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公务员 |
释义 | 香港公务员是香港特区政府常规雇佣关系职员,分布在各大小政府部门,有列於政府薪级表内的所有职级。至於,临时工人、外判工种的雇员都不是香港公务员。 香港公务员享有比外间工商界较多的社会福利,例如公务员宿舍、政府公立医院的医疗设施、退休金长俸等,还有薪津优厚,只有加,不会减薪,受《香港基本法》保证。另一方面,承自英国公务员制度,问责局以下的公务员需遵守政治中立原则,但同时亦不受政治委任官员变动影响。 香港公务员的工会成员是全香港最大的工会组织。 按《基本法》保证一国两制,与中国政府公务员并无官僚架构的从属关系。 现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是俞宗怡,前任是王永平。 常任秘书长属公务员体系成员中,最高职位公务员。 历史 港英政府沿袭英国殖民地的传统,香港公务员行列由香港布政司统领,仿效英国文官制度,职权按《英皇制诰》、《皇室训令》,任命和升迁由港督决定。在1917年公布的《殖民地规例》有更详细的规定。 人数最多的香港政府部门 1. 香港警务处 2. 食物环境卫生署 3. 消防处 4. 房屋署 5.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6. 惩教署 7. 入境事务处 8. 香港海关 9. 教育局 10. 邮政署 11. 社会褔利署 12. 卫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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