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响水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响水县盐务管理局是响水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位于响水县城双园路北农工商超市东侧综合楼三、四层。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99人,拥有固定资产3035万元,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综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全系统将在继续抓好原盐产销、保持全系统稳定和谐的同时,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盐改养”、“盐改农”,争取用3-5年的时间,把三圩盐场打造成江苏沿海知名的集育苗、暂养、放养、收捕、加工、储运、销售为一体的绿色水产养殖基地。 盐业体制响水县盐务管理局作为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全县盐业生产管理和县属盐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盐城市盐务管理局响水稽查局和响水盐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是经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响水县人民政府实行资产重组、拆分原响水县盐务管理局部分职能基础之上成立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响水县区域内的盐政管理、食盐专营、县内食盐和化工用盐供应等业务,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隶属于盐城市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主要职责一、代行政府出资人权利对江苏三圩盐场、响水县头罾盐场两个县属企业进行管理;行使重大经营决策权、资产收益权;负责受权范围内资产的营运、管理和监督;建立资产监管体系,承担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二、推进所属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进程;通过改制、出售等形式,及时将公有资本退出不适宜再经营的企业;通过吸收优质高效资产、盘活低效资产、实现局及下属企业公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指导所属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依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决定企业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决定企业的资产经营形式;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控股、参股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清算和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执行县政府下达的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完成年度经济指标与招商引资任务,负责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编报年度公有资产经营计划和公有资产收益使用计划;促进下属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规划,协调下属单位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五、接受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做好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汇总等基础性工作,参与处理重大产权纠纷。 六、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建立公有资产营运的审计监督制定,构建监事会监督、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 七、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局和下属企业的计划生育、人武保卫、社会保障以及信访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资产监管科)、安全生产科、运销科、盐政法制科5个职能科室。 下辖江苏三圩盐场、响水县头罾盐场两个企业。 领导班子李卫东: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局长、江苏三圩盐场、响水县头罾盐场场长。 潘子武: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 程德祥: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晓雷: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工委主任。 王文明: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王俊前:响水县盐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江苏三圩盐场党总支书记。 王进法:响水县头罾盐场党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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