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是为实现社会民主和法治的一种平衡和制约力量。然而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并未孕育出正真意义上的律师,自春秋末期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郑国大夫邓析因“巧辩而乱法”被处死,中国的律师便被定下了悲情的基调。中国律师就是在如此历史背景之下,承载着维护程序和实体的正义、实现社会民主和法治的历史使命,其不可谓不艰巨。所幸的是,徽商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新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之际,这是一个中国的律师制度已有了蓬勃发展的时代,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徽商律师事务所将沿着“规范化、规模化、团队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道路去发展,凭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决心,以期成为中国现代法治进程中属于中国律师的最华美篇章中一个激昂的音符。 规范化规范是“过程或过程的结果所遵守的规则”。一个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加强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管理的规范源于制度的规范,徽商律师事务所将规范的制度建设作为事务所的头等大事。经过多次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全体律师集体大会讨论制定并通过了系统的管理规范,包括了《合伙人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律师业务培训交流制度》、《重点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案件报告制度》等主要规范在内的三十三项基本制度。内容上涵盖了行政、财务、人事、业务、责任、分配等多个方面,对于保证业务活动开展的效率、杜绝违规执业情况的发生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规模化规模化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而人才资源又是事务所发展的持久动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实质上是高素质、高水平法律人才的集约化,而非律师人数或办公场地的简单增加或扩张。徽商律师事务所注重吸收知识结构好、高学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形成合理的专业梯队。目前徽商律师事务所中有硕士学位的律师已有 位。并且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激励奖惩制度对充分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也起到促进作用。 专业化“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精湛的技艺源自专业化,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进步,社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已经上升到了新的层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方能满足多层次法律服务的现实需要。徽商律师事务所将房地产、金融、证券、公司法律等领域业务作为专业发展方向。并根据律师的专业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专长兴趣等确定其专业服务领域,在事务所内部进行专业分工,打造专家型律师。 团队化团队精神是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彻底打破律师各自奋斗的传统模式,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积极奋进的团队,律师事务所才能具有真正的开拓市场的整体实力。徽商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化发展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首先注重从思想上改变律师将客户作为个人财富的观念,实现高度的专业协调、业务协作。其次在制度上形成指导、培训、考核、奖励、分配、监督等多方位规范的有力保障,力求做到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分配科学、协作有序的团队。 品牌化品牌意味着美誉,是广大客户忠实的信赖,是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的象征。徽商律师事务所以规范的管理、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强大的内部凝聚力、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去实现传世大所的理想。徽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就重视以徽商文化为依托的品牌内涵建设,通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远景规划把品牌推广与社会奉献结合起来,成就专业上有牌内涵上有品的最终目标。 业绩2008年8月10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陈宏光律师被聘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合肥市、六安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马鞍山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2008年11月21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三工程处法律顾问。 2009年3月1日,我所郭万隆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志平网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3月9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华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3月10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曙光新村管理处法律顾问。 2009年3月10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晓清环境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4月1日,我所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合肥亚太旅游培训学校法律顾问。 2009年4月,我所吴正林律师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担保追偿纠纷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09年4月28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六安市财政局法律顾问。 2009年5月,我所陈玉玲律师远赴罗马尼亚为农民工海外维权,这是安徽省第一例律师代理农民工在海外工亡索赔案件。 2009年5月20日,我所吴正林、李世宇律师受聘担任安徽一笑堂茶叶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5月22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安徽省景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6月1日,我所蒋文杰律师受聘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南外村法律顾问。 