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边境禁区 |
释义 | 香港边境禁区香港边境禁区是设于香港新界北部边境的禁区,最初于1951年设立。当时由于边境的活动频繁,加上非法入境问题日趋恶化,香港政府遂根据《公安条例》设立禁区,目的是提供一处缓冲地带,以便保安部队能维持香港与中国内地间的边界完整以及打击非法入境及其他跨境罪案。在1962年,边境禁区扩大至现有范围。 虽然香港于1997年主权移交予中国,但禁区并没有作出任何改动。现时禁区范围包括元朗区东北部和北区北面,总面积约为3,400公顷。 缩减边境禁区香港特首曾荫权在2005年施政报告中建议缩减边境禁区范围,保安局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经过近一年时间研究后,订出新边境界线范围,建议边境禁区的范围由约二千八百公顷缩减至约八百公顷,保留的八百公顷禁区范围涉及多个边境口岸和出入境管制站。现时约七成边境禁区属政府土地,约三成私人土地,其中800至900公顷属可发展平地,包括河套区、沙头角、香园围、莲麻坑和缸瓦甫等,其余为湿地、山丘、乡村及坟地等。 连接中国大陆内地的中英街禁区,基于保安理由,暂时不会开放。由于在被剔除的区域内不用执行边境禁区通行证的规定,因此,有超过一半在当地居住的人士不再需要用禁区通行证进出,例如担水坑、塘肚、山咀、香园围、竹园、打鼓岭、沙岭、罗湖、料壆和下湾村等;其他现时不能进入该区的人士日后亦无须申请禁区通行证出入。 政府表示,将会在新的禁区界线附近兴建一道长35公里的“辅助边界围网”,以确保边界的完整。新的边境禁区范围将于2010年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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