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现代行政决策组织体制 |
释义 | 行政决策体制的涵义 行政决策体制是指行政决策机构和人员所形成的组织体系以及制定决策的有关制度。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特点 当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化的大生产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行政决策的理论、程序、方法都有很大变化;现代行政决策的机构和人员及其相互关系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行政决策体制呈现出了很多新的特点: (一) 行政决策体制已成为各级政府发挥行政职能不可缺少的组织系统。 (二) 行政决策体制中各组织系统在决策过程中的分工明确化。 (三)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运行不断向科学化、技术化发展。 (四)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呈现决策事务量增大,人员增多的趋势。 1.行政决策中枢系统 中枢系统也称“行政决策中心”、“政府首脑机关”。它是领导和组织整个决策活动,并从事最后方案选择的领导集团。其重要任务是“断”。在我国,当前党政职能尚未分开的情况下,其构成为: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确定目标;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法律、法规,作出决议、决定;由政府行政机关设计、初选方案,提出议案并负责执行。这三者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是一个严整的有机配合的领导核心。 2.行政决策信息系统 行政决策信息系统是指为行政决策中枢系统收集、加工整理并传输全面、及时、准确、实用信息的服务机构,由行政决策的信息处理成员、电子计算机及其他传输工具组成的人—机系统。被称为“神经系统”。 3.行政决策咨询系统 行政决策咨询系统是指由研究咨询人员组成的官方和非官方专门从事研究咨询活动的组织体系。它一般具有合理的智力结构,能够提供有见地的决策方案或者优选意见。在国外被称为“智囊团”、“思想库”、“脑库”等。 4.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 行政决策审批控制是指对行政决策和执行的情况进行监控,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之上或之外的有权机构,依法进行有效的审批控制的组织体系。当前我国具有综合性监控职能的组织系统主要有: (1)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2)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如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