2009年6月6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安徽国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6月9日,我所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安徽徽源医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6月9日,我所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三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1日,我所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安徽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7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合肥美联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12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合肥腾杰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16日,我所夏明、胡燕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利明材料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25日,我所吴正林、李世宇律师受聘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分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8月1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安徽金汇典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9月1日,我所吴正林、李世宇律师受聘担任芜湖市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10月1日,我所卞真付律师受聘担任合肥丹盛包装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10月18日,我所程永清律师受聘担任安徽金健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11月18日,我所吴正林、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安德生制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12月1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1月1日,我所赵鹏律师受聘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2月,我所陈玉玲律师受聘担任安徽华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2月1日,我所郭万隆律师受聘担任合肥博满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2月22日,我所吴正林律师受聘担任舒城县茂源商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3月16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事务所大事记2009年2月18日安徽省司法厅授予我所执业许可证,徽商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2009年3月7日,我所律师前往合肥市三十岗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开展律师进万村活动。 2009年3月14日,安徽大学法学院於恒强教授应邀到我所授课并指导工作。 2009年4月2日,我所吴正林主任参加合肥市市委领导信访接待会。 2009年4月10日,我所主任吴正林律师应邀参加省典当行业协会年会并举办讲座。 2009年4月25日,我所所刊《徽商律师》第一期问世。 2009年4月26日,我所律师参加第四届中博会,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009年4月27日,我所吴正林主任参加“2009皖港企业投融资论坛”。 2009年5月2日,我所陈玉玲律师前往罗马尼亚,护航农民工海外维权。 2009年5月18日,我所规章制度制定完成。 2009年6月6日,我所开业典礼在安徽饭店隆重举行。 2009年6月23日,我所蒋文杰律师受邀参加六安市乡南外村农村土地承包征迁政策宣讲会。 2009年6月28日,在安徽省律协举办党建知识竞赛,卞真付律师作为我所代表与美林所联合组成合肥一队,获得三等奖。 2009年7月1日,我所党支部全体党员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前往庐阳区三十岗乡陈龙村和风景村,看望并慰问部分困难老党员,并给困难老党员送去了党员个人捐出的慰问金。 2009年8月10日,我所陈培律师担任安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9年8月26日至28日,我所汪培文律师作为主讲之一受邀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在黄山市共同举办了《物权法》司法解释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高级培训班。这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首次邀请安徽律师参加法律培训班。 2009年8月28日至29日,我所主任吴正林主任提议并策划组织,由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和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走进奇瑞”——公司、知识产权、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在江城芜湖成功举办。 2009年9月23日,我所在合肥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唱响革命歌曲,弘扬爱国精神”红色歌曲歌咏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总排名第四的好成绩。 2009年9月,我所成功地为安徽中皖辉达房产销售公司代理了一起索要500多万代理佣金和对方反诉1500多万元损失的民事纠纷诉讼案件,历时两年多,最终以被告支付300多万代理费而二审成功调解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10月10日,我所《徽商律师法律信息》第一期已经编印成册,并免费向合肥市各公司、企业等相关单位赠阅。这是我所以实际行动积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展示,并且是律师事务所开拓业务的一个创新。 2009年10月,我所陈玉玲律师被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授予“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荣誉称号。 2009年11月,我所主任吴正林律师再次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安徽省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我所主任吴正林律师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魏劲松法官、省人民检察院王玉发检察官、省公安厅杨存放警官一行四人前往宿州市开展联合下行接访活动。 2009年12月,安徽商报以《吴正林:独到观点领先立法 》报道我所主任吴正林律师的先进事迹。 2009年12月26日,我所汪培文律师作为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法律顾问在铜陵市参加了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五届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2010年1月13日,我所荣获合肥市司法局集体嘉奖。 2010年1月28日,合肥市律师协会召开三届五次理事会,我所主任吴正林被增选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理事。 2010年2月9日上午,我所召开2009年年会。 2010年3月16日,我所汪培文律师受聘担任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2010年4月,《安徽工人日报》专题报道我所主任吴正林----《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2010年4月17日,我所陈培律师的论文《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浅析》获奖。 2010年4月,《安徽法制报》专题报道我所汪培文律师----《专业道路上的探索者》。 2010年6月18日,我所赴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考察学习。 2010年6月21日,我所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师协会组建的徽商大会律师服务团, 主任吴正林律师还应邀参加了“海内外侨商暨知名企业家项目对接洽谈会”和“对话皖江访谈”。 2010年6月,我所主任被合肥市政法委员会确定为合肥市案件评查听证法律人才库人员。 2010年7月1日,我所主任吴正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办公地点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置地投资广场2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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