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003年底因应 厦门市区划调整与原杏林区局整合,现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 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税政管理 科、规费征收管理科、信息技术科等8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总支; 下属外税分局和稽查局两个直属单位和集美、杏林、后溪、灌口四个基层分局。现有干部职工76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5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98.68 %;中共党员58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6.32%,担负着275.79平方公里辖区内16832户纳税户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 1、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报告,审核局机关发文; 2、负责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机关机要保密及管理文书档案工作; 4、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 5、负责上级布置的工作事项及本局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6、负责税收宣传、信息报送,编发本局信息刊物工作; 7、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 8、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等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公共设施、职工集体宿舍的基建和修缮; 10、负责服装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供应、车辆调配使用及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通讯、用水用电等行政事务工作; 11、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12、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1、负责国家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各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办税服务室、税收征收点的工作; 4、负责征收、管理部门的协调考核工作; 5、负责税务登记和发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定税户”税收定额的复核工作; 8、负责纳税人申请停业、复业、注销等其它涉税事宜的复核工作; 9、负责个体工商户的账簿、凭证管理工作; 10、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促产增收工作; 12、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其法律规范性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13、负责全区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鉴定、备查备案工作; 14、负责综合性、专题性税收工作的调研工作; 15、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及赔偿、税务听证工作; 16、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征管宣传撰稿工作; 17、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报送工作; 1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税政管理科 1、负责地方税政策的组织实施及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各税种的专项检查及营业税的普查工作; 3、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 4、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亏损弥补、财产损失、管理费提取、汇总缴纳、工效挂钩等涉税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以及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政策宣传撰稿工作; 6、负责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分税种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掌握税源收入动态; 8、负责一般稽查(包括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税收清理、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等)案件的审理并组织大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费征收管理科 1、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保费政策法规及业务的研究、解释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社保费收入任务和社保扩面工作; 3、组织协调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 4、对重点费源户、欠费户建档管理,全面掌握征缴情况; 5、按权限办理社保费费款缓缴; 6、社保费滞纳金加收日期修改的管理; 7、按季考核各单位社保费征缴情况; 8、按月进行独立个人冲账处理; 9、按月分析上报社保费收入情况,按季上报社保费征收工作小结; 10、负责独立个人参保资料管理; 11、负责社保费部分清欠的审核及分帐; 12、负责办理社保费退库审核; 13、负责对个人缴费档案及社保费征收数据进行更正纠错; 14、负责有关举报案件管理; 15、对社保费在征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提供决策参考。 计划财务科 1、负责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配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2、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动情况; 3、负责系统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管理、检查工作; 5、负责税票销号、对帐、税收会计核算及税收统计工作; 6、组织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7、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人事教育科 1、负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系统干部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等工作; 3、负责系统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系统考勤、休假以及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8、负责系统工勤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的安排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11、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部署、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12、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3、受理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其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负责对系统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制度的建设、监督和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7、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息技术科 1、负责系统计算机管理、维护、推广应用及电话语音系统、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的管理工作; 2、负责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选型、购置、安装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计算机相关管理规定的制订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系统计算机系统软件的技术培训及推广工作; 5、负责系统对内对外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应用小分队的日常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反馈解决机制; 7、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层管理分局 1、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2、负责实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已取消行政审批普通发票确认工作及其他发票初审工作,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纳税人税费征管及纳税评估工作; 5、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工作; 6、负责税收及“社保费”的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费)工作; 7、负责漏征、漏管及未办(换)证户的清理检查工作; 8、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户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10、负责促产增收项目的实施工作; 11、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工作; 12、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外税分局 1、负责集美区范围内外资企业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3、负责实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4、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已取消行政审批普通发票确认工作及其他发票初审工作,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纳税人税费征管及纳税评估工作; 6、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及初审工作; 7、负责税收及“社保费”的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费)工作; 8、负责漏征、漏管及未办(换)证户的清理检查工作; 9、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户税收管理工作; 10、负责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11、负责促产增收项目的实施工作; 12、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工作; 13、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稽查局 1、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 2、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稽查任务; 3、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案稽查、专项稽查和日常稽查的实施工作; 5、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6、负责稽查表报、案例等有关资料的报送及“稽查建议”的编报工作; 7、负责稽查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马长鸿 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菏泽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1982年10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干部、科员,1988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大队科员,1994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局长(主持工作),2001年1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2001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主持区局全面工作。 詹蔚蓉 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院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5年8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一分局干部、科员、副股长、副科长,1994年9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副科长,2001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9年1月起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办公室、税政管理、规费征收管理以及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办公室、税政管理科、规费征收管理科。 许建筑 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扬州大学税务专业(专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85年8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干部、副股长,1994年9月起任1996年8月任厦门市同安县(区)地税局副所长、副分局长、分局长,1998年3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征管理科科长,1999年5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2006年1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人事教育、征收管理与法规、纪检监察以及党总支、共青团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监察室。 陈团章 男,汉族,1970年1月生,福建安溪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3年7月起任福建省税务局监察室干部,1994 年7 月起历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2005 年10月起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2010 年8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计划财务、稽查、信息技术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计划财务科、稽查局、信息技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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