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湘乡市档案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1958 年11月,成立县地方档案馆。1961 年10 月档案馆撤销,对外保留印信。其工作并入县委办公室,1963 年冬恢复。1964 年4 月28 日,县地方档案馆改名为县档案馆。1968 年2 月,档案馆被撤销,档案工作由县革委政工组组织组分管,1973 年9月23日,成立县档案馆。1980 年10 月20 日,成立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7 年随县改市,县档案局、馆改为市档案局、馆。1993 年机构改革,档案局被撤销,保留档案馆。1994 年10月,恢复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合署,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1998 年档案局、馆分设,明确档案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84 年以前,档案局未设股室。1985 年10月,设办公室。1989 年 7 月增设业务股、管理编研股。1995 年1月设办公室、业务指导股、执法监督股、管理编研股。2 002 年湘乡市编委:湘机编[2002]52 号”文件规定,档案局内设二股一室“办公室、业务股、执法监督股。事业编制7名。档案馆为档案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事业编制5名。 职能介绍湘潭市档案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档案局主管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全市档案建设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的重要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 三、组织全市性的档案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和编发有关内刊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及对外协作交流。承办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四、组织档案科学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拟订全市档案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指导工作,协调市属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审查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范围。 六、指导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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