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位于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该局 共有干部职工82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中共党员43人,占比 52.44%,本科以上学历51人,占比62.20%。 2009年,实现各项 收入、税收收入分别为15.11亿元、7.59亿元,分别是2003年度的 4.55倍和3.15倍,年均递增均达20%以上。该局连续四届荣获省委 、省政府颁发的 “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政府授予“2004-2005年度城市市容管理先进单位”和“2005年万人献爱心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五年保持全区政府职能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考评综合第一;该局工会委员会被省总工会授予“2006年度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连续两届荣获厦门市“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称号;涌现出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市劳模江颂同志等一批先进个人;2008年1月该局征管法规科还被省人事厅、地税局授予2005-2007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单位”。 机构设置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和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辖大同、祥平、外税、新民、西柯、五显、汀溪、莲花等8个税务分局(所)和1个稽查局。 内设 8个科室: 1、办 公 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 (3)负责地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银税信息,管理文书档案; (5)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人大、市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6)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 (7)负责督查区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2、人教科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负责干部、职工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工作; (2)负责组织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3)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考勤管理、临时工的管理; (4)负责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各项措施的落实; (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察室 (1)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2)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3)受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5)负责廉政建设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税收政策管理科 (1)负责各税费费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2)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 (3)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4)负责和执行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等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5) 负责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 5、规费征收管理科 (1)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保费政策法规的研究、解释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指导各征收单位依法执行政策法规、提高征管水平; (3)负责对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负责对社保费重点费源进行监控; (4)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的收入计划,并负责下达任务及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6)负责协调社保费征收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1)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 (3)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 (4)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计划财务科 (1)汇总分析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 (2)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管理全局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 (4)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 (5)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6)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7)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 (8)组织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8、信息技术科 (1)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 (2)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 (4)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 (6)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下设 1个稽查局、8个基层税务分局、所: 1、 稽查局 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稽查工作;负责组织大案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2、 外税分局 负责同安区范围内外资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3、 祥平分局 负责同安区祥平街道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4、 大同分局 负责同安区大同街道、洪塘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5、 新民分局 负责同安区新民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6、五显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五显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7、莲花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莲花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8、西柯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西柯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9、汀溪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汀溪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林林宏 男,汉族,1962年6月生,福建永春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1979年12月至1982年3月厦门市杏林税务分局干部,1982年3月至1985年3月厦门大学脱产学习,1985年3月至1986年7月厦门市杏林税务分局干部,1986年7月至1988年5月任厦门市杏林税务分局综合股副股长,1988年5月至1992年9月任厦门市杏林税务分局税政科科长,1992年9月至1994年10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稽查队稽查员,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厦门市开元区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1999年2月至2001年8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主任科员,2001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黄水旺 男,汉族,1965年2月生,福建平和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5年8月至1989年8月厦门市税务局郊区分局干部、办事员,1989年8月至1994年9月任厦门市集美税务分局科员、副所长,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海沧所所长,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厦门市杏林区地方税务局所长、分局长,2001年9月至今任现职。 分管计划财务科、规费征收管理科、稽查局。 杨明明 男,汉族,1972年9月,福建龙岩人,1995年7月1日参加工作,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厦门市地税局宣传教育处科员,2000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厦门市地税局宣传教育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管理一科科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分管人教科、监察室、办公室、涉外税收工作、党团工青妇工作。 公贤碧 男,汉族,1966年11月生,福建惠安人,1986年6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1986年6月至1988年11月厦门市税务局外税分局征管科干部,1988年3月至1993年7月厦门市税务局外税分局稽征一股办事员、科员,1993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厦门市税务局外税分局检查科副科长,1994年9月至1996年5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检查三科科长,1996年5月至1999年5月任厦门地税外税分局征收管理科科长,1999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厦门地税外税分局稽查局局长,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厦门地税外税分局税政科(社保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厦门地税外税分局税政管理科科长,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厦门地税直征局管理一科科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分管征收管理与法规、税政管理科、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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