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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香洲区教育局
释义

香洲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政府部门,根据职责,教育局设5个职能股(室)。全区现有中小学71所,其中:公办中小学45所(小学35所、中学10所),民办学校26所(其中小学19所)。截至2009年2月底止,其它教育机构:幼儿园126所、托儿所32所、非学历培训机构50所、成人学校4所。

概况

香洲区是珠海市的中心城区,是珠海市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5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3.86万人。下辖狮山、湾仔、拱北、吉大、香湾、梅华、前山、翠香8个街道办事处和南屏镇。

香洲人杰地灵,教育源远流长。早在明清时期,翠微的凤池书院、前山的凤山书院、下栅的金山书院就远近闻名。这片沃土培育了我国第一个留学生、著名教育家容闳,清华大学第一任校长唐国安,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等一批俊杰英才。容闳创办的甄贤学校一百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方案;管理全区的教育经费;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主管教师工作。根据编制标准拟定学校用人计划并配合区人事部门招聘录用教师;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审、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配合区编委做好编制的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建设,指导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五)拟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管理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

(六)负责全区的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培训、教学科研、电化教育等教育事业单位,并负责其干部任免、人员编制调配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督导、评估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九)负责学校党建工作、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指导并督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的后勤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和教育实验。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界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文秘、接待、会务、财务、文印、档案、保密、统计、外事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装备、车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及网络信息的审核、管理;拟定全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计划、方案;管理区级教育经费;对学校和幼儿园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党务、党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人事股

主管教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考核、职务任免、级别晋升、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拟定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用人计划;? 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中小学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工作;配合区编委管理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负责组织招聘教师、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学校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管理人事档案。

(三)教育股

主管教育行政工作。拟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对中小学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制订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中考、会考、高考等工作;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四)德育股

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拟定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审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德育科研和协同教研部门抓好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的教改工作,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法制教育、团队建设和家庭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德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并监督公办中小学做好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五)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主管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规划;负责幼儿园(托儿所)、非学历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的办学审批、评估和年审工作;对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指导、协调幼儿园(托儿所)、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和招生工作;指导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管理、学生(幼儿)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香洲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挂靠区教育局的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为: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区各有关行政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参与审定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名单;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直属事业单位

(一)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加挂“香洲区教育局教研室”和“香洲区教师进修学校”牌子)

1、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制定和完善与素质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评价制度;2、根据我区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局决策提供依据;3、根据教育局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4、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6、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7、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8、对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管理:9、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短期业务培训;10、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登记和管理工作;11、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能力测评等工作;12、开展对外教育科研和文化交流。

(二)香洲区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1、负责全区公办中小学教育装备(实验设备、功能室设备、图书、信息设备等装备)及办公设备的建设与管理;2、负责全区中小学电教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专业培训与业务管理;3、负责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现代化教育技术应用等工作;4、负责教育局网站(包括机关网络)的开发、维护与升级;5、负责声像档案的管理。

(三)香洲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1、拟定全区新建、扩建学校的规划方案并协助区建管中心做好新建、扩建学校的建设工作;2、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小额工程(设备)的管理;3、统筹管理全区公办学校后勤服务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各项服务项目,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4、负责全区小学学生装的管理;5、对学生托管机构实施备案管理;6、负责区学生劳技、素质教育基地的管理;7、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区局领导

谢建三

区教育局局长、党工委副书记,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马育爱

区教育党工委书记,主持区教育党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人事股,负责组织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郝湘生

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分管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财务室,负责经费划拨、财务、宣传信息、教育设备购置、基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黄碧溪

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分管教育督导室、德育股、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德育、校园安全、民办教育(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对口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何庆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分管办公室、教育股、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负责教育行政管理、招生考试、教师继续教育、教育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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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9: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